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慕朗声说道:“他还活着,在平阳郡养老,深居简出,活得十分滋润。他不爱游山玩水,也不爱花红柳绿,就喜欢前往通天观寻那吴道长谈天说地。
不瞒陛下,学生读书那会,经常上通天观抄写经书,十次里面总有一二次会遇上孙公公,闲听他们聊天。
从孙公公地话语中,学生确定孙公公知道恒益侯的下落。数次推演,判断,终于让学生找出了恒益侯的地址。”
“你竟然从他们的谈话中,就能推演出恒益侯的下落?”
刘宝顺半信半疑。
“他们谈话的时候,没有避开你吗?”
“回禀陛下,他们谈话不是在凉亭,就是在静室。学生就在静室隔壁的厢房抄写经书,加上学生耳聪目明,故而能清楚听到他们谈话的内容。”
“哦!你你说说看,恒益侯萧成礼在哪里?”
“如果恒益侯还住在老地方的话,学生以为他就藏在通江山一带。”
咦?
刘宝顺微微挑眉,眼前这位背信弃义,为求富贵连做人底线都不要的年轻人,果真有两把刷子。
他说的地址,同皇城司调查到的地址,相差无几,都是同一个方向。
区别在于,杨慕凭一人之力,以孙邦年同吴道长的谈话作为根基,靠个人的聪明才智推演判断得出结论。
皇城司则是花费数年时间,耗费无数人力财力,才大致摸清楚恒益侯萧成礼的藏身之地。
这就是差距啊!
为什么读书人讨喜,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为什么读书人讨打,眼前这位也是活生生的例子。
读书人太聪明,尤其是那些脑子好使的读书人,特别讨打又特别讨喜,端看他为谁驱策。
“哈哈哈……”
刘宝顺朗声大笑,“杨爱卿果然不凡,很好,很好!那么,朕就册封你为大理寺少卿,你的第一件差事就是抓捕恒益侯萧成礼。”
杨慕大喜过望,万万没想到太初帝刘宝顺如此大方,直接任命他为大理寺少卿。
哈哈哈……
他的选择果然没错。
弃暗投明!
他的人生从今日开始,展现辉煌。
“微臣领命!定不辜负陛下托付!”
他努力克制着笑容,嘴角却始终上翘,他真的高兴啊。
刘宝顺也很高兴。
眼前的杨爱卿,分明是一位利欲熏心之辈。
这样的人好啊,只要他有所求,就能被自己牢牢掌控在手中。
他现在终于清楚,杨慕为什么要背叛燕云歌。
就是因为,燕云歌给不了杨慕想要的高官厚禄,给不了他人上人享乐滋味。
即便,在世人眼里,杨慕从一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到衙门做了小小官吏,已然是人上人。
但是,在杨慕的心中,远远不够。
他愤恨于被人差遣,仇恨燕云歌制定的升迁制度,甚至仇恨燕云歌对他的忽视。
他要干一场惊天动地的大事,让所有人都记住他的名字。
他,杨慕……
必定要在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不为忠臣,就做奸臣!
为了这个伟大的人生目的,别说牺牲妻儿,就连父母兄长他也可以牺牲。
只要他自己还活着,他就有妻有子。
大丈夫在世,何患无妻。
更何况,现在的妻子,根本配不上他的野心勃勃,配不上他的雄心壮志。
他要娶高官之女,娶世家闺秀。
他,杨慕,配得上世上任何女子。
哈哈哈……
他以高调却又谦卑的姿态,正式跨入北梁官场。
多年积攒的财富,一直在转移,这些年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一直普通消费,就怕被人查出贪墨一事。
如今,他可以敞开手脚的花钱,四处结交人脉,展现自身才华。
当一切准备妥当,他亲自领着大理寺一干人等,会同皇城司众人,前往通江山。
这一回,势要将恒益侯萧成礼从藏身之地找出来。
他的血液都在兴奋,沸腾。
他恨不得亲手斩下恒益侯萧成礼的头颅。
堂堂皇室后裔,命运操控在他的手中,这种滋味,正是他所求。
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