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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鸿翼刀法(1 / 2)

风姿物语 罗森 更新时间 2019-09-24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四月十三日自由都市暹罗

兰斯洛跑到前厅,将自己的想法说了,源五郎觉得无甚所谓,把通知的工作丢给花次郎。

“要见面就直接见,哪那么麻烦还挑日子!”

“话不能这样讲,既是男女约会,总要选个有气氛的时间场合,你索性好事到底,傍晚时候将那女的接出来,让他们约会一次,岂不挺美!”

“你们死到临头,还在作这种事!”

嘴上这样讲,花次郎终究是拗不过众人推劝,先往东方家通知女方准备。

当他一离开,有雪立即面无人色地,将下午发生的种种说出,兰斯洛这才晓得他们挑了石家别院的壮举。

逃出去的不算,盛怒中的花次郎,杀光石家别院内所有人,临走还放了把火,将偌大庭院烧成白地,有雪心疼里头的一些珠宝字画,曾想要劝阻。

“杀人也就算了,不必烧屋子吧!”

“不成,自古以来,谋财和害命就是两兄弟,杀了人哪有不放火的!”

到现在又已有几个时辰,石家别院大概只剩一片白地了。兰斯洛听得咋舌,怎也料不到花老二一旦半愤怒付诸行动,居然手段如此猛烈。

“幸好平常没有太惹怒他,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源五郎苦笑道:“这算得了什么呢?今次花二哥已经收敛许多了,他当年可远不止如此呢!”

剑仙又号“唐殇君”,是江湖四大公子之首,排名犹在“定远君”旭烈兀、“长乐君”石崇、“信陵君”白无忌之上。能以一人之力,排名胜过三大宗门的当家主,所依恃的绝对不只是绝世武功!

在他与艾尔铁诺对抗,剑试天下时,和那无双剑艺相偕扬名的,是他狠辣冰冷的报复手段。因为自身再也没什么东西可以失去、心无所惧,便成为旁人的最惧。

凡是贪图赏金,胆敢袭击于他的人,当晚就被他觅上门去,满门良贱鸡犬不留。

在那段时间里,常常听到某个中小规模的组织或门派,因为参与了对他的围捕,被他全派屠杀殆尽,就连七大宗门,也有不少分舵毁在他手上。绝对的以血还血,也绝对的冷血。

除了幼稚的自我情绪控制,他还有样特征亦是名闻江湖,那便是迁怒。若是在剑试天下的颠峰期,发生了今日这种事,止不住愤怒的他,说不定在挑了石家别院后,顺手血洗暹罗城,杀光城内所有生物,来平息狂怒。

自由都市的人感受不深,但艾尔铁诺境内却不知有多少人,因此家破人亡,对他闻名如见鬼。剑仙与天刀齐名,但后者俨然当今正道领袖,前者却是大陆上人人敬而畏之的超级煞星!

这样说来,自己还真是了不起呢:能一再撩拨他,却至今四肢健全,每回他喊打喊杀的时候,心中可是真的想宰了自己呢!

要作这个超级混蛋的朋友,真是天大的不容易啊!

兰斯洛再回后院,将这件事转述给风华听,大大感叹了一番。

“别看那花老二平时毛躁躁的样子,做起事来还真是又冷又狠,哈!想不到他这么有种,这下子石家受到教训,看他们以后还敢不敢惹到我们。”

这趟可是大大露脸了,报仇之余,又狠狠踢了石家一下,明日消息传开,众人面上必然风光无限。

心中喜悦,却发现风华没有附和自己,连脸上常带着的那抹平和微笑也不见,方自讶异,她已主动开口。

“大哥,我……我想这样不太好,我不希望你在我面前说这些,也不希望你去做这些事。”

在记忆中,向来都只是默默听话的风华,首次主动表示意见了。

“杀人是很不好的事,医术再好,也不能挽回一个人的命。今天在那屋里,还有很多不相干的杂役、仆从,他们都是不用死的。放火烧屋,看起来很痛快,但牵连到两旁房舍,死伤者又何其无辜,我……我不太会说,也不是想限制大哥你什么,只是希望你别把这样的事当作好事。”

