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藏在床垫下面?我啥时候把你的东西,藏在床垫下面了——喂,你能不能先出去呢,不知道男人早上起来,那方面最旺盛,会忍不住的把你给祸祸了?”
陆宁坐起来,向上靠了下,倚在了炕头上,随手拿起了柜子上的香烟。
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早上醒来后,都会有晨勃现象,这没啥丢人的,反而是功能正常的一种骄傲,不过只该对自己媳妇显摆,而不是让老王媳妇之类的女性看到。
宋楚词,无疑就是老王媳妇那一类人。
“你有本事就把我祸祸了,我求之不得呢。”
用无比幽怨的眼神,看了眼陆宁那个高高的部位,宋楚词两根纤美的手指,捏着那个黑色小内,晃了晃问道:“你真记不得这东西了?”
“能让我牢牢记住的,只有别人欠我多少钱,我给别人帮了多少忙。”
陆宁啪哒一声,点燃了香烟。
“这是我们刚认识不久时穿过的,那时候还是我跟商御卿在梦柳公馆合租时,你送快递去我们家,误以为某个女贼就是我,还帮她修了水龙头。”
宋楚词晃着黑色小布片,耐心的解释道:“我回家时,在单元门口看你坐在三轮车上,捏着它在翻来覆去的看——仔细想想的,有没有印象?”
宋楚词提醒的都这样到位了,陆宁的记忆力恰好又很不错,马上就想到了。
宋楚词没说错,早在两年多之前他们刚认识那会儿,陆宁还以为她叫商御卿呢,一次去梦柳公馆去送快递,碰到了一个假冒她的女贼在翻箱倒柜的找东西。
当时女贼为了脱身,就把洗手间内的水龙头给掰断了,可怜巴巴的请陆宁去修。
陆宁在修完穿体恤衫时,不经意间把一个小内卷进去,穿在身上了——直到他跟商御卿解释完出来骑上三轮车后,该死的毛驴就从他背后把这东西揪了出来。
他还记得,他确实骑在车上拎着这玩意看来着。
当时他还以为这是小泼妇商御卿的,有心想随手扔在路边,又担心会遭到她的误会而追杀,所以只好装在口袋中带回家了。
带回家后,他也没把这玩意当回事,更不像那些超喜欢这东西的变态那样,每晚都拿出来亲近几次,又担心乱放会被毛驴给找出来乱穿——就把它放在床垫下,事后也就忘的干干净净了。
谁都知道,单身男人的床垫下,总有些陈年不洗的臭袜子之类的东西,来默默陪伴主人度过一个一个又一个的无聊夜晚,除非有女主人入住后,才会长松一口气的跑到垃圾箱内,泪流满面的庆祝重见天日。
陆宁的卧室内,从没有女主人入住过,直到他跑去北朝找死,宋楚词的到来。
装修时,宋楚词担心陆宁卧室内会藏有一些对他有特殊意义的东西,她自己就亲自动手收拾,这才发现了被他拿走的小内。
物是人非。
该不该用这个形容词,来形容宋楚词在陆宁的床垫下,发现自己小内时的哀伤心情?
她把小内重新浆洗干净后,就郑重其事的收藏了起来——赋予了它某种特殊的意义。
昨晚陆宁睡着后,小宋就把这玩意挂在床头墙壁上了,希望他早上醒来后,睁眼就能看到它,能想到过去那些美好的回忆。
陆宁确实一睁眼就看到了它,还很让人反胃的拿下来,放在鼻子上嗅。
这让幽魂般出现在门口的宋楚词看到后,心里很高兴。
“你高兴啥,我早就忘记这玩意了。”
看到小宋明亮的双眸中,闪现着轻佻的喜悦之色,陆宁就知道她误以为自己也是那种不要脸的变态了,咳嗽一声就往地上吐了口口水,又后悔了。
地上可是铺了精致的地毯,虽说这都是宋楚词花的钱,但在他这个主人回家后,陆家所有带不走的东西,都已经姓陆了。
糟蹋自己的好东西,陆宁从来都没这习惯。
“是吗?那为什么我在拿出来时,从上面发现了好多白色污渍?”
宋楚词踮着脚尖,款款走到炕前,黑色的小内在他眼前晃啊晃的,脸上还故意带着恶心的笑容。
陆宁一把抓过那玩意,拿起了打火机。
他要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他才不是那么不要脸的变态人。
“你就这样讨厌我穿过的东西吗?”
宋楚词抬手,刚要去阻止,却又缩了回来,转身走向门口:“唉,烧了也好……就当是跟过去的那些幸福告别了。”
“我以前也没觉得有多幸福,哼。”
陆宁轻哼了一声时,已经走出卧室的宋楚词,飞快的用眼角往后看了一眼,恰好看到这家伙掀起床垫,把那个小内放了进去。
全身的细胞,攸地欢快的唱起了歌儿:陆宁,你连我穿过的一个小裤裤都不舍得毁掉,凭什么敢说不在乎我呢?
如果陆宁知道她有这想法,马上就会把小裤裤拿出来,烧成灰烬。
更为了证明自己不在乎她,无视她殷勤递上牙缸牙刷的讨好行为。
“我起来后第一件事,是要撒尿的,你替我去?”
陆宁问故意整出一脸羞涩的宋楚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