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个厂子,自己倒是挺满意的,毕竟自己知道他的后期发展不错。
她正看着的时候,有人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姑娘,你看啥呢?”一个男人的声音。
林晓晚刚才想事情想的投入,吓了一跳,赶紧转过身,面前是一个浓眉大眼,皮肤有点黑的年轻男子,她摇摇头:“我没事,就是路过看看。”
那个男人看见林晓晚的长相之后,一下子腰板挺直了,还捋了捋头发,一手插在裤兜里,一手捏着西服的开襟,声音都变了:“这位小姐是这附近的人么?怎么从未见过。”
林晓晚被这家伙两种不同的语气弄得十分警惕,她赶紧道:“我不是这附近的,只是路过,我还有事,再见。”
自己可不知道这是好人还是坏人,虽然看着穿戴不像是地痞流氓,但是坏人也不会把坏人两个字写在脑袋上,自己一个姑娘,还是小心为上,说完,林晓晚赶紧往回走。
那个男人不甘心的跟在她身后:“小姐,我叫于金山,不知道小姐如何称呼?”
讲真这些年于金山做生意跑社会,认识的女人真的是各种各样的多了去了,可是这么有气质这么漂亮的姑娘,他真的没遇见过,主要这个姑娘的眼里有种说不清的感觉,清澈,可是又很深邃。
林晓晚可不敢跟人家乱搭话,小跑着就奔着公交车站去了。
于金山看着人家姑娘这么怕自己,也不好再追了,站在原地,看看自己的身着打扮,这不是挺像好人的么?怎么姑娘那么怕自己呢?
他远远的看着林晓晚上了公交车,自己挠挠头,回了厂子里。
林晓晚上了车才松了口气,刚才真的吓够呛。
到了百货大楼,林晓晚下了车,去了卖文具的摊位要买一些纸笔,还有文件夹什么的,准备画服装设计图用,自己至少要显得专业,才能更让对方信服了。
不过当她到了卖文具的柜台才发现,这时候的很多东西都还没有,当然自己也不能高价去寻找那些设计的用具,所以看来看去,买了个十六开的硬纸壳讲义夹,为了显得不那么幼稚,挑了个山水封面的,然后又买了水彩笔和白纸本,家里铅笔橡皮的都有,就不浪费钱再买了。
都装好,付了钱,林晓晚抱着这些东西回家了。
到了家,沈凌君已经开始做晚饭了,听见林晓晚回来,从厨房出来了:“晓晚,你咋才回来,我还担心你丢了呢。”
林晓晚把手里这些给沈凌君看了:“妈,我喜欢画画,所以买了点纸笔。”
“也是,你在家也没意思,买点这些画着玩,挺好,你回来就行,那我做饭去了。”沈凌君这着急忙慌的又回了厨房了,灶上的火还着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