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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在大汉,亭长都很嚣张吗?!(2 / 2)

大汉小吏 凌波门小书童 更新时间 7个月前

“昨夜,富昌社子弟牛平盗窃社中钱财,有人目睹其逃入清明北乡,本官今日就是带事主前来追赃的。”</p>

这求盗郑得膏扶着腰带,耷拉着眼皮,颇为傲慢地讲明了来意,对樊千秋那是没有一丝一毫的好脸色。</p>

大汉的一县之下,除了有乡里之外,还有与之平行的一级负责治安缉盗之事的单位,那就是亭。</p>

在城郭里的亭被称为街亭,在乡野里的亭则被称为乡亭,在边塞要道且规模较大的亭又称为置。</p>

不管是乡亭还是街亭,或者是置,一般都会有三个职责。</p>

一是负责安排官方使者的住宿饮食和收发传递行政文书。</p>

二是维护当地的治安稳定,肩负着捉拿盗贼不法的职责。</p>

三是有偿地向途经本地的的黔首,提供住宿饮食的服务。</p>

亭中设有百石的亭长一人,斗食的亭父一人,斗食的求盗一人和若干卒役出身的亭卒,并备有常用武器。</p>

如果拿后世的行政机构来做一个对比的话,这亭置类似于派出所、邮政所和招待所的复合体。</p>

所以这亭置要同时接受县寺里的督邮和游缴的双重管辖。</p>

因为直接参与掌管乡里的事务,又可以合法使用暴力手段,所以亭长往往郊游甚广,与豪猾的勾连极深。</p>

就像本朝的太祖高皇帝,当年就是从区区的泗水亭长这微末小吏起家,创立大汉宗庙的。</p>

按理来说,这亭长确实是一方人物。</p>

毕竟亭长是百石品秩,虽在品秩体系中处于底层,可在县寺功曹簿上是有有名有姓的,是成色十足的官。</p>

月初的时候,樊千秋把清明北乡的乡老、里正之职尽数收入了囊中。</p>

却无法染指乡啬夫和亭长二职,而且每個月还要按时给他们私费,就是因为他们有品有秩,是朝廷命官。</p><div id='gc1' class='gcontent1'><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 catch(ex){}</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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