风华婉约温柔,从不曾对人说过一句重话,这样的说法,已经是心中非常生气与难过的表现。

过往数年间,她走遍大陆各地行医,虽然没有亲身经历,但却从患者口中听见无数江湖仇杀、兵灾祸劫,内心为这些无辜受累者哀悯不已,这时听兰斯洛语气中,似是以杀戮威风为荣,心情激荡下,出言相劝。

“是,是,这样的确不好。风华,你不高兴了吗?”

兰斯洛嘴里不便拂逆,唯唯诺诺,心头却着实不以为然,斩草不除根,敌人反扑只会更厉害,那样日后为祸更大。

风华听兰斯洛言不由衷,知他心中不服,当下只是微叹,伸手轻抚他的脸庞,柔声道:“凡事别做得太尽,福泽才不会早尽。你……你开始练那门功夫之后,身上的戾气是一日重过一日啦!我好担心,要是有天我不在了,谁来抑制住你身上的杀气。”

“我只是杀敌,又没有滥杀无辜,这哪用抑制?”兰斯洛道:“你以后一直在我身边,你会看到的啦!”

风华轻抚他的脸,只是不语。

随着时间场合不同,道德的标准也不一样,自己讨厌见血,讨厌杀生,但长老们可喜欢得紧呢!

若她们见着霸气日重的兰斯洛,定会感到欣喜,戒训他不可、心慈手软。一名领导者身上若无凛然霸杀之威,必难以慑服手下,倘使不血流成河,如何能定天下,成为不世霸主?

历任西王母总是温恭慈爱,以扶定大陆和平为终生任务。但在令天下百姓安康和乐之前,却要先使他们流离失所、家破人亡,这……不是好生矛盾吗?或许自己便像长老们说的,是个资质驽钝的笨女人吧!这些事,委实是不明白呀……

心情恶劣,整晚没睡,兰斯洛一早就把有雪拉起,偷偷溜出城去。今天原本预定举行花若鸿与有雪的决胜赛,但横竖有雪放弃资格,花若鸿便可成功晋级。宣布放弃资格的工作,由源五郎去向主办单位提出。

“为什么不叫花老二去?”

“谁敢叫啊?老二从昨晚喝到现在,意识只剩一半,要是和主办单位一言不和,谁知道他会不会当场拔剑,干掉在场所有人!”

目睹一场屠杀,有雪犹自心存余悸。几个时辰前,众人轮番安慰花若鸿,话说得多了,难免有些错处,有几分酒意的兰斯洛哂道:“只是残废三年,算得了什么,就算你马子被抢了也不用怕,让花老二传你上乘武功,将来再把人抢回来,难道不行吗?这叫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旁边有雪摇头道:“这可未必。他马子被人骑走,三年后就算干掉奸夫,却牵一批杂种小马回来,让他作便宜老子,难道也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吗?老大你说得那么顺,你马子被人抢走过?夺回来了没有?”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那时候忽然笼罩下来的冷冽杀气,让有雪差点以为自己就要被宰掉了。一直到现在,花次郎还独自在后院,独酌痛饮,兰斯洛出门前偷瞥过一眼,发现他正对着后院东首墙上的两阙词,怔怔发愣。

兰斯洛一早便出门离城。一来,他听说石存忠躲出城外,想继续花次郎昨天未了功业,先和这人决一死战,若杀了他,明日就不用擂台相见了;二来,直至昨夜他才想起,自己进城本是为了打听消息,盗贼团的弟兄被扔在城外吹风,这么多天过去,不晓得是不是变干了。旁人也罢!那死丫头见了自己,一场风暴肯定难了……兰斯洛微打寒颤,不敢细想,迳与有雪往南而去。

石家别院位于城南,两人出城后也是往南边搜索,三里内很是有些青山绿树,这时日出不久,暖洋洋地甚是舒服,百花吐香,青草薰芳,若非身有他事,倒是个不错的赏景时刻。

搜寻一阵,不见目标踪影,两人正自烦躁,忽然风中隐隐有乐声,听起来还像是不只一人,侧耳听去,不是很明显,只听见有人高声吟唱。“天—朗日清,和风送闲可叹,那俊逸如我顾影自怜;潇洒多金,文武双全,问天下几人似我风采翩翩!”

