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小说BT吧>综合其他>时空倒爷的民国奋斗> 第十六章 萧规曹随一切照旧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十六章 萧规曹随一切照旧(1 / 2)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www.</b>虽然听了很多说辞,但毕竟已经成了一个庄园主,拥有了一片土地,因此出于好奇,李志高很快就开着自己的atv,带着刘润生跟马文,还有庄园原主人陈家的一个叫陈书,一路向已经属于自己的庄园开去。

当然,期间李志高也兑现了承诺,教会了马文如何开这辆车,并让马文开了一段时间。但很明显。马文这货就是典型的身上具有冒险因子的家伙,开的比李志高还疯狂,居然在这里的土路上飚车到80迈,好几次都把车子给开的飞了起来,可把大家伙颠的不轻,也吓的不轻,结果刚走了没多少路,李志高就再也受不了,干脆夺回了驾驶权,再也不让他开车了。

之后,李志高以平均50迈的速度开车,期间倒也路过不少据说已经属于自己的田地,看到有不少农户正在耕地,据说这是正准备插秧种稻子,但由于是旱地,不好浇水,因此只能种点旱稻或者小麦,以这个地区的情况看,基本都是种植旱稻的,说白了,这里的农业生产很落后,基本还是靠天吃饭。

等来到庄园之后,李志高进去粗略一看,地方倒是的确很大,整体上依着一座小山而建,亭台楼榭也建有不少,但一看就是年久失修,没什么人来住了。而且虽说占地五十亩,但真正能住人的主体建筑并不大,占地皮的主要都是一些大园子,至于那些亭台楼阁,也多是用来歇脚用的,平时住宿可是不行。

也就是说,与其说这是一个大别墅,不如说是一个私人花园,事实上,根据陈家派来的那个长随所说,这个庄子本来就是原来老爷的一处私人外宅,是老爷晚年为了养老所建,老宅却并不在这里,而是在县城里,换句话说,陈家少爷回县城,才是回了祖宅。

看的出来,原来那些大园子里应该种了不少果树跟奇花异草,但也因为年久失修少人打理,如今都是一副杂草丛生的破败相。

据那个陈家的长随说,自从老爷去世后,由于人丁不旺,加上维持这个庄子的费用不低,因此自家少爷干脆就遣散了大量下人,带着一家人回了老宅,并长期住在城里,基本不过来这里了,这边平时都是托一个叫孙伯的人看门,由于缺人收拾,慢慢自然就成了这个样子。

其实陈家少爷早就想卖了这里,可这年头像这种纯粹奢侈品的郊外庄园,行市并不好。要知道如今世道可不安生,土匪多如牛毛,住在城外危险太多,远不如城里安稳。这里也是因为长期破败,没什么值钱东西,所以才安生到现在。

换句话说,别看这个宅子才值几百两银子,但要修好,那没有个几千上万大洋,是绝对不行的,此后的维持费也很高,每月最少也得五百大洋,根本就是个赔钱货。这里真正值钱的,是那些庄园附带的土地。

交割产权并不费事儿,给那个孙伯看了一下地契文书,再让那个陈家的长随一说,人家就乖乖交了宅院钥匙,一点也没啥留恋的。

其实交钥匙,也就是个象征意义,是宣告产权归属,就算孙伯不交钥匙也没用,毕竟陈家长随手中也有一套,早就给了李志高,根本不成问题。

这边庄子的围墙都是土的,很多地方都破损不堪,对土匪来说,基本是不设防的,而钥匙也主要就是管住宅跟大门上的锁,以目前的破败情况看,有跟没有其实也没什么两样。

土匪之所以没看上这里,也是因为这里易攻难守,没什么战略价值,而且破败已久,收拾起来很麻烦,再加上当地佃户群也不是吃素的,很不好惹,这才不来这边占位子。

虽然在当地人看来,这个庄子这样那样的不好,但李志高却很满意,不说别的,光一个够大就足够了,毕竟他是要找一个类似秘密仓库一样的落脚点,好方便以后来回穿越。

交割好了,接下来就是跟佃户代表谈协议的问题了。

依附庄子生存的佃户,共有二百二十来户,五百多人。要是换了现代社会,两千亩地养这么点人,那是太轻松,可在这个没化肥没高产作物的自然经济时代,两千亩养这么多人,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换句话说,整个庄子本来就是在保本运营,五百多人靠着庄子,也就是勉强糊口。

由于刚买下庄子,这次也来得及,什么都没准备,因此李志高也不想太早改变什么,干脆萧规曹随,跟佃户代表签协议的时候,基本还是按照老样子,租金什么的一切照旧,只不过把名字变更了一下罢了。

对于李志高如此识相,对方也很满意,也没想过多占便宜。这倒不是人家不想,而是在看到李志高一身洋派打扮,开着没见过的洋车,还带着真正的洋人,心里面先就弱了几分,于是这才老老实实接受新契约,要是李志高换个身份,没点能力就买土地,指不定就要被这群凶狠的佃户活吞了。

不过这也不是长久之计,暂时这些人是没事儿,但如果过一段时间看李志高没什么后台跟本事,再来个天灾什么的搞的大家吃不饱饭了,估计这些佃户还要闹腾。可别以为贫农翻身闹革命是后来才出现的,其实这事儿自古至今就一直有,从来没断过。当然,如果你要能让大家都能吃饱肚子,曰子越来越好,那佃户们也不会找麻烦,甚至还会感恩戴德的真心拥护。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