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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我发现他了!(1 / 2)

 “好,我知道了,这就过去。”

坐在警车后排的秦望德接到夏炎电话之后,拿着手机的手都在微微的抖动,脸上的表情无比凝重。

挂断电话,秦望德对着正在开车的刑警说道:“通知刑警队,前往蓝雨小区,火场中发现无头尸体,这是重大刑事案件!”

“是!”

驾驶着警车的刑警立即应了一声,向着后视镜看过去,准备在前方的路口调头。

副驾位置的刑警则是拿起手机进行通知。

秦望德坐在后排,透过车窗向外看,通过车玻璃可以隐隐看到自己的倒影。

“可恶!”

秦望德死死攥着手机,内心中有着极强的不爽与不忿,通过夏炎简单的汇报,他的内心中就将案件的性质轻而易举的整理了出来。

出现无头尸体就代表着被害人是先被杀死,再被焚尸的,那么这不仅仅是一场谋杀案,更是一场纵火案。

在火场周围的某一单位或者相邻地连续发生多次火灾,或者在同一地区内多次起火,这种情况均是预示着有人恶意纵火。

此前在图书馆门口的时候,他的心里还抱有一丝丝不愿意面对的侥幸心理,毕竟这一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他不愿意看到不好的事情发生了。

可是……

事情还是发生了!

……

周正站在云陵的身边,并没有四处乱转,也没有去夏炎车子的后排拿勘探箱,而是默默地观察着周围围观的群众。

从刑事侦查的角度来说,放火案有非常显著的特点,犯罪行为人在作案前多有预谋,案件因果关系比较明显,现场暴露快容易被发现,以及现场原始状态容易遭到破坏等。

周正在心里快速的判断起来,他还没有进入过火场,但是当他听到有三具无头尸体的时候,心里就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起放火案的凶手,就是人偶案的凶手,这也是在车上夏炎与他说过的分析内容。

凶手在放火之前是有预谋的,应该是刻意的选择过的放火时间,并且准备了放火物和助燃物,尽管这些只是他的判断,但到了现场之后,就会得到印证。

凶手在预谋准备的时候,并不仅仅是这个放火现场,还有另外一个地方,那就是江海市图书馆!

凶手在江海市图书馆放火的目的也跟着清晰了起来,就是吸引消防队的注意,通过性质明显更恶劣的图书馆起火来达到让蓝雨小区住宅烧得更久的目的。

那么……

凶手的真实目的就是想要掩盖这里的痕迹!

周正的大脑快速的运转着,通过对放火案特点的分析,逐渐的将整个事情看得更加清楚。

任何放火案的犯罪行为人,均是有着属于他们自己的目的!

有的是出于对社会的不满,放火想要报复社会。

有的是由于私仇或嫉妒等负面情绪,故意放火泄愤。

还有就是为了掩盖犯罪……

周正在对比过人偶案的犯罪心理画像之后,觉得这个凶手并不是报复社会的人格类型,并且,现场明确的找到了三具无头尸体,那么掩盖犯罪的这个特点就非常明确了。

这样在一场大火之后,无论是消防员们所使用的高压水枪,还是因为消防员没有及时赶到而引起的小区群众自发组织的救火,都会对现场的痕迹进行破坏。

不仅如此,那个屋子在经过大火之后,所有可能跟凶手相关的痕迹都将被抹去。

周正觉得这就是凶手最真实的目的!

另外,在放火案件中,作案人一旦实施犯罪,在放火得逞之后,火势往往会很快蔓延,再加上提前准备好的助燃物等,几乎在数分钟之内,就可以形成火光冲天浓烟滚滚的态势。

也就是说,作案人若是不想被吞噬在火海之中,就必须要在放火后的第一时间离开现场,但是那个时间与火场被发现的时间又不会间隔太多。

那么……

凶手一定就在现场!

周正的双眼向着周围围观群众的面孔上扫过去,想要看看有没有可疑的人。

毕竟,一般的纵火犯可能在离开现场之后逃掉,但是这个纵火犯极有可能是人偶案的凶手,那么以那个凶手的做法,势必会留在现场,混进围观群众当中,近距离的欣赏他的杰作。

周正开始谨慎起来,他有一种非常强烈的预感,凶手本人就在这里。

突然间,他在人群中看到了一道黑影。

这道黑影隐于人群深处,处于光线没有照射到的角度,整体在阴影下遮蔽了起来,身上穿着的似乎是一件黑色的连帽衫。

连帽衫的帽子套在头顶的鸭舌帽上,总共叠加了两层帽子,并且还佩戴着一副黑色的口罩。

若是不仔细看的话,可能未必会发现这个人。

但是……

周正在看到那道人影的时候,赫然发现后者也在注视着他。

“夏队,跟我来,我发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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