语句很长,但最清楚的便是这几句,非散非骈,似歌似文,句子浅显得过份,偏生念起来又如此好听,可是细嚼话意,那股子自我陶醉的痴劲,却真叫人受不了。

兰斯洛大感好奇,觅声追去。他听力本来极好,方向自然不会有错,但发声之人虽非有意掩饰行踪,却移动极快,双方反向错过,待得发觉,已经走出一里,失去声音来源了。

“可惜!倒想看看是哪个自恋狂这么不要脸。”兰斯洛低声笑骂,正要回头,陡听见左侧山巅传来一声兽吼。

“好家伙!这附近有熊!”兰斯洛大喜,他生长山林,这数月来忙于奔波,已许久没有接近野外兽禽,这时听见熊吼,精神一振,领著有雪大步赶过去。

山巅巨岩生满藤蔓野苔,兰斯洛身手矫捷,浑不将这当回事,扯著有雪,钻过一道岩石缝隙,眼前豁然开朗,赫然是座隐蔽的小山谷。

“哈!这地方!”

一句话未完,兰斯洛给前方景象吓了一跳,花豹趴伏石上、猩猩捶胸、两只黄斑虎来回走动、碗口粗的巨蟒缠绕树干、枝头还停着数只老鹰……这山谷里不知什么缘故,竟是百兽群集!群兽间并未嘶咬扑打,反而自顾自地甚是悠闲,这等奇景,他长这么大从没见过。

方自诧异,却看见一头巨大灰熊扑在地上打滚,连连吼叫,身下隐然压着一人。兰斯洛一惊,以为是野兽伤人,奔上两步,正想拆解救人,忽然一阵巨响,那灰熊整个被翻了过来,仰天倒卧,发出投降似的低呜。

“哈哈哈!你这大家伙倒也有力,摔角这样玩才够意思。好!下一个轮到谁上来?”

尘沙飞扬间,兰斯洛看到了一个瘦小的男子身影,打着赤膊,与群兽摔角,玩得正自意兴飞扬。

说瘦小也不对,因为尽管他的身材不高,只属于短小灵活邵一型,但当他回转过身,所绽放出的壮烈压迫感,却比一个十尺大汉更有过之。他的脸很平凡,微笑平和如涧水,一种与自然同偕的安适感觉,让人不由自主地想亲近;可是,望着他瘦小身影,竟好像仰望万里河岳,辽阔雄壮,令人打从心底地臣服、崇敬。

此刻,兰斯洛胸中有种悸动,那更像是一种感动,让他想屈膝在这人身前,只是一股从不肯向任何人低头的傲气,强自阻住这股悸动,令身体剧烈地发抖。

“这位兄弟,就这么站着,岂非好生无趣,难得这般好天气,我妻子打酒快要回来了,两位一起来喝上几杯,如何?”

雪特人在各地均受鄙视,这汉子半点嫌恶之色也无,还相邀同饮,语出赤诚,这却是有雪从未有的经历。

直至此时,兰斯洛才完全看清这汉子的相貌。只到自己胸口的身高,略嫌矮小,古铜色的肌肉却相当结实,动作灵活;一张脸说不上俊,甚至还有几分土气,但清亮目光一扫,自有股凛然之威;面上的斑纹,虎形的竖耳,正是武炼血统的代表。

