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从长相来看,莫蒙尘认不出他,如果他自报名字的话,他就知道是谁了。
莫蒙尘又看了几遍,想起来了。
迈克尔·芬利,95届首轮中后段的遗珠。
“因为没人采访我。”莫蒙尘继续投篮。
芬利突然发现,莫蒙尘投篮的这个篮筐是没有篮网的。
这么正规的篮筐,怎么可能没有篮网?篮网去哪了呢?他看见了篮架上的篮网和一把剪刀,答案显而易见,有人剪下了篮网。
许多人都喜欢篮球和篮网亲吻的声音,那很悦耳。
练习的时候,莫蒙尘不想听到这个声音,他要的是效率,是速度,是精益求精,因此,他不希望有个篮网阻隔篮球上的力量,他希望在进球之后,篮球可以自己弹回到他的手中。
那些经常对着没有篮网的篮筐投篮的人一定知道这件事,当你有足够的准度,你的球会击中篮筐后侧,球进的瞬间,球还会弹到你的手里,那种时候非常爽。
莫蒙尘也一样,他现在就有种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
“54%的三分命中率果然不是盖的。”
芬利看了十分钟,莫蒙尘差不多五秒钟投一球,他连续进了一百球。
而且,每个球的轨迹都一模一样,每个球都是砸中篮筐的后沿,带着股强猛的力量飞弹回来。
这是多好的手感啊?
芬利观察着莫蒙尘,他每次出手的姿势、感觉、力度都是一模一样的,他从没见过有人能这么掌握手感。
再看看他的手势。
小指头、无名指、中指有序地发力,难道这就是他的秘密吗?
他的手感因此而来的?
莫蒙尘连续进了241球,终于投丢。
因为他一直瞄准篮筐后沿,皮球每次发出的力道都不小,一旦失准,也会以最迅猛的力量弹回来。
芬利接下了这颗球。
“我见过很多的神射手,但你是最独特的。”芬利道。
莫蒙尘道:“如果你没有其他的事情,把球还给我吧。”
芬利并不怎么喜欢交流,今天见识了这样的射术,突然想与莫蒙尘结识,但对方似乎比他还要高冷。
“我们来比比吧。”芬利提议道。
莫蒙尘扫了他一眼:“我没兴趣。”
“多有趣啊?我的投篮也很准的,难道你不想有人挑战你吗?”芬利道。
莫蒙尘淡漠地摇头,他甚至不知道这货到底想干什么。
比投篮?他现在可没这个心情,他只想继续练习,比投篮那是无聊的时候为了找乐子才出的下策,谁他妈喜欢和另一双手共用一颗球啊?
你会把你的老婆和别人共用吗?
嗯?
“你真的不想有人作陪吗?”芬利问道。
“只怪我天性凉薄爱独处。”莫蒙尘装逼地说,“不必了。”
对方没有意愿,芬利也没办法,只能把球交回:“那我就坐在这看你练习可以吗?反正也没有记者会采访我。”
莫蒙尘做了几个胯下运球找节奏,道:“只要不打扰我,即使你死在这里,我也无所谓。”
这个人有朋友吗?
“唰!”
莫蒙尘刚投进一球。
“我听说你是医生?”
都说了别打扰我,别打扰我!
“是。”
“唰!”
又进一球。
“一边打篮球一边当医生肯定很累吧,你如何调整的?”
莫蒙尘并不想回答。
他也是通过这个发现了芬利的一个秘密:闷骚。
此人真的闷骚的一逼,在人群中,他总是沉默寡言,一旦和朋友独处,他体内的洪荒之力便掩盖不住了。
“我还听说你的膝盖爆炸了三次,你是如何调整的?”
“你投几个球了?”
“你们住在哪个酒店?”
“晚上吃什么?”
莫蒙尘把球丢到了芬利的手上:“给我起来!”
“怎么了?”芬利无辜地问。
“你不是要比投篮吗?”莫蒙尘愤怒地说,“来比!”
练习的心情已经被芬利毁掉了,莫蒙尘现在只想找个不开眼的二逼出气。
芬利这个二逼很合适。
芬利这个二逼很合适。
重要的事情说两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