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红毛僵尸别来无恙啊,虽然只是短短的时间不见了,可我对你的思念啊,好像那三界正午时刻最猛烈的太阳!”
刘松咧着那恐怖的骷髅嘴巴,眸子深处,也有着一丝又一丝的光芒在轻轻的跳动。请大家搜索(品書網)看最全!的!虽是火种之眼,但却给了人两口黑洞的恐怖感觉,黑洞能够吞噬一切,摄魂夺魄。
虽其眼的光芒是紫色的,但不知为何,当看到这样的眼睛时,即便是那红毛僵尸,也感受到了一种说不出来的诡异感觉,仿佛看着的——是两只漆黑如墨,异常深邃的眼睛。
刘松脚踏在苍茫的白骨大地,他收敛起了笑容,神色平静,全身没有丝毫的修为波动,好似一具普通的骷髅头,并没有任何出彩的地方。
风从他身体的肋骨间穿过,风从那光滑的脑袋壳子方飘过,而在这样的环境下,刘松忽然心生出了一股冲动,想要吟诗一首。这种天气在冥界的地位,相当于三界的阳光普照,实在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天气啊!
嗯嗯,这样干吧,若是不吟诗的话,岂不是辜负了此地的大好山河?还有这一群脸写满了殷切期望的亡灵兄弟们?吟诗,吟诗,来一首刘邦老痞子的大风歌吧!
想到此,刘松眼的紫色火焰猛地一跳,两只眼睛深处,忽然猛地一亮,好像是两盏一千万的灯泡,在昏暗的光线下亮起,瞬间吸引了所有亡灵们的注意,而那红毛僵尸王,更是瞳孔剧烈的收缩,心生出了一股深深的不安。
因为……如此近距离的观察之下,他终于认出了刘松。这不是刚才那个被自己大破灭骨矛给碎成渣渣的骷髅吗?怎么可能还没死?而且气势竟会如此的强大!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终于,神经大条的刘松,终于把这首在地球流传甚广的大风歌,给吟了出来。然后双手背后抬头看天,做高深莫测状。更有一件白色长袍忽然出现,笼罩在那具排骨般的身体,随着阴风的吹拂,猎猎作响。
“妈卖批的,老子从小到大,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骷髅!妈了个巴子的,这儿是冥界啊!你一个骷髅架子,又没有那啥那啥的大玩意儿,干嘛非要穿一件长袍,你真以为能遮羞不成?”
有冥帝被刘松白袍光头高深莫测的拉风形象,给雷的嘴歪眼斜,里焦外嫩的。心更是有一种冲动,若是没有天道的庇护,早狠狠的放一个屁崩死这只“蚂蚁”了!
“你妹的,知道你能装,但打死老子也想不到,你竟然如此的能装!一个骷髅头学三界的生灵穿衣服,你特喵的是有多么的无聊,多么的变态啊啊啊啊啊……”
另一个冥帝眼睛里郁闷的光芒都快汇聚成一乌云了。其看着刘松的目光,充满了匪夷所思,妈了个巴子的,你丫的也算是一具骷髅?你是一只癞蛤蟆好不好!
“可惜啊……如此大好的景象,绿眼和血眼这俩货竟然会看不到!!!!!真是期待啊,若是他们看到这么一只拉风的骷髅,不知道心会作何感想……”有一个冥帝,忍不住小声的嘀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