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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二十三章 惩罚犯罪(2 / 2)

人性深处有很多幽暗的成分,所以人组成的任何机构,天然都有幽暗的可能,因此对于任何权利都要加以约束。

而古代的刑法就是因为没有这个约束,才会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八个字流传至今。

法国启蒙法学家孟德斯鸠就提出三权分立,立法、司法、行政三个权力一定要严格分立。

如果司法机关可以类推,可以创造规则,那司法机关拥有的就不再是司法权,而拥有了立法权。

用孟德斯鸠的话来说,当司法和立法合二为一,压迫就不可避免。

如果只是为了惩罚犯罪,其实没有必要需要刑法。

成文刑法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束缚了国家打击犯罪的手脚。

拉德布鲁赫曾说过刑法具有悖论性,一方面,它要面对犯罪分子来保护被害人,保护民众,另一方面,它要面对检察官来保护犯罪人,成为公民反对司法专横和错误的大宪章。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任何权利都要加以严格的约束。

“刑法跟其他法不一样,它轻则剥夺公民的自由,重则剥夺公民的生命,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

“培根说,一次犯罪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是污染了水源。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坚持司法公正,刑法就一定要严格解释。”

“黑格尔说,历史给人唯一的教训就是人类从来不吸取教训,但我希望大家至少学了法律之后,不要跟网络上那些张口死刑的键盘侠为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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