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官去年的确与闹市纵马,然,这件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不过根据律法,初犯者,有功名在身者,未及及冠者,当可从轻发落。”
“本官虽然纵马有错,但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当初涉及此事件者,还有那一辆马车上的人,那辆马车的车夫,居然敢在京城之中出手攻击皇亲国戚,并且事后居然没有名捕楼将其捉拿归案,追责其罪责,而且,你们谏院的人也从未提及此事,这就说明,对方一直处于逃逸状态。”
“根据律法,双方皆违法者,事后逃逸者追究其全部责任,也就是说,本官根本不用负责,不过看在你们谏院已经将这件事情搬到了朝堂之上来讲,本官倒也愿意承担一些责任。”
“你们谏院最是熟知律法,想必应该知道,以我的身份,最多就是罚没一些银子罢了,区区三五百两银子,我给得起。”
“至于为商者不官,哦,那可真不凑巧,所谓商者,需要在朝廷之中取得行商特权许可,没有特别行商许可的,又进行商业行为的,最多只能算是小贩。”
“其次,你所说的本官经营丹药生意,那更是不好意思,丹药生意是本官,与和亲王之子朱三河,与荣亲王之子朱百胆三人合作进行。”
“行商的名义,也是由和亲王府出面,很不凑巧,经商的店面,途径,那是经过了和亲王妃的路子,而和亲王妃的生意,是在和亲王妃嫁入和亲王府之前就有的,并不算在为官者不商这一条例里。”
“其次,本官虽然参与其中,不过只是负责炼制丹药,并未主动参与经商,就相当于是饭店餐馆的厨师,只负责做菜,难不成厨师也算是经商者?”
“所以,你这一条,也不作数。”
“至于最后,武者人仙方能为王,我虽修炼仙道,但亦修炼武道,拥有人仙修为,得天下承认,为何不能称王?难不成因为我主修的不是武道,走出去,别人就可以不把我当人仙看待?就能把我当作寻常武者一般视作蝼蚁?”
“还有,你说本官逆反天道,那更是可笑,如若本官真的逆反天道,那为何天道现在不来斩杀我?难不成你觉得天道杀不了我?如果连天道都奈我不何,你觉得你所说的一切,就能管得了我了么?”
陈肖反驳的理由,同样字字珠玑,王爱卿反对的理由,其中大部分涉及的都是礼法,而礼法之中,只有法被明确书写并且承认了下来。
至于礼,那只是读书人用来约束他人的行为准则,并不作数,何为礼?最简单的来说,就说陈肖等人之前流连烟花之地,读书人不思读书却沉迷烟花,这就是不礼,但是那些秦楼楚馆,勾栏瓦舍,是法律允许存在的,进入里面的人,并不违法。
如果真的要说的,只能说这个人比较花心,却不能说其违法了,除非法律规定不能存在青楼妓院。
而非常不凑巧的是,哪怕是在朝为官者,也有不少人偷偷的光顾这些地方。
在说一些,礼中有云,子女不教,父母之过。
京城之中,多少官员的儿子,去过烟花之地,他们都是不礼者,那往上推,就是父母教育不当,也是不礼者,他们同样不能为官。
可是这可能么?这不可能。
除了礼法,剩下的理由,在陈肖面前,根本不值一提,修为?天道?你都说了,陈肖连天道都不惧,难不成还能受凡间所谓的礼法约束?怕是连皇帝都管不了陈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