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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1章 以后跟着我干吧(1 / 2)

 听钱猴王说出‘陆少’这个词后,叶明媚更加明白了。

以往那些从没有被她正眼看过的十二个老头老太,才不是老乞丐,而是一些来历诡异的‘江湖大侠’,也不知道咋回事,他们竟然自降身份,甘心充当陆宁的走狗了。

“为、为什么不许我上山?”

想通钱猴王的身份后,叶明媚反而冷静了下来(只要他是陆宁的走狗,那么就不会伤害她。既然他不敢伤害她,再害怕岂不是傻呆呆)。

钱猴王稍稍犹豫了下,才低声说:“因为有客人在一号别墅内,陆少不希望她被打搅——任何人。叶总,别让老头子为难。”

“女人?”

叶明媚猛地想到栓子说,昨晚他看到格林德恭迎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上山的事了,她以为那个女人,刚才已经随着陆宁走了,却没料到还留在山上。

非但如此,还派人把守上山的路,不许任何人去打搅她,就连叶明媚这个主人都不行。

那个女人是谁,叶明媚没兴趣去知道了,因为就算她用脚丫子也能猜出,那是陆宁的女人。

那个小混蛋有那么多女人,鬼才知道当下住在一号别墅内的是谁。

钱猴王点了点头,没说话。

“好,那我走。”

叶明媚也是聪明人,知道现在与钱猴王讲理,那纯粹是对牛弹琴,人家眼里只有小混蛋,才不会关她叶总是不是明媚山的主人呢。

“叶总,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

钱猴王很关心的说道。

已经转身走了两步的叶明媚,忽然转身说:“每个月给你开三十万的月薪,能不能跟着我干?”

钱猴王愕然,一时半会的竟然没明白过来,叶总对他伸出了橄榄枝。

叶明媚还以为他在拿捏呢,又说:“三十万嫌低的话,可以再商量。”

别看这糟老头半死半活的,却是个对掐好手,比叶明媚以前身边那些保镖要牛多了,如果能招揽到身边当走狗——叶总的安全方面,就能更多一层保障了。

钱猴王这才明白叶明媚要干啥,笑了,很灿烂的笑,像盛开的菊、花那样。

叶明媚的脸却红了。

从钱猴王那菊、花般的笑容中,她看出了浓郁的不屑、嘲讽等神色,仿佛在问她:你觉得,钱那种充斥着铜臭的腌臜之物,能改变我老人家的态度吗?

钱,有时候确实能改变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态度。

老四叔就是这样认为的。

今晚获得他真诚态度的人,是陆宁。

说来也凑巧了,老四叔今天下午大败而归(自然是小赌一把了)后,刚回家就被家里的小媳妇,拿着鸡毛摊子劈头盖脸的揍了出来。

唉,也不怪小媳妇生气,老四今早出门时,可是承诺今天要为媳妇赢回一双细高跟鹿皮小马靴的,就是那种八百块钱一双的。

可惜老天爷不开眼啊,老四不但没有为媳妇赢回一双小马靴,还把几乎是下跪才哄来的五百块钱,连带为纪念结婚二十周年才买的手表,都特么的输出去了。

小媳妇没看到老四叔拎着鞋盒子回家,反倒是左手手腕上光秃秃的了,能不勃然大怒,能不拿着鸡毛摊子追杀,发誓要把他揍成狗肉之酱吗?

幸亏老四跑得快,在跑出大门时更是及时挂上了锁头,让那小泼妇在家跳着脚的骂吧,反正骂又不能让四叔少一块肉,至于她说要勾搭别的男人,送他一顶大大的绿帽子——靠,男人瞎了眼,才会招惹这种母老虎呢!

一整天都没吃饭的老四,肚子咕噜咕噜叫着,垂头丧气的刚走过陆家胡同,就被刚下车的陆宁喊住了,问他去哪儿。

虽说老四与陆宁不是很熟悉,但怎么着也是那么多年的街坊了,也算是自己人了——你有懊恼的心事时,会不会对自己人说说?

四叔就会。

陆宁也算个有良心的,听老四说完后,马上就拿出一叠钞票,怕不得三五千的样子,更不管四叔满脸大义凛然‘你别塞,别塞!四叔我可不是那种要吃嗟来之食的没出息男人!都说别塞了,怎么还——你塞差地方了,口袋在这边’,不容分说的把钱塞进了他口袋里,又热情邀请他去小桥对面的烧烤摊上小坐片刻,喝几杯。

看在这孩子很懂事,又说他在外挣了大钱、不能看着四叔为了区区一点铜臭物就搞得家庭不和的面子上,老四也就勉为其难的,跟他来到了烧烤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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