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辆小龙花了一万多块钱买的摩托车。
王十一坐在后面,感觉坐在钱堆里了,刚才见王小龙掏钱的时候,王十一心里如刀一般在割。
还好,那辆摩托车的动力澎湃,在石岩镇的街道上,高傲地奔驰而过,如同骏马奔驰在辽阔的草原之上。
春风浩荡,少年想要高歌!
那一天,他们开着摩托车抵达镇中心的服装城的时候,王十一被里面五颜六色的服装惊呆了。
他在泰柯公司的车间里上班的生活,天天见到的都是色彩单一的厂服,绝对不会想到布料在这里会有如此多的花样。
眼前的一切完全超出了他贫瘠的想象。
那些服装,一件一件被人花钱买走了,被人穿在了身上,装点着大街小巷,跟花一样到处盛开着。
王十一正在眼花缭乱的时候,战斗机手机响了,他一看是老家的电话,一按键,就听见一声清亮的鸡公叫,接着传过来了母亲王秀荷亲切的声音:“儿子,你发工资了,吃水不忘挖井人,你不要忘记请你同学蒋华吃一顿饭。”
她一直记挂着这件事情,今天是周末,她知道儿子有空。
“好的,妈,你就放心吧!我现在正在服装城给您挑衣服呢,这里的衣服真多,款式也很新潮。”王十一刚坐了很长时间的摩托车,拉风够了,心情很好。
“儿子,你给妈买衣服,不要买太贵的,妈这辈子习惯了穿普通的衣服,灰色的,黑色的衣服,耐洗,太贵的衣服,妈舍不得穿,只能锁在柜子里,浪费了。”母亲在电话里说道。
王秀荷说得有道理,她已经四十多岁了,不像城里的人,颜容保养得好,她的面孔被舂城山上凛冽的北风无数次地摧残过,被稻田上空炎热的夏日疯狂地炙烤过,美丽的衣服,穿在身上,对她其实是一种莫大的讽刺,只会将她衬托得愈发苍老。
“嗯!”王十一答应道。
那一天,眼前的衣服如同天空七彩的云,让人目不暇接,他穿过了好几层衣服构建的云,终于为母亲挑选到了一件他很满意的衣裳,那是一件灰色的呢子大衣。
穿上这件衣服,他能想象,自己的母亲就是那稻田里最为朴素的一个稻草人。
因此,在付款的时候,他的内心里汹涌着巨大的喜悦。
“这件衣服怎么样啊?”王十一将衣服在王小龙的面前晃了晃。
“不错!如果我找到了我的母亲,我也给她买一套!”王小龙用手摸了摸那件衣服说道。
买好衣服后,王十一搭乘上小龙的新车,到了附近的邮局,将衣服打包邮寄了回去。
“大功告成了!”当他从邮局走出来的时候,仰着脑袋对着天空中自由奔跑着的太阳大声喊道,他一边喊,一边模仿着鸟飞翔的动作。
人要是能够飞翔,该多好啊!
冷静下来后,他想到了狡猾哥,母亲一大早打电话过来,提醒他喝水不忘挖井人,是的,应该请他到外面吃一顿饭,第一份工资,一定要拿出一点来感谢他。
“狡猾哥,你在家吗?”王十一拨通了蒋华的手机。
“王十一,我今天开车去大梅沙玩去了。”狡猾哥轻描淡写地说道。
“明天有空吗?我到你家里喝杯酒去。”王十一笑着说道。
“我今天回去会很晚了,那你明天早上过来吧!”狡猾哥在电话里爽快地说道。
星期天就星期天吧!
第二天早上,王十一头顶着大太阳,走出了厂门,走向了狡猾哥租住的那片农民房,热闹非凡的农贸市场,就在他的出租屋附近。
王十一经过那片出租屋的时候,老远就听见有一个女子在楼上的阳台,用优美的歌喉清唱着一支山歌:
火红的木棉花排对排,
唱山歌的小阿哥在等待;
阿妹的红绣球随风摆,
火辣辣的山歌把你留下来。
他抬头望去,正是狡猾哥的女朋友莫陌,于是低着头,假装做什么也没有看见,从楼下怯怯地走了过去。
到达农贸市场的时候,王十一抬起头来,只见里面热闹非凡,到处都是穿梭的人,喧闹的语言似乎要将市场那老旧的屋顶掀翻了一般。
市场里,鸡鸭鱼肉都很丰富。
那些有气无力地活动在自来水池子里的草鱼,只要五块钱一斤,好几只鱼游累了,肚子异常地鼓胀着,翻着身子露出了一身白,鱼贩子不时用手将那些临死的鱼抓了出来,挥舞着血淋淋的大刀,将它们宰杀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