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不完多跑两趟,必须搬完了才能睡觉,东西挖出来了,不能在洞里过夜的。”
“好嘛,搬嘛,幸好离住的地方不远,多搬几趟也没关系。”胡文才一副无所谓的模样。
将文物装入编织袋,揽上一根绳子,往背上一拴就行,这样并不影响我们腾出双手来拽着绳子爬上悬崖。跑了三趟,背了六袋,一天的收获被我们全部搬到临时租住的农家小院。
搬完文物,虽说已近深夜一点,但得到如此众多的文物,兴奋的劲始终不减,取出准备的食物和酒又开始报复似的海吃海喝。
胡文才爱喝酒,获得如此多的文物更是让他喝酒有了理由。醉眼朦胧后胡文才说起后悔话来:“早晓得这些东西可以卖钱,当初文丁在考古队就不该告诉他们那地方有那么大一座墓,要是留到现在我们去挖,好发财啊!”
“是啊,那座墓里好多东西啊,还有青铜马拉车。”他们讨论起我在考古队时发现的那座大墓来。”
猪毛喝了一口酒,扔了一粒花生米在嘴里,说:“是啊,可惜啊,那座墓里的东西如果卖了估计我们吃十辈子都吃不完。当初我们傻兮兮地去挣表现,风头全被那个丁狗虫抢了去,现在想来划不来,太划不来了。”
我呵呵一笑,笑得有点傻,说:“过都过了的事就算了,不会再来了。不过,呵呵,那说明老文真是个盗墓的天才,呵呵,天才。”我喝上一口酒,面带神秘地说:“知道岳美珊怎么说的吗?发现那座墓之后?”
“岳美珊?赵教授那个女儿,你还在想她?她说什么了?”
“呵呵,她告诉我她妈说我是考古的天才,呵呵,连赵教授都说我是考古天才,知道不?我是天才。”<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