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说完还不胜唏嘘,觉得一接触外族人,准没好事。
说完突然发现面前的这位也是外族人,不由得老脸一红,有点讪讪的。
林夕跟着一个小姑娘去了老头安排给她下榻的竹楼,小姑娘红红的小脸,大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林夕:“圣女姐姐,你可以送央卓一件东西吗?随便什么都好。”
圣……圣女?剩女还差不多吧。
若是没来这里之前,林夕知道羌螫族人要自己东西,肯定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别说她身上的东西,就算有屁都要憋到他们不在的地方去放。
小姑娘毫不掩饰的崇敬和与有荣焉的眼神让林夕知道,这孩子只是想有个以后可以跟闺蜜或者情郎阿哥吹牛的谈资而已,丝毫不觉得自己张口跟还是陌生人的她要东西是多么不合适。
林夕想也没想,就把手腕上店长送的一块2000多块钱的腕表送给了央卓。
央卓一看,说什么都不肯要,被林夕硬塞进手里,小姑娘收下了,给林夕虔诚的行了个礼,然后一路笑着跑开了,银铃般的笑声在寨子里回荡。
林夕突然很羡慕,原来,快乐是如此的简单!
躺在竹床上,林夕整理着杂无头绪的剧情。
江洪泽→陆娜→明珠酒店,到了这里,这条线就断开了。
阿奴→情人→阿朵→富商,这条线更是莫名其妙。
而如果富商=明珠酒店呢?更有甚者,情人=富商呢?
对,一定是这样!
明珠酒店如果是富商经营的企业,那么缺失的一环就补足了。
这样就能解释得通为什么穷得叮当响的两个屌丝居然住5星级宾馆频繁约会,更解释得通从来不曾出现在S市的阿朵为什么一出现就去了富商家,还通过富商结识了陆娜。
可是新的问题又来了,黎小薰家世平凡,又从来没有得罪过谁,为什么一个如此牛叉的富商要这样处心积虑、大费周章对付黎小薰呢?而那个介绍陆娜去明珠工作的江洪泽又在这里面扮演了什么角色?
哎,没有柯南的头脑,却还要演柯南的角色,林夕表示侦探也不好当啊!要是哪天阿梨给她接到个上来就一顿揍,揍完就走人的任务还不把她美死?
反正不管怎么说,她总算是更靠近事实的真相了,不是吗?
林夕想得头大,决定暂时什么都不想,趁着月色还好,继续修炼淬体术,万一再来一丝紫色月华,自己可真的是赚到了。
因为林夕已经能感觉到,自从自己醒来,精神力异常饱满,她猜测着现在如果对狼王世界里那个藏马熊使用精神刺的话,起码可以连续使用三次。
不过让林夕失望的是,只有那种淡淡的月华垂落,任她望眼欲穿,紫色的月华都再没出现过。
正摆出一个类似麻姑献寿造型的林夕没有等到紫色月华,却等到一条绿色虫子“啪嗒”一声掉在手心。
卧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