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爬了起来。留恋的看了一眼还在“熟睡”的林凡,但还是爬了起来。
影早以学会了做饭。而且做的还很好吃。和小姐姐在一起的十年里,做饭已是她生活的一部分。吃不吃,影倒是无所谓。但是她怕小姐姐饿着。所以当小姐姐发呆忘了做饭的时候,饭都是影来做的。做好后,便想着各种办法哄着小姐姐吃,她知道小姐姐跟她不同,小姐姐不吃饭是不行的。她有她的一套办法哄小姐姐吃饭,她这时会变得比聪明人还要聪明。小姐姐常常的被她那乖极的样子逗得引起了食欲。
爱是因为真诚的豢养而长大,影和凤影之间的姐妹情谊正是这样的豢养中成熟完美。
不过,今天的菜,影却做不了,她只会做清炖青菜什么的,却不会做肉食,因为十年来,她们没有吃过肉食。她只好给小姐姐打下手。
其实小姐姐也不是做的很好,但是做菜的一般流程她是明白的。更重要的是她在用心去做,而不是仅仅用手去做。做每一样菜她都会动一番脑子,一点点试验,直到口味尝到她自己满意为止。这个世上本无难事,就看你用没有用心。
也许正是因为小姐姐是用心去做缘故吧,这肉食的菜几乎可以说她也是第一次来做,但是每一样不能说已跟大厨们相比,但口味及咸淡,掌握的都非常好。咸淡是很重要的,掌握好了它,这道菜就算成功了一半。什么样的大厨,无论他的火候,调料调配的多么好,如果咸淡掌握的不好,或咸或淡都不会好吃。
掌握好了咸淡,再慢慢调调味道,直到凤影自己觉得还能满意的时候,这道菜就确实很好吃了。
凤影还真的买了狗肉,狗肉的做法其实是最简单的了。把狗肉先用清水煮熟,然后用各种调料拌匀,就可以蘸着盐面吃,就最好。爸爸活着的时候就是这样吃的。那时小林凡最爱吃狗肉了,手里拿着已经撕成条的狗肉,吃的直咂嘴儿,还常常摇头晃脑一劲儿的向小姐姐推荐。哄着小姐姐能吃上一口。买狗肉的时候凤影不知怎的又想起林凡吃狗肉时的那可爱的小样儿。又想起了林凡为哄自己吃一口不知费了多少唇舌,向她鼓动宣传,虽然她始终都不肯听信林凡的话,可是现在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却让她心里甜丝丝的。
这一次,她谁也没用劝,她自己便主动的尝起来。狗肉煮熟之后,她便先尝一尝它的烂熟成度。好奇怪哦,心情不一样了,人的口味竟也会变吗?以前她只吃过一口,还马上就吐掉了,可是今天她先吃了几口,却顺滑的进了她的小肚。
回想一下,哦,并没觉得怎么腥啊。好像还真的很好吃唉!
因为狗肉也好吃,她的心情更好起来。
林凡起来的时候,两姐妹已弄得满满一桌子的菜了。
林凡见了那么多的菜,还都是肉啊,他便心花怒放了。这家伙是贼馋的。小时候就贼能吃肉,见着肉馋得了不得。爸爸活着的时候,每次发了工资第一件事就是要给儿子买几斤肉回来,第二件事当然是回来后要把钱上缴,交给“妈妈”,然后还要嘱咐“妈妈”想着要给凤影买衣服,因为他是大男人,不知道给女儿买什么衣服好,所以他没买,要“妈妈”自己去给女儿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