不知不觉,两人走到他身前,一同席地而坐。素来胆大的兰斯洛,或许是因为一心想表现点东西,别给人气势压住,结果越是这样想,越是嗫嗫说不出话,心中又急又气;反而是有雪浑没包袱,不一会儿就恢复常态,天南地北瞎扯起来。

三人谈话间,群兽常常靠过来,在那汉子身侧打转,或是轻蹭他一下,状极亲昵,倒像是被他自小养大的一般。兰斯洛自知此事绝不可能,群兽定是和自己一般,觉得和此人相处十分舒服,如沐春风,这才主动来依。

这样一想,兰斯洛登时发觉在这人面前,想表现些什么、或是不想输给他什么,是种没必要的累人想法,把心一宽,登时也跟着有说有笑起来。

那汉子瞧了兰斯洛一眼,目光中颇有嘉许之意,似是欣赏他这么快便能从个人局限里跳脱出来。

“小兄弟,光这么坐好无聊,愿不愿意陪我练两手啊?”

如果是旁人,兰斯洛定然将这当作是挑衅,但从那汉子身上的气质,他晓得对方真的只是想玩玩搏击游戏而已。

“哈?看不出你这样子,倒也是勤于武道之人。”

“说不上武道,只是玩玩而已。”

两人分开站定,兰斯洛性急抢攻,事先想好几下厉害招数,飞身过去,数招远发。那汉子身手灵活之至,弹跳蹦跃,所有拳脚给他轻易避过,连衣角也不及沾上。

“小兄弟,你动作还不够快啊!”

“哼!刚刚是热身,现在才是厉害的!”

兰斯洛蓦地速度加快一倍,双拳击他前胸,待他跃后站定时,一腿扫向他两脚。

那汉子并不闪躲,任他这一腿踢上两脚。但甫一接触,就有一股极柔韧的弹力,自那汉子腿上发出,兰斯洛只觉得自己像是踢进水里,而且还不只是水,是又重又厚的水银,所有力道在触及瞬间,都给消散化去,还顺势拖得左腿沉重呆滞,收回时一个踉跄,险些跌倒。

“小兄弟,你功夫不错啊……咦?”

当兰斯洛出腿时,那汉子出言夸奖,但双方一接触,察觉到兰斯洛身上内劲,那汉子登时脸露讶色,凛道:“你会大日功?”

上趟比武后,源五郎告诉兰斯洛,他身上的内力名为大日神功,此功威力极强,但这时若给人知道,多有不便,因此不可对人提及。兰斯洛直至那时,才正式肯定养大自己的那死老头,果然有点良心,留了点好东西给自己,但也嫌这功夫的名字不够派头,提了反而丢脸,主动守口如瓶。

这时听人抢先认出,不算自己泄了秘密,便即喝道:“不错!就是大日神功,怎样?怕了吧!”

那汉子面露微笑,并不言语。兰斯洛挥拳再上,这次使了八成力,直往那汉子胸口轰去。他内力解封之后,功力陡增,五成力如果击实,足以轻易轰杀石存忠那级数的高手,这时见对方功夫怪异,好胜心起,先喊声小心,跟着便挥拳。

谁知对方避也不避,迳自以胸口接下这一拳。

兰斯洛料想,即便是石存忠以金刚身护体,也要给自己轰开,这人如此托大,莫非有比金刚身更厉害的护体硬功,一面寻思,一面拳劲灌入,怎料却似泥牛入海,浑摸不着边,下一刻,对方体内忽然变成一座大火炉,滚沸炽焰汹涌暴起,烫得兰斯洛手腕通红,如入滚水。

他反应极灵,手腕吃痛,另一腕立即自救,急轰向对方脑门。

“呵!玩玩而已,却也不必这般拼命!”

那汉子不慌不忙,伸手一拨一推,兰斯洛只觉一股柔韧大力,江河般涌来,身体便不由自主地旋转起来,直往后绕转了十多圈,才勉强站住身子。

有雪在旁已眼花撩乱,见双方分开,立即职业性地叫好,当发现兰斯洛踉跄跌开,才发现不对,却已晚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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