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宜修心情愉悦,胃口大开,一个人居然吃半只鸭子,还用鸭架烧了粉丝汤,配上薄薄脆脆的饼子,吃的心满意足。
一开始镇国公齐老爷子对墨镜并不那么喜欢,只是这是小孙女送的,所以还在戴在身边。
下朝的时候,外面的太阳光刺眼,大家都眯着眼睛,甚至有的人用手遮着额头上的位置,以此来减轻太阳光对眼睛的刺激。
能够在朝堂上混到现在的,即使是勋贵,但从小也是饱读诗书,用眼过度的人多得是,而且平均年龄很大,因此近视眼,远视眼的人多得是。
本来镇国公齐老爷子都快忘记了,也跟着其他人那样眯着眼睛走了出来,但想到袖筒里有墨镜,小孙女说可以遮挡太阳光,于是拿出来戴着试试。
这一戴,不仅仅感觉到清凉,而且太阳不刺眼了。
镇国公老爷子还故意仰头看向太阳,现在居然可以直视太阳了。若是以后有这样的眼镜,的确很便利。
只有镇国公齐老爷子戴着眼睛,而且还是黑色的,顿时引起所有人的侧目,尤其是很多人看到镇国公老爷子的动作,居然不怕太阳的照射,顿时大吃一惊,“哎呀,镇国公,你直视太阳,就不觉得刺眼吗?”
“呵呵,没事,我戴着小孙女送我的墨镜呢!”镇国公老爷子在众人的注视下,再一次“嚣张”地看向天空中的太阳,“这东西不错,不刺眼,还挺凉快的。哎呀,之前我小孙女给我,我还不乐意用。早知道这么好用,我早就戴着了。”
镇国公齐老爷子一言不合,就开始炫耀孙女。
若是其他人,他们早就开喷了。
可这镇国公的小孙女是未来的安王妃,他们就算打趣,也不能拿未来的安王妃打趣啊!除了夸奖,称赞,不能说其他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