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鹃,一个命运悲惨的女人,她只是长得漂亮。
从小父母离,她妈改嫁,而那个作为他后爹的男人并不善良,她被欺负的够呛,这是她离家出走的原因。
她那时候着了魔,想要出国,因为她想要离后爹远一点,然后追求自己的人生。
她是很坚强的女孩,终于攒够了出国的钱,每天打三份工,很不容易。
终于做到了,没有身份证明,花钱去了幸福彼岸,然而到这边,才是痛苦命运的开始。
只能说外面的世界并不好混,尤其她还是黑身份。
谁都欺负她,包括那些同族国人,他们克扣她的工资,甚至有个老板还把她给......
好吧,命运多舛,她选择了一条黑暗之路。
为了钱,她可以出卖她的尊严,反正她已经不洁。
在那里干了两年,她遇到了一个对她很温柔很好的男人,萧真子。
为此她情窦初开。
没想到得到的却是更深的伤害。
当萧真子的一群朋友,带着钱来玩她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不堪。
之后她想到去死,跳了河,被一个流浪汉救了。
他叫约翰。
“我曾经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买了很多豪宅,可后来破产了,我交不起房产税,我的妻子离开了我,我的两个儿子比我死得早,所以我活得很艰难,可我却从没想过死,女孩,你知道为什么吗?”
当时的杜鹃真是有些惊喜,因为约翰说的是中文,她的英文并不好,约翰是可以和她正常沟通的。
“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死了,这个世界没人会记得我,就好像我从没来过,我不想这样!”
这话其实并没有触动杜鹃。
只不过从那之后,杜鹃就跟约翰一起成了流浪汉,作为朋友,一起坚强地活了下去,直到末世爆发。
生活当然更艰难。
不久后老约翰就死了,临死之前拉着杜鹃的手,微笑的告诉她:
“活下去,那才有人记得我!”
杜鹃知道这时才触动。
是啊,自己或许是这世界上唯一记得老约翰的人。
那就活着吧。
她努力的克服恐惧,杀丧尸!成为末世初期第一批敢去杀丧尸的人。
终于有一天,她和萧真子重逢了。
杜鹃其实是很单纯的女人。
她这辈子只爱过一次,就是那时的萧真子,然后一辈子就可能只爱这一次,即使她也恨着他。
她并不太愿意和他说话,但她却也想让萧真子一直活着。
她时常想,自己一定要死在他的前边,到时候这薄情寡义的男人,会激动曾经有个跳舞的女人,为他拼过命吗?
为了这样一个小目标,杜鹃真的很努力。
“给我们一口吃的,我就当你的女人。”
为了活下去,她丝毫不再介意身体,她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只要精神还是自由的,她就还能做自己。
可惜那个团队没多久就灭了。
三年来,总是这样,他们更换了一个个团队,她已经非常擅长在男人面前卖弄,只为找到一席之地。
生活越来越艰难,她必须这样做。
很多时候她不去考虑得失,她唯一的执念就是,带着那该死的男人一直活下去,然后死在他的前边,让他记住自己。
有时候她会轻声自言自语。
“希望你不是个薄情的人,能记得这些年我对你的好。”
杜鹃其实不确定萧真子是怎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