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他儿子眼睛受伤了,但是不代表他的眼睛也看不见吧?
“有没有可能,他是当时走错地方了?”粱齐急忙的说道“我们住的那个楼道里面本身就光线很暗,要是不常来的话,很容易走错的。”
他这么一说,丁凡到是想起来一点,那个楼道里面,似乎是有点阴暗,要是不熟悉的话,走错地方,也不是没有可能。
“你们家门口的煤气罐子,是一直都在那摆着吗?”丁凡突然想起来,之前好像在现场的时候,看到挨着墙壁的位置,摆放着好几个煤气罐子,多少有点安全隐患。
粱齐虽然不明白,丁凡为什么会突然想起这件事情,但是丁凡问了,他就顺便开口说了一下“都是大忠搬回来的,一开始都是各家用自己的,只是五层楼,大家搬着也费劲,大忠就帮忙,都搬到厨房对面的位置去了,谁用的时候,直接拿就行,还能省点力气。”
丁凡点点头,对粱齐说道“这样吧!你把那个同学的家长叫什么,住在什么地方都给我写下来,我回头叫人查查,谢谢你今天的消息。”
眼看着粱齐手上已经没有什么东西能了,丁凡也不打算在这里等下去了。
估计就算是在问,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搞不好最后都是他自己揣测的,对这个案子没有什么用处不说,最后说不定还要起到一点反作用。
所以丁凡没有在多说什么,收拾东西走人了。
回到警局之后,刚好遇到了从外面回来的王启。
一看到丁凡,王启就急忙走到他面前,急忙忙的
说道“头儿,有消息了,那个早餐店的老板,还真的看到了一个人,当时骑着自行车离开,当时他还有点纳闷儿,这人上班的时间太早了,所以多看了两眼。”
看来这个案子,终于有点推进了,丁凡笑着在王启的肩膀上面拍了一下,叫他到办公室说。
经过王启的调查,早餐店的老板回忆,十一号的早上四点多,确实有个男人,骑着一辆自行车离开了小区。
迎春小区本身就是一个不大的小区,只有一个出口,周边都是围墙,而早餐店就开在小区的正门口对面,所以有人出去的时候,他都能看到的十分清楚。
据说这早餐店的老板,一般开门都挺早,但是生意上门怎么也要等到五点半左右,所以早上四点多的时候,人也不多,这才看清楚了外面的情况。
根据这个老板的回忆,骑车子离开的是个男性,骑着一辆黑色的大二八自行车,灰色的长裤,深棕色的上衣,出来的时候,车子骑的飞快,一眨眼就不见人影了。
这样一来,之前杨大志说的话,终于算是对上了。
“这么说的话,除了我们现在已经知道的人之外,可能还有人曾经在现场出现过。”丁凡站在窗户边上,一边说,一边想着,最后开口说道“沿着那条路,继续找目击者,一家家的问,我就不信了,还能跑了他了?”
这个工作量确实不少,只是眼下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了。
这个人在现场留下来的东西,实在太少了,目前为止,唯一的目击证人,就只有一个,也只是看到了他骑着一辆自行车,只是要是调查自行车,估计工作量就更大了,相对来讲,还是调查一段路,能稍轻松一点啊!“
只是丁凡这边的安排,叫王启多少有点犯愁。
在他看来,那段路,恐怕是不会有什么目击者了,毕竟四点多一点,马路上本身人就少的要命。
可丁凡不会这样想,一看到王启没有要走的意思,马上就明白了这小子在想什么,走到他身边笑着问道“你小子是不是在想,这个时间,外面就不可能有人,就算是想要调查也没有用啊?”
王启还真的就是这么想的,除了早餐店的老板起来的比较早之外,哪条路上就连店铺都没有几个,谁会看到那个人的长相啊?
丁凡就知道这小子心中在犯嘀咕,笑着对他说道“你早上起不来,不代表所有人早上都起不来,比如说早上的清洁工,你有没有想过,他们会不会看到什么?”
对呀!
之前丁凡没有说的时候,他都没有想到,这个外面有清洁工的。
当时早餐店的老板还说,这个男人骑车子离开的时候,车子被他蹬的飞快,也就是说,他当时应该是非常引人注意才对,这个情况下,路上的清洁工人,一定会好奇的看上两眼。
只要是找到十一号早上在那个路段清理卫生的清洁工,就很有可能找到目击证人了。
甚至不只是清洁工,早上清理垃圾的车子,也有可能会看得见,那条路上,一共有七个垃圾桶,清理的时间都是在早上,这样算下来,目击证人可能还挺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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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警官
一号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