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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法家~申子——申不害(2 / 2)

十朝代 寇佛 更新时间 2022-10-03

商鞅和申不害的学术观点在法家中各有侧重,两个人也选择了不同国家进行辅助。

申不害韩国为相15年,“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帮助韩昭侯推行“法”治、“术”治,使韩国君主专制得到加强,国内政局得到稳定,贵族特权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渐趋富裕,史称“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十五年间便使韩国强盛起来。

让一个弱小的国家在强敌环伺下,逐步强大起来,其才能不可小觑。

而商鞅通过“法”治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他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战;军事上,他统率秦军收复了河西之地,让秦国从被各国轻视欺凌下站了起来,成功地为嬴驷称王打下了基础。

如果我们忽略掉秦始皇、吕不韦、李斯以及各位秦朝大将的丰功伟绩,只取申不害、商鞅这个时间段来独立看二人的政绩、成就,其实都是改天动地的改革派、法制派。

讲个人才能的话,其实并无高下之分。

但是讲学问侧重的话,“术”派的人治缺乏“法”派法治的稳定性、持久性,它太依靠君王和良臣了。申不害与韩昭侯用“术”有余,定法不足,“不擅其法,不一其宪令”,因此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韩国的问题。韩昭侯、申不害一死,韩国很快又衰落了。

另有一点就是虽然法治得以在秦国延续,商鞅却被嬴驷车裂,个人的下场很惨。

而申不害的死在史书上没有过多记录,只是“卒于韩都”。这显然是自然死亡,而不是我们看到的电视剧《大秦帝国》中的变法失败自杀——那是为了衬托商鞅成功的艺术加工,不足取信。

二人的才能足可匹敌,学问商鞅的思路更对,但是收场,申不害就要好得太多了。

学问选择是才能,人生经营不也是才能?

所以说“申不害才能不如商鞅”,要么是被秦国后来的大事件给震撼,给商鞅附带上了光环,要么就是被电视剧给欺骗了,以为申不害因变法失败而自杀了。

申不害的“术”派变法确实是失败了,但是这个失败是在韩昭侯和申不害死后,赖以生存的“人治”中坚力量丧失,才失败的。

先秦诸子百家的出现,伴随着社会的大变革。春秋时,诸侯之间好歹沾亲带故,战争还能点到即止,周天子好歹还是名义上大哥,还能就维持国际秩序发挥一些作用,争霸的诸侯还愿意拿天子盖章。

但随着三家分晋,田氏代齐,周王室的信誉和形象大大受损,诸侯之间的战争再不是争霸即可,进入了弱肉强食的兼并丛林,不变法不图强,就只能坐着等死。

这时法家各派代表最容易找工作,因为各国君主的目标通过法家各项主张最容易达成,如孔孟那种一味推崇德治,听起来虽然很高大上,可实行起来却太理想了,根本不适应丛林争霸赛,被抛到一边。

而我们能知道的是,齐楚韩魏赵韩秦7国变法,秦国是最成功的,在秦国拉开变法序幕的商鞅重“法”,而非“术”、“势”,就像华山派也有剑宗气宗之分一样,法家这3派主张倾向不同,便导致了他们各自在推行变法时注意的重点不同。

商鞅的重“法”,重点在于让新法能长久维持下去,不依靠君主的权威,也不依靠驭下的权术,而是让新法在现实中打下稳固根基,譬如说,依靠商鞅新法通过战功在秦国崛起的新贵族们,自然会维护新法,这样即使商鞅被车裂,新法依然能在秦国继续推行使用。

《史记·秦本纪》载:“卫鞅说孝公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孝公善之。甘龙、杜挚等弗然,相与争之。”

孝公死后,原本就和商鞅站对立面的秦国保守旧贵族甘龙即刻跳出来主张恢复秦穆公时期旧制,但秦惠文王没有听从,这就能证明商鞅变法的成功,商鞅真正挽救了积弱的秦国。

而与商鞅对比,在韩国实行变法的申不害,变法成效却只维持了一时,没能真正改变韩国在七雄中实力靠后的局面,甚至,当秦王嬴政展开灭六国行动时,韩国还成了最先从战国大擂台上被踢下去的那个——

公元230年,韩国土地被秦军彻底占领,嬴政在韩国故地置颍川郡,宣告了韩国已成为过去式。这其中固然有韩国地理位置就特别吃亏,被秦、齐、魏、楚团在中间难以喘息进一步发展的原因,但申不害的变法,确实没能为韩国找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强大道路。

韩国的早早灭亡,一定程度上证明了申不害在韩国为相那15年有点白干。那申不害的变法与商鞅有何不同之处,为何商鞅的新法能长久,申不害的新法却无法在韩国久存呢?

申不害属于“术”派。他强调君主的权威,强调君主要集权,臣子不得有任何越权行为,君主要时刻注意,绝不能让臣子权力凌驾于君主之上,申不害的思想明显对支持他变法的韩昭侯有所影响。

《韩非子》中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一次酒宴,韩昭侯喝醉了睡着了,掌帽官看到后担心他冷,便找了件衣服给他盖上。

可是,这原本应该是掌衣官做的事情,等韩昭侯醒来,得知一切,便把两边都处罚了。因为他觉得掌帽官的做法是越俎代庖,有越权嫌疑;至于掌衣官那就更简单了,失职。

虽然有理有据,但如此一来,往后谁还敢轻易关心君王的身体,谁还敢去做自己职责之外对国家有利的事情呢?君主的权威的确加强了,可如此法度,都系在君王的能力与权威上,一旦遇上个能力不足的人,法便无所依托,就像没有打下稳固根基的大厦,建得快,倒得更快。

申不害在韩国的变法,与商鞅变法确有相同之处,他们都非常注重农业发展,《申子》中提到过,“土,食之本也”,在申不害看来,那些早期圣王能够掌管天下,粮食丰足、国家富有是很重要的因素,若是大家连饭都吃不饱,再强调仁义道德又有什么用?

这里我们能够看到法家在现实主义问题中的先进之处。然而,申不害在韩国的变法,首先是冲侠氏、公厘和段氏三大威胁君主集权的强族下手,其次便是整顿官吏,以考核形式优胜劣汰——这其实与现代一些公司的管理有相似处。

现代管理中也不乏注重个人权威的老板,但这样的老板,未必能看到公司管理制度的不够完善,未必能从长远角度出发设立一套可持续发挥作用的稳定运行机制,譬如奖惩要么格外宽松要么突然严格,给员工一种公司的运营在老板一人,不需要我多做什么,多想什么,多做多想反而会招人侧目,不如混日子的感觉。

韩国的变法就颇有这种风格,据《韩非子》,就连申不害本人都曾为自己的亲人求官,岂不是将“法”的地位置于君主权威之后?若法可随着君主的心意而变,那这种“术”指导下的变法只能争取一时之功,绝不能成就长远之效。

公元前337年,申不害死,2年后,韩国宜阳之地被秦军占领,韩昭侯想不通,抑郁在心闭门不出,不久也去世了。这两人先后一走,韩国变法就没能很好延续下去,实际已算失败。

变法是触动利益的,本就很难,若是不能在现实基础上看到未来,审时而变,仅凭一时策略就想高枕无忧,那么必定只能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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