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接的东西,当然要你自己负责到底,难道现在你还想半路丢给我。”
“这怎么算也是你母亲的遗物吧,你不想要?”
“遗物,算不上,因为老太太从来也没给过她,再说就算真的是遗物,给我有何用。”
“……随便,那么贵重的东西,你不要拉倒!”
顾瑾汐捧着那首饰盒,气呼呼管自己走了。
呵,雷诺嘴角浅浅带着笑:“收拾下东西,我们走了。”
顾瑾汐步子一顿:“现在走吗?”
“恩,难道你还想留在这地方?”
他低头,目光幽邃,仿佛吸引人的漩涡。
顾瑾汐摇了摇头,这地方除了老太太和余声,似乎也没人欢迎他们,就算那些人笑脸相迎,无非也是看中了雷诺身上的钱,想要有利可图。
“可是老太太已经睡了,余声也不知去向,现在走了,不是连个招呼都没和他们打吗?”
“该说的都已经说了,再道别也说不出什么来,我不想再留下这里了,至于余声,她年后会有巡回演唱,A城是第一站,你们应该很快会见面了。”
雷诺的性子就是这么凉薄,所以总是把感情看得很淡,老太太说,这辈子他们也许没机会再见了,其实,也是出于对他的了解吧。
人生最苦,莫过生离死别,明天走的话,免不了又是一番眼泪汪汪的情形。
所以顾瑾汐也没有再反对。
但是:“花瓶怎么办。”
那条大狗,虽然才相处了几天而已,顾瑾汐对它还是很有感情的,而且它真的特别听话,她只要一个眼神,它就能明白它的心意似得,比人更懂得察言观色。
“带不走,它在这里可以看家护院,挺好的。”
见顾瑾汐不太高兴,他又说:“气候温差太大,它会不适应,水土不服,它更适合留在这里。”
这个理由,顾瑾汐接受了。
喜欢一样东西,并不是一定非要得到才好,只要它能受到好的照顾,在哪儿都是一样的:“那我能再去看它一眼吗?”
这个要求,雷诺没有拒绝。
顾瑾汐将首饰盒往他怀里推,他蹙眉,不肯接。
顾瑾汐翻了个白眼:“帮我拿着啊,我总不能捧着它去看花瓶,又不能吃,我要去拿鸡腿!”
这次,雷诺终于肯接过去了。
顾瑾汐转身去了厨房,拿了两个大鸡腿。
老太太让人给它专门见了个狗窝,把它伺候的舒舒服服的,里面还特意加了厚褥子,才几天功夫而已,它似乎变得更壮了,闻到熟悉的气味过来,它立刻就醒了过来,挺着个大身子,见是顾瑾汐,又趴了下去,软萌可爱的像是只猫儿。
顾瑾汐将两个大鸡腿放到它面前的盆里,又伸出手摸了摸它的头:“花瓶,我要走了,以后你在这儿要好好的啊。”
花瓶似乎听懂了它的话,立刻又站了起来,啊呜了两声。
顾瑾汐连忙将食指放在自己的唇边,示意它轻一些:“你别叫,别吵醒了其他人,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咱们相识一场,也是缘分,老太太是好人,以后你一定要乖乖的留在这里知不知道,别给人添太多麻烦啊。”
花瓶不停的用脑袋蹭她的手心,顾瑾汐有些想哭,其实动物比人更懂得感恩,这才几天啊,他们都快上演一出人狗情未了了。
不过,该走的还是要走。
半夜,悄无声息的时候,雷诺和顾瑾汐离开了这座充满了故事和传奇的四合院。
老太太站在二楼的窗棂前,手撵着佛珠,目光悠远的送他们离开。
有了来的经验,回去的路上,他们终于选择了飞机。
当然,飞鹰还是要走陆路,把车开回去。
但是运气不好的是,因为天气原因,飞机延误了,后来又因为航空管制,等能飞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天亮的时候了。
……等飞机落地,来接他们的,依然是飞鹰。
他顶着两个大大的熊猫眼,坐在车内抱怨:“不是说飞机比较快吗?
我都在这儿等了快两小时了。”
“……飞机是晚了点,但是可以在飞机上睡觉啊,你看我气色好啊。”
不像有的人,黑眼圈比脸都大了。
“……”飞鹰感觉很扎心。
这个话题不能再继续了,换话题换话题:“BOSS,我们现在去哪儿,直接去擎天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