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夜,趴在桌上打盹的轩风被一阵笃笃声惊醒,抬头一看,大吃一惊。
“贝姆特!”
“我问过了。”年轻的城主趴在窗台上,认真地道,“你说的东西一大半这里没有,所以你只需要一枚银币就够了。”
“你半夜来这里,就是为了说这个?”
“因为我不想揩你油啊!你做得这么辛苦,到头来发现是在做白工,不生我气才怪!我可不想再吃芋头和白箩卜了。”
“你……”轩风扶了扶额,“你傻啊,我怎么会做白工!钱多了我不可以买其他东西,或存起来啊!”贝姆特一愣:“对哦。”
“傻瓜!”
“可是,你做得这么辛苦,不就是为了买化妆品?现在化妆品没了,我当然要问问你,还干不干。”
“呃。”这回轮到轩风窒了窒,“真的一点化妆品也没有?”
“粉底和唇红有。”
“这就行了!我可以买高档货!”
贝姆特浮起困惑之情:“我真搞不懂,你要这两样东西干嘛?还不如一瓶护手霜实用。粉底你要练剑,一出汗就糊了。唇红人家是贫血的人才用,你嘴唇这么红,要来干嘛?”他觉得眼前的少女不需要任何化妆品装饰,就足够漂亮。
轩风被他说得动了肝火:“你懂什么!女孩子的爱美之心!其他女孩都有漂亮的新裙子可以下班穿,有首饰可以戴给男朋友看……”
“你又没有男朋友。”
“我想戴给你看!”
“……”贝姆特的眼睛瞬间睁得两倍大。
轩风脸一红:“你别误会,是因为我只能穿给你看。谁叫我是大姐头,一个男人也不敢接近我,怕被你扒皮。”
“……我明天就向大家澄清误会。”
“不用了,反正我也没有喜欢的人。”轩风耸了耸线条优美的肩,调笑道:“怎么样,要不要和我正式交往看看?”
西城城主的心脏漏跳两拍,喉头干涩,勉强下咽。
反而是轩风主动化解暧昧的氛围,笑吟吟地道:“以后碰到女孩子这么说,如果没有女朋友和老婆,一定要赶快答应了。”
“我不用你教。”贝姆特很不高兴,也有点懊悔刚刚没答应。
轩风拂了拂发,再度绽开好整以暇的笑容,用轻佻的语气道:“一看就知道你没泡过马子,女人都爱听好听话,你却老是说些冲撞的言语,难怪到现在还是光棍一个。”贝姆特回嘴:“我喜欢当单身贵族不可以吗?”
“可以可以,只要你老了别后悔。”后悔放过我这个千娇百媚的大美人!轩风撇嘴,换了只手撑住脸颊,“话说回来,放假那天,陪我出去逛逛吧,当我的导游。”
“不要!”
少女眼中窜起火焰:“喂!拒绝女士的邀约,是世上最失礼的行为!你这个大笨蛋!”青年也激动地吼回去:“就是不要!我绝不要再经历那种酷刑!”
轩风眯起眼:“什么意思?你曾经陪女人上过街?”
“嗯。”贝姆特脸色铁青,“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那个恶梦般的日子。我和父亲陪那十一个购物狂上街,被为了打折品疯狂的女人冲得东倒西歪,那种狠劲,连最凶残的强盗也比不上,实在太可怕了!她们还一视同仁地让年幼的我捧着像山那么高的礼品包走在大街上,害我一回家就累瘫在地。后来不管父亲跪地哀求也好,用钱收买也好,我都不踏进市集一步!”轩风沉默半晌,道:“那十一个购物狂,别告诉我是你妈和你姐。”
“除了她们还有谁!”
啊啊——这个男人,真的是傻子吗!?轩风扶住额头,道:“好吧,你不陪我逛街也可以,我买了新衣服,用上化妆品,你得给我品评品评。”
想到自家大姐的妆容,贝姆特的脸色不太好看,随即想起一事,道:“对了,忘了把这个给你。”说着,他在胸前的口袋里翻找起来。
“哇!”看清他掏出来的物事,轩风惊叹一声,小心翼翼地捻起它,“好漂亮,好漂亮,是什么花?”初看时,还以为是翡翠雕成的艺术品,一摸才发现是真的植物,一朵七瓣白蕊的绿色小花。
贝姆特的回答却让她一愣:“这不是花,是草。”
“什么!是草?”轩风无法置信地瞪着手心的美丽植物。贝姆特皱眉道:“当然,世上哪来绿色的花。它叫米亚雷特(绿株),俗称七星花,是伊斯法的特产。”
轩风爱不释手地抚摸小草,半晌才回过神:“为什么给我这个?”
“没人对你说吗?这是我们的风俗,每逢节日,所有的未婚少女都必须佩戴这种草做的首饰,然后小伙子就会来追求你,不戴人家会以为你是妇女,而叫你大妈大婶。”
“……好奇怪的风俗。”轩风想象自己被那么叫的光景,脸上划下几道黑线。
贝姆特笑起来,摆摆手:“转过身。”轩风怔了一下才会意,将绿株递给他,背转过身,难得有几分害羞。
当感到青年将七星花绑上马尾的微妙触感时,更是心跳加速,突然,她的后背被一只火热的大手拍了一下:“好了!这下你就可以叫镇上的青年陪你逛街,买东西也可以打七折——就这样了,晚安。”
“笨蛋。”
目送青年飞奔而去的背影,少女双手环胸,鼓起腮帮。直到第二天早上,厨房里的朋友告诉她七星花通常是父亲送给女儿或男人送给女友的礼物,她的心情才幡然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