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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9章 《小芳》的触动(求推荐票)(1 / 2)

重生之梦幻年代 唐观水 更新时间 2019-10-28

 这时期的文化广场,就是市文化宫前面的那一片空白广场。

原本这片广场是要给广大市民休闲活动用的,但从八十年代末开始,文化宫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把前面的文化广场整个改造成了一个主营图书音像品的大市场。

在这个广场上,再也不是跟过去一样是一片平地了,而是跟大菜市场一样,被一片塑料棚整个遮盖住,然后这里面都是一个接着一个的摊位,这些摊位都会出租给一些私人业主,用来卖一些图书或者磁带什么的。换句话说,这个本该给公众休闲娱乐的文化广场,此时已经变成了一个图书音像品交易市场了。

当然,这个市场到了98年的时候,再次全部拆除,重新恢复了广场的面貌,而且还经过了绿化改造,成为人们闲暇之余去进行活动的好地方,每天晚上都能看到一群老头儿老太太在那跳集体舞或者扭秧歌,不过那已经是后话了。

跟孙海东一进入这大市场,立刻就感到一片热气跟乌泱泱的吵杂声迎面袭来,里面一些卖图书的商贩大都不断吆喝自己的书如何好,还有一些卖磁带的,则把录音机音量放到最大,吸引顾客前来购买他的磁带。

这种环境比安静的新华书店等地方差远了,之所以还能有这么多人来买图书音像制品,主要是这里的东西便宜。

为啥便宜呢?其实很简单,因为这里不但是烟海市图书跟磁带的交易批市场,还是一个全市最大的盗版图书音像品交易市场。换句话说,这里的图书跟磁带啊,大部分都是盗版的,所以才便宜。

“你是不是要找书看啊?”进来后,孙海东忽然对唐海潮道。

“差不多吧。”唐海潮点点头。

“那你跟我走,我知道个地方,东西好,又便宜。”孙海东拉了拉唐海潮,然后就当先向前走去了。

跟着孙海东走了没多远,立刻就来到一家规模不大的摊位面前,这摊位外面放了台录音机,此刻正在大声地播放一歌,而这歌唐海潮也熟悉得很,正是当年火遍大江南北的《小芳》。

“老板!”刚到这,孙海东就直接走进去,“有什么新小说到啊?”

随着孙海东的进入,唐海潮也跟着进去,现里面除了孙海东外,还有一个脸色黑黑的瘦小中年男子,正拿着个鸡毛掸子,来回的扫尘。

“哦?是海东啊。”看到孙海东进来,那脸色有些黑的瘦小中年男子放下鸡毛掸子,很熟悉的笑着点头打招呼,“又来了?呵呵,你三天两头来,我这也不可能天天进新书啊。对了,新武侠书我这今天是没有了,不过我这刚新进了几盘新磁带,你要不要听?”

“磁带?”孙海东皱眉想了想,“谁的?”

“好像是一个新出道的歌手。”那中年男子乐呵呵的拿过一盘磁带,“就这个,李纯波,最近这年轻人特别火,呶,我录音机播放的就是他的新歌。”

“李纯波?谁啊?”孙海东接过磁带随便看了看,现封面是表情木木的家伙,撇了撇嘴,“切,长得可真磕碜……对了,有小虎队的新歌没?”

“哎哟,我的小祖宗。”听孙海东这么说,那中年男子立刻就笑了,“你又不是不知道,那小虎队不是都解散老长时间了么,哪来的新歌啊?他们的歌你不都有么?”

“唉……”孙海东听到这里,放下了那盘磁带,“我就喜欢小虎队的,其他的不爱听。”

“别的啊,你听听再说。”那中年老板再次鼓动他道,“你也听到那录音机了,歌唱的多好啊,‘谢谢你,给我的温柔,伴我度过那个年代……’旋律多美,歌词又多好啊,唉……”

说到这里,那中年老板似乎很有感触,微微叹了口气,眼光也有些迷离,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真的心有所感。不过他的这一阵迷离很快就消失了,脸上再次挂上了招牌式的笑容:“海东啊,你也听了,这歌真的不错,另外那张专辑还有其他流行歌,比如《千万次的问》、《涛声依旧》什么的,里面都有。我这是录音机不行,你们家那双卡的,肯定效果比这个好。怎么样,买盘听听?我肯定算你便宜。”

“这样啊……”孙海东皱了皱眉,轻轻点了点头,然后他忽然转头看向唐海潮,现对方正愣愣的看着自己手中的磁带愣。

唐海潮的确在愣,实际上在他听到那录音机里的《小芳》,再看到这盘录音磁带的时候,他就开始愣了。不,也不能说是愣,更确切的说,他是受到了触动!

《小芳》这歌,是带着一种浓浓怀旧气氛的歌,唐海潮记得,在1993年的时候,这歌一开始上市还没啥,毕竟这歌刚上市的时候,《北京人在纽约》刚播放完不久,当时最火的歌还是《千万次的问》。可俗话说得好,江山代有人才出,一代新人换旧人,流行歌也是一样,总会有新的流行更替旧的流行。果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大概到了五六月份,《小芳》这歌突然火爆,大街小巷到处都在飘这歌,你到哪儿都能听到她,以至于《小芳》这歌简直成了那个时代的一个见证。

唐海潮记得自己后来每次听到《小芳》,第一时间就能想起1993年,想起那年的一些是是非非。

当然,现在自己是亲身回到了1993年,再次在这个时代重新听这歌,心中有所感怀,也是在所难免。

就在心中感怀不已的时候,他突然又想起一件事,那就是他以前是当过多年酒吧歌手的,脑袋里记了大量的后世流行歌曲,如果现在剽窃出来的话,这些东西可都是钱啊!而且从性价比上算起来,剽窃歌曲可比自己辛苦剽窃写小说要合算多了。

可不是么,自己昨晚上熬了一夜,才写出三篇小说,就这三篇小说,投稿后哪怕全部获得一等奖跟二等奖,加起来也顶多能赚个两万块奖金。

但剽窃歌曲不同,一歌顶天歌词也就几百字,加上曲谱,作业量不是一般的小,但一流行歌曲所能带来的价值,就不是一两篇小说能够比拟的了。从字数作业量来说,剽窃流行歌曲的性价比远远高于剽窃小说。

不过,剽窃歌曲虽然性价比高,但却有个关键,这关键不在于你记不记得歌词,而是在于你记不记得曲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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