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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全都是命案(4)(1 / 2)

 把所有能想到的,能看到的,该写的都写了下来后,郝好收拾了一下材料。

时间已经很晚了,明天还要去高级法院,今天只能先到这里了。

郝好心中不由的想:看来那么多年轻律师英年早逝,估计都是累的啊。

挣钱虽然很重要,但生命更重要啊,身体是革命的本钱。郝好并不想自己也走上他们的老路,没有好身体,再小的目标也无法实现。

暂时放下手头的工作,郝好回到家中,在老妈关切的目光下吃完晚饭,早早地就休息了。

第二天一大早,郝好再次赶到高级法院,正式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上诉人海峰,33岁,南方人。

海峰被抓捕是在三年前,正在实施杀人时而当场被抓。

由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因为被害人已经死亡,很快一审法院就做出了判决——死刑。

一审判决后,海峰以一审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了上诉。

但在二审时,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海峰在陈述时,所陈述的内容却与正在审理的杀人案无关,一下子引起了检方的注意。

正在进行的庭审被终止,警方和检方联合对海峰进行了突审,终于挖出了另一起杀人案。

案情很快就被确实属实,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检方撤回公诉,退回警方补充侦查。

等到检方再次向法院提起公诉时,已经是三个多月后了。

随后,让人瞠目结舌的一幕出现了,每次一审判决后,海峰都会以量刑过重为由而提起上诉,而一到二审开庭审理时,他总是出现陈述错误,从而被发现新的犯罪线索。

而在每一次被退回审问时,他总是说这是最后一个。如此反反复复,海峰共涉案六起,其中六人全部死亡。除了最初的二起案件和最后一起案件在商都外,其他三起地域涉及二个省三个城市,六起案件时间跨度更是长达六年之久。

所有的办案人员都知道,海峰这是在故意拖延时间,但办案人员每次都得认真的落实和调查,他们必须为那些亡灵讨回一个公道。

转眼之间,三年时间过去了,没有人知道,这次海峰会不会故计重施,再放出什么大消息。

一审判决毫无意外,还是死刑。海峰继续上诉,上诉理由还是量刑过重,在身背六条人命的情况下,他也没有换一个新的理由。

复印好材料,走出高级法院的大门,四个案子,有三个都阅完了卷,还有一个周华峰故意伤害案,可法官出差还没有回来,只能等了。

回到办公室,宁丹不在。微信联系后,确定了第二天去看守所。两人已经说好,这两天时间,宁丹都会陪着郝好,以便完成这三起案件的会见。半天见一个。如果时间允许,他当然希望一天见完。但有了阅卷时的教训,让他不敢这么想了。

——————

每一次来看守所的感觉都会有不同,这次来要见的人和以往都不一想,他们都属于那种重刑犯。

郝好和宁丹在会见室等待的时间并不长,而在等待的时候,宁丹还看了一下材料,以便对海峰有一个大概的了解。这已经是她的习惯,那怕她只是陪见的。

一阵哗啦啦的铁链声从内室的门外传来,铁链声停住,内室的门被打开,一个年纪有30来岁男子站在了门口,男子的双手扣着钢筋环做成的特殊手铐、并且和双脚上沉重的铁链连在一起。这是典型的重刑犯的特征,从一开始就铁链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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