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都有个毛病,那就是不怎么相信自己人说的话(主要总被自己人骗),反而相信别人说的那些谎言。
秦小冰也是这样的人,所以马上就睁大双眸,看向了格林德。
“好吧,那我就来说说。”
格林德拿着茶杯,故作沉吟状的过了片刻,才目光平静的看着秦小冰的眼睛,娓娓道来:“正所谓小孩没娘,说来话长——”
没娘的小孩格林德,原先是美国某职业保镖公司的教官,凭借自己的努力,过上了童话中的幸福生活,妻贤子孝,每天早上一睁眼,就会感谢上帝赐予了他这些。
可惜好景不长,在一次很轻松的任务中,他不慎得罪了当地黑帮老大,被追杀。
于是,幸福生活破灭了,他为活命不得已抛妻弃子,满世界的狼狈鼠窜。
但那个黑帮老大,发誓一定要他的狗命,大批职业杀手对他紧追不舍,猎狗追兔子那样,从南美一直追到欧洲,再从欧洲追到亚洲——最后,把他逼到了金三角(缅甸那边)。
就在格林德逃无可逃,无比绝望的准备认命,豁出去要跟敌人同归于尽时,一个大救星脚踩七彩祥云的飘然出场。
格林德说到这儿时,秦大川坐直了身子,下巴微微抬起,力争让自己看上去跟电影中那些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形象相符。
秦小冰也听出来了,看了眼自己哥哥,问道:“救你的人,是我哥吗?”
“是,就是秦大川。”
格林德认真的说:“当时我已经遍体鳞伤,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眼看就要被至少三百、啊,不,可能是三十个杀手追上,你哥忽然从天而降,背起我用刘易斯百米冲刺时的速度,在那些人惊骇的目光注视下,扬尘而去。”
秦小冰看向了她哥。
她很怀疑,就自己哥们这副小身板,是怎么背着体重超过一百公斤的格林德,在众多杀手的追杀下,扬尘而去的。
不过男人能把被蚊子叮了一口,说成是被人拿刀子捅了一下的吹嘘习惯,她还是很清楚的,所以也没在意,继续听格林德讲述没娘小孩的逃亡生活。
秦大川的仗义相救,让格林德感激不尽,俩人暂时摆脱追兵后,肯定得找个地方——比方草窝里啊,墙旮旯里啥的叙叙、认识一下,相互了解一下。
秦大川说,他是华夏人,在国内拿刀子捅了个敢欺负小妹的人渣后,就立即远遁三万里,沿途依靠他的智计百出、过人的智慧,终于偷越国境来到了金三角。
可能是老天爷特意安排两个苦比人成为好朋友吧,所以才指使秦大川在格林德最危急时刻,脑子发热的蹦出去救了他。
同是天涯沦落人,岂不痛饮一杯无?
就在俩人不胜唏嘘的举杯小饮时,亡我之心不死的杀手们,再次如约而至,这次人数更多,更凶残,势必要把俩人弄成肉酱。
“我们奋勇相抗,大呼小叫,高喝酣斗,拳打脚踢,每一拳出去,必定会把一个杀手脑袋打碎,每一脚踢出,必定——”
就在格林德眉飞色舞,双手不住挥舞的说到这儿时,秦小冰打断了他的话:“格林德,能不能说点实话?”
“实话?”
格林德愣了下,才说:“好吧。我们要被人打死时,被诈死、躲债躲到金三角那边的陆宁救了,然后潜回华夏躲藏起来,等他动用以往的老关系,查明债主不再找他要账,又帮秦大川取消通缉令后,才回到了唐王。”
“这就是实话?”
“这就是实话。”
“陆宁,他、他一个败落二代,会有那么厉害,能在国外把你们从杀手手中救出来?”
秦小冰瞪大的双眸里,全是不信的神色,其实内心却已经认可这个解释了。
面对秦小冰的质疑,格林德只说了四个字:“他有关系。”
通天的关系,总能摆平普通人看似无法摆平的事。
秦小冰很清楚这个道理,同时也想到中午在公司餐厅时,陆宁也提到了秦大川,可她当时没心情去听,估计陆宁是想跟她说这些话的。
“好吧,我相信你说的话。”
听秦小冰这样说后,格林德心里松了口气,看着秦大川心想‘你小妹果然好骗’时,就听她问她哥:“那么,陆宁跟我们公司老总宋楚词,又是什么关系?”
“啥关系啊,就是老板跟下属的关系。”
秦大川愣了下,嘿嘿笑道:“你也知道,陆宁以前就在神通快递干过的,宋总照顾他,让他回来干老本行,也是很正常的。”
“正常么?”
秦小冰无声冷笑了下,缓缓问道:“谁家老总,会把一个喝醉了的普通员工,大晚上的背到自己家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