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男子看起来精神还可以,他有些不确定地说:“我没看清楚,很大的东西向我扑来,我觉得棕熊不会像狼一样往人身上扑吧?”
他的同伴则说:“我没看见那东西,不过罗塞腿上确实有爪痕,估计是我们太深入,被森林深处的狼偷袭了。森林里面信号不好,我只能背着他回到路边。”
李欢注意到说话的男子身材高大,衣服下面肌肉隆起,背着一个男人走出森林或许真能做到。
那这件事就是普通的森林意外。
“好吧,我送你们去医院吧,车上你们再跟我仔细说说。”李欢想给小镇居民留下好印象,自然要多多帮助他们。
“谢谢你,我们的车停在别的地方了,如果你能帮忙的话就太好了。”
上车后,李欢跟他们聊了起来。
背人的叫做强尼,他和罗塞准备趁着打猎季找几只动物练练手,结果没留意地图,走到了森林深处。
“这里的森林很大吗?”李欢问道。
“当然,这里连接着一块印第安保留地,有很多原始森林没有开发。”强尼介绍道,“所以我们和外界联系不多,没有多少人愿意在保留地附近居住。”
“为什么呢?”李欢奇怪道。
强尼一摊手:“那些土著不允许破坏环境,他们宁愿永远住在落后的山林里,也不想把这里变成先进的城市。对了,Lee,你是来自城市的吗?”
李欢已经告诉过他们自己的名字。
“是的,我在纽约住了几年。”
“噢,那可是个大城市。”强尼和罗塞兴奋起来,“那里怎么样?你介意说说吗?”
福克斯这座小镇几年也不会有一个外人来定居,这两人的反应非常真实。
李欢想了想,说:“还好吧,城市的生活节奏很匆忙,不是所有人都能习惯的。”
罗塞开玩笑说:“那你一定是不习惯。”
李欢笑道:“不然我也不会出现在这里。”
聊了一路,在强尼的指点下,李欢把他们送到了小镇上唯一的医院里。
“谢谢你,Lee。我们在这里下车就好了,这周六一定要来我家,我请你吃鹿肉馅饼。”罗塞热情地说道。
在李欢的有意亲近下,这两个年轻人已经把他视作小镇的一份子。
“好,我记住了。需要我背你进去吗?”李欢说。
“不用了,强尼送我就可以了。”罗塞拒绝了,在他看来,腿上这点伤可能根本就不算事儿。
李欢点点头,在医院停车场把他们放下了。
倒车离开的时候,他看到医院里面走出来一个穿着白大褂的青年白人,皮肤白得没有一点血色,样貌很英俊,瞳孔是较为稀少的金黄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