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晨光熹微,摆摊的小贩络绎不绝,还不到辰时,金城的街道上就已是人山人海,热闹非凡。
“唉!墨染,我发现火城和金城,好像都是早上人多,一到了中午下午,就没什么人了,好奇怪,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此时,周柠正蹲在一处拐角,双眼发光的看着大街上的人流,激动地问一旁的墨染。
“你不知道?”墨染讶异的看向周柠道。
“我很应该知道吗?”周柠也有些疑惑。
墨染若有所思的打量了一番周柠,直将周柠看的心里有些发毛,才道:“从古至今,每个教派所管辖的百姓,不论贫富,只要是能行走的男子,每日清晨都要出门站在阳光下,直到手腕处的血痣从红色变成淡紫色,才可以回家,或是站在阴凉处。”
“每日清晨要沐浴阳光?这个听起来倒是很有意思,有什么讲究或者说法吗?”
墨染瞳孔闪了闪,道:“听说这样做对身体有好处,也不知是真是假,毕竟无从判定,所以无所依据。”
“既然无从判定,更无所依据,那这样做岂不是很傻,就没有人反对或是违逆吗?”
墨染摇头道:“没有,这是自古流传至今的一种习惯,在他们心里早已根深蒂固了,在你看来很傻的行为,其实在他们看来,和吃饭一样平常,没有什么区别。”
“那冬天呢?阴雨天呢?没有太阳的情况下,是不是就不用出门了?还有你方才说的血痣,那又是什么东西?”
“阴天自然不用出门,血痣就是手腕中心的一颗米粒大小的红色痣。”
周柠听后,看了看自己光滑的手腕,道:“骗人的吧,我怎么没有?”
说罢,周柠抬头看向墨染,只见墨染一脸鄙视的看着她道:“你又不是男子,当然没有血痣,真是蠢死了。”
“血痣什么样?让我看下你的。”
墨染说周柠蠢,周柠也不生气,反正这么多天了,早都习以为常了,反而对墨染所说的血痣来了兴趣,当机立断扑了上去,在墨染还没反应过来时,一把将他扑在了地上,然后拉起他的袖子,仔细看了起来。
“你——你——你做什么?”回过神来的墨染看着骑在自己身上的周柠,一张俏脸瞬间涨的通红,几乎都快要滴出血似的,平日能言善辩的嘴此时也似乎打了结,竟是罕见的磕巴起来。
“你可是男人,为什么你也没有血痣?”
话音一落,突然,周柠似是想到了什么,脸上露出了然的神情,连忙站起身,又将墨染小心翼翼的扶起,还贴心的为他拍了拍衣服上沾染的尘土,才愧疚道:“对不起啊,我还以为你是男子,皮糙肉厚,所以才这么没有分寸,没有伤到你吧?”
周柠细语温言,此时对墨染感到无比的愧疚,相处这么久,竟然没有发现她是女扮男装,自己还真是心大,那么多女扮男装的小说桥段当真都白看了,还害得一个闭月羞花般娇滴滴的小姑娘跟着自己沦落成了乞丐,真是罪过、罪过。
可此时,闻言后的墨染看向周柠,她正睁着一双赤诚而又无辜的大眼,满脸内疚而又温柔的看着自己。瞬间,墨染浑身一僵,须臾,浑身又是一阵轻颤,他只感觉到一股无名的怒火从脚趾一下蔓延到了头发丝,半晌,才咬牙切齿的道:“我不是女人,我是男人。”
“啊——好好好,我懂我懂,放心吧,你是男人,是男人。”
墨染说的恨声厉道,只可惜周柠根本没当一回事,只以为他小孩子心性,觉得女扮男装好玩,现在被自己无意拆穿了,要面子死活不承认罢了,完全没放在心上。
“给!”周柠咬牙不舍得从身上的钱袋里,取出两个金色的币珠塞到墨染手里,道:“既然是女孩子,还是要有个女孩子的样子,之前我不知道,现在既然知道了,也不能让你跟着我一样,这么衣衫褴褛的,这两个币珠,你拿去买身新衣服,剩下的,再买点好吃的,你瞧你瘦的,赶紧去吧,趁着这会人多,我正好开工。”
周柠看着墨染瘦瘦小小的身子,有些忧愁的叹了口气,才抱着破碗向人群里走去。
一颗金币,在这里可以买五十个包子,一百多个馒头,从他们出了小村庄以来,一直都是周柠靠乞讨养活两人,有时候一天下来,运气不好的情况下,只能要到几个黑色币珠,周柠为了攒钱,从来都是给墨染买包子,而她自己吃馒头喝清水,
乞讨之时,也都是周柠一人,而墨染只在一边看着,他自小锦衣玉食,娇生惯养着长大,眼高于顶,自然不会对比自己低贱的平民弯腰屈膝,其实,他完全可以带着周柠回到教里,也自然不用在这般受罪,可是,他不想,从前的生活虽好,却没人真心待他,而如今虽苦,可是周柠却可以将乞讨来的钱全都紧着他花,现在,还给他钱买衣服,丝毫不在意她自己的衣服已经破旧的不像样子。
墨染一人在拐角处站了许久,被当成是女子,他本应该是愤怒的,可此刻,他只觉得胸口闷闷的,视线也渐渐的有些模糊,透过模糊的视线,他看向手里两颗小小的币珠,明明很轻很凉,可他却感觉币珠沉重的压手,而币珠所触碰到的皮肤,亦是滚热而灼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