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风起于飘萍之末
“哈哈……,想当年订婚的时候,是你们叶家求我们秦家。如今,你们看秦家败落,秦某乡试不第,想悔婚,哈哈……”
昏暗的大厅中,一个穿着略显破旧,头戴璞巾身着秀才服饰的青年士子,拿着玉佩与一纸订婚文书对坐在椅子上的叶氏锦衣男子癫狂大笑,同时一脚踢翻身旁的案几,雪花花的两百两纹银顿时哗啦一声倒在地上,“头可断,血可流,身不可辱!你们叶家欺人太甚,无故悔婚,必遭天下士子耻笑!”
说罢穷酸书生轰的一声撞向屋中的厅柱。
“哐当。”令场中二人头皮发麻的声音传来,年轻士子满脸鲜血软软瘫倒在地,不知生死。
“哥……”一声凄厉的哀嚎从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口中嘶吼而出,真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
“浩明……”院中一个身形伟岸挺拔的男子正举着石臼练臂力,听到少年哀嚎,连忙丢下石臼,嗖的一个健步窜入房子大厅内,动作灵敏快速,明显是练家子。
屋中叶氏男子显然是被吓傻了,目光呆滞,口中囔囔自语,这可如何是好?
“楞着作甚,还不赶紧去找郎中?”看见大厅惨状,后面进来的男子头上青筋怒起,朝犹自呆若木鸡的叶家少爷大声斥喝。
“好,对,郎中,郎中……多谢,我这就去。”叶家少爷语无伦次急忙向外边奔去。
“余大哥,如果兄长死了,我要他们叶家一命还一命。”
少年身上斑斑血迹,怀里搂着叫浩明的书生,额头上破了一个洞,血一直往外流。看见来人,少年脸上神情虽然哀痛欲绝,但嘴里的话语却露出与年龄及其不相符的狠辣。
“张云不要冲动,以后再说。”余大哥甚有决断,边说边冲进厨房,抓了一把草木灰,就往伤者头颅流血处撒去。
这是死马当作活马医的节奏啊,但有什么办法,伤口太大,如果血不止住,等郎中过来估计也就一命呜呼矣!
效果似乎不错,原本张云觉得怀中毫无知觉的身体有些许反应。
“哥,哥,你醒醒啊!”张云语带哽咽,轻轻拍着兄长的脸庞情真意切地呼唤着。
“秦浩明啊秦浩明,你这是何苦呢?这人呢就是这样,势利的多了去了,难道你还动不动就尊严?还不是作践自己吗?”余大哥用湿布小心擦拭着伤者脸上的血迹,也不管他是否能够听见,低声埋怨。
唉!这读书人就是迂腐倔强,一言不合,为了维护自身尊严,以死相逼。可是今时不同往日啊,崇祯元年,秦家自从秦老爷从巡抚位置上被魏阉党羽革职后郁郁而终,秦家中落已久,就连本家都多有嫌弃,何况是日益兴旺的叶家。
这不,原先秦老爷在世时与叶家商定的婚约,自从秦浩明乡试不中之后,叶家终于起了悔意,遂有今日叶家少爷叶绍辉代表叶家的悔婚举措。
自己作为秦浩明的总角之交,深知其秉性,就是怕他有过激行为举动,奈何还是出现此等意外。早知道不管秦浩明说什么,自己也绝对不出去避嫌,事情也不至于如此。一瞬间,余佑汉心里充满了深深的悔意。
其实余佑汉不知道的是,让他和张云揪心不已的秦浩明,已经实现他作为读书人愿望,保持尊严,在撞向厅柱的瞬间,早已呜呼哀哉魂归天国!
现在躯体的主人是来自后世一个刚刚牺牲的特种兵,“战狼”凌战天。某特种大队第一小队员,少校军衔,哈大医科大学毕业,救人的变成杀人的,可人家身体素质好的不行,从小开始练习武术,擒拿格斗样样精通,从小就怀揣军人梦,大三的时候就急吼吼的奔向他向往的军旅生涯。对战斗的渴望犹如荒野的独狼,犀利而执着,故谓之以“战狼”。
后世的世界表面和谐太平,歌舞升华。但私底下的摩擦与碰撞不断,和平时期的中**人,担负着国家民族的守护安危。如果说常规部队是盾,那特种部队是矛,是尖刀,盾守矛攻,进攻是最好的防守。这是特战军人的信念,是荣誉与骄傲,是渗透到骨髓里的理念。伤我袍泽,虽远必诛!
凌战天是在为兄弟复仇的任务中,与国外三名特种军人同归于尽。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杀我兄弟,虽远必诛!
或许是上苍不忍让这样的一缕忠魂就此消散在茫茫宇宙当中,凌战天的灵魂便和刚死的秦浩明躯体相结合,从而完成了夺体重生并且继承了部分记忆。
在草木灰撒向伤口之际,凌战天便被刺激得苏醒过来,可是脑海里涌入大量的信息和记忆,让他这个一贯的无神论者陷入迷茫,这是怎么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