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大川很后悔。
他后悔,不是为了小妹就去拿刀子杀人,而是后悔当场怎么没有一刀结果司明达。
一刀干掉那个傻叉,秦大川就算死也找了个垫背的。
秦大川当时想的太简单了,只想用亡命行为来告诉那些敢欺负小妹的人,却没想到他刺伤司明达,跟直接干掉他的命运,其实都是一样的。
直到劳拉跟他说了那番话后,他才猛然醒悟,他有多么的傻。
但无论怎么样,已经发生了的事不会改变,就像现在他必须得想方设法的逃过警方追捕,稍稍有点大意,就会踏进万劫不复的境界。
他不能死。
他要是死了,谁来照顾,保护小妹?
聪明单纯善良的小妹,才是秦家的未来,才是为父母养老送终的孝子,就让他这个不成器的哥哥,躲在黑暗中保护她、为她祝福吧。
秦大川没觉得自己有这种想法,算不算是伟大的。
他就是觉得他必须得这样做,既然已经走上了这条不归路,哪怕是腿子被人打断,他也得咬着牙的爬下去。
离开唐往后第一天晚上,秦大川就扒上了一辆西行的火车:在火车站,他看到自己出现在了通缉令上,就像遗像那样被挂在墙上,很丑。
很爱面子的大川哥,真想找到那个印发他照片的警察,先劈手給他来几个大耳光,再点着自己的鼻子说:看清楚了,哥比照片可帅好多了!
当然了,他就是想想而已,其实他很明白自己当前的样子,要比照片上难看许多——所有在逃的通缉犯,有几个能维持他昔日风采的?
天马上就要黑了。
秦大川蹲在小河边,双手捧水洗了把脸后,又警惕的看向了路边。
很好,路边过往的车辆,没有谁注意到这家伙就是个会跑的金元宝:通缉令上明码标价,任何人抓捕到秦大川后,都会得到三百万的悬赏花红。
三百万啊,靠!
大川哥第一次发现,他原来是这么值钱。
早知道这样的话,他还有必要去赌桌上赌嘛,把自己卖掉不就是百万富翁了?
以后要是真有钱了,我再也不叫秦大川了,就改名叫秦百万。
秦百万掏出一颗烟点上后,坐在了枯草堆里,慢慢等待天完全黑下来。
唯有天全黑下来后,他才会出现在街头,买点吃得,然后找家最不起眼的小旅馆,睡到清晨五点半时,才趁黑离开(冬天早上的五点半,还是蛮黑的),继续他的逃亡之旅。
劳拉给的钱,能供秦百万逃出境外吗?
肯定不够,刚才他就点过了,总共还有三千块。
不考虑这些了,正所谓车到山前必有路,该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先去吃饭——秦百万把自己的头发往下拽了拽,遮住额头后又戴上夹克帽子,双手抄在口袋里,这才慢吞吞的走上了公路。
不时有车辆从秦大川身边经过,但除了那辆打着暴闪的警车出现时,能让他赶紧蹲下装着系住鞋带随时准备跑路外,其它车辆不在话下,压根挡不住他前进的步伐。
肚子咕噜咕噜的叫,秦大川又饿又冷,步行接近一个小时后,才在晚上七点来到了小县城。
小县城晚上还能开门的,基本上都是餐馆,饭店。
还有一家洋快餐。
好吧,虽说被很多年轻人喜欢的汉堡包在大川哥眼里,就是洋垃圾,平时连让他正眼看一眼的资格都没有,但现在先凑合着吧。
拿着两个汉堡,一杯奶茶,秦大川坐在了路边某商铺(已经关门了)前的台阶上,吸了下鼻子后,就张嘴大吃了起来。
他不敢坐在灯火明亮的快餐店内吃饭——真怕吃着吃着,会有警察忽然冲进去,拿枪点着他的脑袋,去换取那三百万。
秦大川的对面,就是一家饭店。
饭店门前的霓虹招牌上,几个大字非常显眼:李记私房菜。
秦大川一路走来,发现就这家饭店生意好,门前停了好多车,还有好多人从饭店里打包回家吃。
秦大川才不关心谁来这儿吃饭,他更在意哪辆车没有锁好,那样他就能趁机偷辆车了——他喜欢自驾游。
当最后一口奶茶,把最后一口洋垃圾送到肚子里后,秦大川看到了他早就盼望的一幕:一辆黑色的别克轿车,缓缓听在路边,有个穿着羽绒服的光头佬走下来,车门都没关,就晃着膀子走进了饭店内。
这个沙比,是老天爷特意派来给我送车的吧?
秦大川矜持的笑了笑,双手抄在口袋里,好像闲庭信步那样走过了公路。
站在车门前,他往私房菜内看了眼,就看到那个背对着门口的光头佬,就站在吧台前,跟一妇女在那儿闲扯。
兄弟,对不起了,以后等我发达了,我会还你一辆大奔。
在心中默默道歉后,秦大川不再犹豫,弯腰钻进了车里,砰地关上了车门。
肯定是因为如此轻易就搞到一辆车的缘故,导致大川哥有些激动,在关车门时的力气大了些,引起了别人的注意。
嚓,饭店服务生啥时候有这么高的警惕性了?
正拎着个食盒出门的服务生,听到关车门的响声后看向了这边,随即扯开嗓子吼了起来:“谁,谁上了那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