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给了钻山一把普通匕首,告诉他一定藏好了,不到关键时刻千万不要使用,这东西可比你们的石刀木剑厉害多了。
以左霆对委托人的仇视程度,钻山今天晚上坏了他的事,必然明天会想办法让钻山在狩猎时面对一些危险。
林夕还叮嘱钻山说,到时候倘若有人问这东西是哪里来的,你就说睡觉的时候做了个梦,火神说你会遇见危险,特意赐给你这个东西。
所以说,火神蜀黍托梦是世界上最早的通讯工具,火神蜀黍的馈赠则是世界上最早的快递。
哪知道钻山竟然满脸兴奋的样子指着林夕说道:“火神的使徒?你也是?”
他说得前言不搭后语。
林夕知道他未曾表达出来的意思,如果小君也是火神的使徒,咱们就可以去把族长再抢回来。
屁的火神使徒。
不过是个现代位面穿越过去的穷屌丝而已。
但是话说回来,也不知道真的穿越者都自带主角光环啊还是怎么,左霆也的确折腾出不少新玩意儿对部落进行了改善。
比如发现了很多可以种植、养殖的东西,增加部落的收入;又教大家利用陶窑烧出砖瓦开盖屋,大大提高了部落的住宿环境等等。
这让左霆这个火神的使徒在部族声望愈加高涨,所以人们才对他言听计从,甚至去跟炎虎部合并也没有太过反对。
事实上到了后期,左霆和炎虎部族长分工更加明确,一个抓生产,一个抓行政。
炎虎部族长骁勇善战,更加有野心,而左霆则是只想要高高在上的地位和优渥的生活以及前仆后继的美女,两个人之间的合作还是很愉快的。
部落的传承、不同部落之间的仇恨是无法强加于一个外来者身上的,左霆对部落并没有什么归属感。
他只要自己过得风生水起、实现一个屌丝的梦想就成了,至于什么夷水火部,跟他有毛关系?
没有人阻止你去铸就自己的辉煌,问题是为什么一定要熄了别人的灯?
再有就是林夕无法接受左霆以二十六岁的“高龄”去欺负一个只有十五岁的孩子,实在是太不要脸。
她蓦然想起前段时间的两个新闻,一个是小伙心情不好摔自己的自行车被一个老奶奶阻止,他就对老太太一顿拳打脚踢,试问,若是阻止他的是泰森,他敢这么做吗?
还有就是一个酒醉的男人,在街上晃荡着专门挑小孩子踹,还把一个只有三岁的孩子头朝下摔在地上,事后就是一句“我当时喝醉了”。
林夕就笑。
你咋不敢去打同龄人?你怎么不敢去某某局闹事?不过是借醉装疯欺负老弱病幼发泄你懦弱的脾气罢了。
一个成年人,对付一个只有十五岁的孩子还要拿着瑞士军刀,还要点碧莲不?
不过她现在也只能把这口恶气忍着。
谁叫她如今不但失去族群大部分支持,自己也成了残疾人士呢?
所以说,人生就像是在玩超级玛丽,在你没有吃蘑菇变大的时候千万别浪,否则连一只小王八都能秒杀你。
猥琐发育是王道。
林夕一再保证,经过一次失败之后他们肯定不会再来找晦气,钻山怀里揣着新得的匕首,一脸春意去找他心爱的桑草了。
第二天,苦荞早上起来就要去领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