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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474章拯救行动(2 / 2)

方十一挑了一眼白凤,见着白凤并没有发表任何意见,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往往计划都赶不上变化的。

其实方十一想说的是,走一步算一步吧。

“我看这样吧,我也加入到你们的行动中。加上我,还有安提诺,方兄弟,白小姐四人足以。关键是我们人数不能太多,一旦潜伏进去的话,会引起他们的注意。一旦我们身份被暴露了,想要在第一次潜伏进去,我想是不大可能了。”

“我之前听你们说,大块头叫白风对吧?它的嗅觉很敏感。那么我们可以让白风打前锋,利用白风的嗅觉辨别方向,从而少走些弯路。那一片热带丛林,几乎都是灌木棘刺,人行走在其中非常困难。不单如此,还有沼泽,瘴气,毒虫,毒蚊子,这些对于我们来说都是致命的危险存在,必须得好好规划才行。”

康莎自动提出要加入,方十一自然是欢喜的不得了。要知道,康莎在他们一众军人中,他不但是酋长,而且他的身手也是很牛逼。

尤其是丛林的户外经验,自然是少不了他。外加上安提诺,方十一想着,这一次他们对冷若冰的拯救,势在必行。

临行前的最后一个晚上。

玛雅知道,可能这是她最后见到方十一的机会了。他们的事情,自家大哥已经全部跟她说了。

玛雅也知道,她没有能力去做那些危险的事情,可眼看马上就要分开了,她的心情无比低落。

第一时间找到了方十一,一时间竟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了。

方十一看着玛雅的小女人状态,他抹着鼻子,挑开了话题:“玛雅,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跟我说?”

“我……”

玛雅挑了方十一一眼,点点头:“你们明天就要离开了。说真的,我还真是有些舍不得呢。也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才有见面的机会了。”

诀别,说不定就是一辈子。

“是啊!不过我会祝福你的。”

玛雅的心思,方十一多少还是有些明白的。小妮子喜欢他吧?自己也并不能否认,玛雅其实算长得漂亮的。

她的肤色虽然黝黑了一些,不过这也跟南缅的气候有着很大的关系,夏季蔓延,冬天太短。甚至可以说是没有冬天,一年四季都是以夏天为主。

人长得黝黑,是理所当然了。

后来方十一才知道,外面的人们居然称玛雅为“黑美人!”黑美人的确很衬托玛雅的气质。

“你……难道就没有什么话要跟我说说吗?”玛雅觉得心中有些苦涩。

明明她心中憋得很难受,很想哭。可是又哭不出来,她到底是怎么了?失恋了吗?为何感觉自己的心好像被掏空了似的?浑身难受的不得了。

“我……”该说些什么呢?

相见不如怀念。

玛雅喜欢自己,方十一也不知道从何说起了。但是他不能,他只是把玛雅当成了妹妹来看待。即使他能,康莎也不会答应。

依照康莎的火爆性子,一旦知道他方十一负了自家的妹子,非得一发子弹将他蹦了不可。

“哎!”

最终,玛雅睁着一双通红眼睛,一身落寞离去。

“呵呵!你还真是个情种啊。”

白凤像是幽灵出现,把方十一吓了一跳。

啥?情种?自己果真有那么的不堪吗?方十一有些郁闷,白凤是怎么看出来,玛雅是喜欢上他的?难道作为一个女人,她是源自她的第六感觉吗?

更让方十一疑惑的是,依照白凤的性子,她怎么会关注这些芝麻绿豆的小事情?这可不是她的性子啊?

“那啥,白姐,你这话说严重了。我并没有!只是玛雅她……”方十一一脸无辜。

“是啊,要怪的话,只能怪那女孩子太轻易喜欢上一个男人了。往往都没有好下场。所以说,女人啊,还得自己对自己好一点。”

方十一顿时风中凌乱。

听听白凤的话,话说的好像他就是那个陈世美的坏胚子。方十一自问,他可没有去招惹上玛雅啊。

是他错了吗?打死他都不会承认的。

……

第二天.

方十一,白凤,康莎,安提诺,还有白风牲口。他们经过了一番收拾准备,各自备了干粮,饮用水,随身携带着武器,即将要启程。

这次的任务,对于他们每个人来说,都是极其危险的。因为很有可能,他们会在拯救的行动中,不幸小命升天了,或者至伤,至残,都有可能会发生。

他们不是神,对于未来要发生的事情,没有人能够预测到自己的下场会如何。尤其他们要面对的可是一直无比凶残的叛军。

杀人不眨眼,形同恶魔的叛军。前程凶卜未知。

越过高山,淌过河漏,穿入丛林。

他们花费了半天的时间,一小队人马终于没入到了叛军所在的丛林。

此片丛林是热带雨林,毒蚊四处祸害,沼泽,瘴气随处可见。

如果没有一个熟悉此片丛林地势的人做向导,随便走上一圈,怎么死都不知道。

“在穿过前方那一片棘刺,然后我们会抵达一个卵石区,在对面山头下,那一支叛军就隐藏在那里。”

安提诺给出了明确导向。

“好!我们继续深入!你们都没事吧?”

康莎看着紧紧跟随在后边的方十一,白凤他们问道。

“没事!一切都安好。”

方十一是地黄修为,而白凤是半圣。虽然是第一次穿入了环境很恶劣的丛林,不过对于他们来说,这些苦难,他们还能承受得了。

“嗯!那就好。我们在坚持一会儿。”

看得出来,康莎跟安提诺他们的精神很好。或许跟他们常年驻军的缘故有关。他们从小就生活在这一片土地上。

不管是平原,还是热带雨林的沼泽,瘴气,对他们造不成威胁。千军千里路都不成啥问题,何况是眼前遭遇的小小困难?

在看看大块头白风,可别这牲口体积庞大。可当它穿梭在密密麻麻的灌木棘刺中,白风的脚步无比敏捷,丝毫不输他们任何人。

如果白风是被放生的牲口,那么这一片灌木丛林棘刺,绝对会是它的乐园了。

行程大概40分钟左右,他们顺利穿过沼泽,瘴气浓重的雨林区,同时也是避开了毒虫,毒蚊子的叮咬。

卵石区。

放眼看去,果真是一块一块石头,几乎不见一颗杂草。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造物,堪称为神奇。

“这石头真美丽。”方十一甚至忘记了,他们此次前来为了任务。

如果在地上铺上一席子,这绝对是天壤最佳的“石疗”按摩了。

“美吗?我怎么看都觉得乱糟糟的。”安提诺晃着脑袋说道。

康莎举着望眼镜,关注着前方树林的动静。看了半晌,他把望远镜收起来,眸子一闪,“现在距离天黑还有好几个小时。而那一支叛军就在我们的下方河流区。等到黄昏,我们就摸索过去,趁着暮色作为掩饰,我想这是最好的时间段了。你们觉得呢?”

“我看行!”方十一点头应承。

对于康莎的能力,方十一从来就没有怀疑过。他作为一个酋长,区区的丛林探究,还能难倒他吗?

外加上安提诺作为向导,他们的行程短短缩小了距离。对于他们而言,都是好事的兆头。<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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