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头紧皱的董组长,抬手往下压了压,拿起了桌子上的手机,起身快步走向了门外。
东洋人的要求,已经超出了他能做主的范畴,他必须得向上级领导汇报,再听从指示。
他很清楚,随着他这个电话打出去,他会给领导留下‘办事不力’的印象。
但是当前除了请示领导之外,董组长又没别的办法。
来到走廊窗口门前,董组长抬头看向了外面的天空,轻轻叹了口气,多么希望自己是天边那朵悠悠的白云啊,那样就没有任何的烦恼了。
悠悠白云下,有烦恼的不止是董组长,还有陆宁。
陆宁当前的烦恼,当然不是因为饿了、渴了、肚子疼却找不到茅厕了,而是因为他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六年前他就认识的女孩子。
那时候,女孩子才刚满十三岁,却长了一副三十岁少妇的成熟身躯,结果就导致陆宁鬼使神差般的亲了她一口。
老天爷可以作证,当初陆宁亲花小妖的那一下,是纯洁的,不带有丝毫龌龊想法的,就是对美到极致的东西的欣赏。
可那么伟大的一吻,却成了他随后几年内的恶梦:是谁为花小妖起了这个名字啊,还真是没起错,她就是一个小妖精,还是那种不要脸的小妖精,亵渎了陆宁对她深深的欣赏,哭着喊着的非得給他做老婆。
如果陆宁后来没有遇到宋楚词,没有遇到格林德——娶一个家财万贯的小妖精当老婆,也不是不能商量。
只是很可惜,花小妖表面上哭着喊着的要嫁给陆宁,却利用他来干掉她最危险的竞争者花冷夕。
陆宁不介意为女人做事,毕竟趴在她身上让她舒服,也叫做事,可他确实讨厌在没有经过他同意下,被她利用,这会让他觉得相当没面子。
没有哪个男人,喜欢看到曾经让自己很没面子的女人,哪怕她身穿一袭洁白如浮云般的长裙,好像空谷野百合那样,俏生生的站在路中间。
嗯,就是因为花小妖站在了路中间,挡住了陆宁回家的方向,他才不得不停车。
“美女,要搭车吗?”
戴着大墨镜的陆宁,满脸欣喜渴望神色的,从车窗内探出脑袋,冲花小妖喊道。
陆宁其实想坐飞机回唐王的,不过他可没带身份证,想买机票都不行(为此,他是深深讨厌实名制),只好‘顺手’从西北某小县城内,开走了一辆吉普车。
“你这车子档次太低了,还是搭我的车子吧。”
花小妖摇了摇头,提出了很正确的建议。
想想也是,陆宁这种莽汉开个吉普还凑合,好像天上白云化成仙子般的花小妖,肯坐这种车,那可就太掉价了,估计吉普车本身得激动的抛锚。
陆宁从来都不懂的拒绝别人的好意,再说这破吉普座子,实在隔的他屁股疼。
“好啊,那就搭你的车子。”
满肚子烦恼、表面上却很开心的陆宁欣然点头同意后,把车子停在路边,拿着一个简单的帆布背包,从车上跳了下来。
“包里,装的是什么?”
等他走过来后,花小妖问道。
“一点不值钱的东西。”
陆宁随口回答。
花小妖又说:“少于五千万美金的价值,是配不上让你随身携带的。”
“瞧你说的,搞得哥们好像巴菲特那样的大富翁似的。”
陆宁把背包挎在肩膀上,率先走到前方路边的一辆奔驰车前,皱眉说:“你这车子档次也不咋样嘛。”
“这是西北地区,这车子也勉强够档次了。”
花小妖从容不迫的缓步跟了过来时,陆宁上下打量起起了站在车门前的那个彪形大汉了。
这个身高足有一米九五,体重至少一百公斤的彪形大汉,能为花小妖开车,无疑是她的心腹手下,就是格林德原先的角色。
陆宁在打量他时,他一动不动的站在那儿,眼珠子却随着陆宁的一举一动缓缓转动,透着惊讶的森冷。
他惊讶,那是因为他第一次看到,有人敢用这口气跟花小妖说话。
他的目光森冷,则是因为陆宁看他时的眼神,好像在选牲口似的,带有明显的挑剔神色。
这还罢了,陆宁又伸手在他肩膀上轻轻捶了一拳,问花小妖:“这是你最贴身的保镖吗?”
“他叫汉姆。”
花小妖这样说,就是承认陆宁说的没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