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先生,我、我不是故意的,请原谅!”
服务生不小心割破自己手后,那些不健康的思想也攸地灰飞烟灭了,脸色苍白的赶紧赔礼道歉。
现在美帝国内失业率那么高,尤其是在纽约大酒店当服务生,她可不想因为自己的失误而失去工作。
嗯,就是失去清白(仅限于今晚吧)的身子,也不能失去工作。
陆宁可是贵族——相当然的微笑着摇了摇头:“没事的,以后小心些就好了。”
美女服务生在自己的‘美色’下失魂落魄才导致割伤自己,陆贵族觉得他有责任表示一下,他该有的贵族风范。
他再次拿出一张大钞,放在了餐车上:“美丽的小姐,请你自己去包扎一下吧,我来收拾餐具好了。”
服务生可真没想到,陆贵族竟然这么体贴她,当时就攥紧那两张钞票,激动的哽咽着说不出一句话来,只有接连給他弯腰道谢后,才推着餐车走了出去。
“唉,都说蓝颜是祸水,这句话还真有道理。看来,我以后再也不能穿的这样帅气了,要不然会出人命的。”
等服务生关上房门后,陆先生叹了口气,接着就抛开贵族气质,把盘子拉到怀中,风卷残云般的大吃了起来。
说实在的,纽约大酒店的餐饮还是很不错的,虽说不如中餐好吃,但也算得上色香味俱全了。
尤其那道来自阿拉斯加的小牛肉,更是肉质细腻,味道鲜美。
这顿晚餐,也是卡秋莎在离开之前,为陆宁特意点的。
可能是知道陆先生昨晚太辛苦了,不但给他要了三个人才能吃得下的数量,而且很多都是大补——嗯,就是能养肾的好东西。
甚至,还夸张的給他搞了根鹿鞭。
看着这玩意,陆宁自然又得唉声叹气,很为卡秋莎再也不纯洁而感到心痛的同时,也觉得这玩意确实不错,咔吧咔吧的好像嚼黄瓜那样,吃完了还想再来一根。
三个人的餐饮下肚后,陆宁兴犹未尽的拍打着肚子,抬眼看着天花板皱起了眉头:“怎么总觉得,好像还没吃饱?不是,不是没吃饱,是没吃到最想吃的某个东西——那是什么东西呢?”
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时,陆宁看着天花板的双眼瞳孔微微缩了下,缓缓低头,目光落在了那把割破美女服务生小手的餐刀上。
餐刀上的鲜血已经凝固,变成了红黑色。
再漂亮的女人鲜血,也会有种让人作呕的血腥气息。
这是很正常的人,才会有的反应。
陆宁却已经不正常了——就像他看着那把餐刀上的鲜血,眼角剧烈跳动了好多下,都没能阻止他慢慢伸出手,拿起那把刀子。
他很想——喝血。
从没有过的想,就像四十六岁的老光棍,在荒山野岭内的小湖泊内,看到有个孤身少妇在出浴后,什么素质啊,人性啊,不要不要的啊,统统的滚蛋,先干了再说!
就像陆宁因为极力忍耐,脸蛋都很狰狞了,也没忍住慢慢张开了嘴那样。
略微带点腥、咸还有甜滋滋味道的血,在跟陆宁的舌尖刚一接触,就像瞬间复活了的小精灵那样,攸地从他触觉神经内扩散到了四肢百骸,所有本来很安静的细胞,都疯狂呐喊起来:我要,我要,我要更多!
嗜血。
这个词在很多时候,都代表了残忍野蛮杀戮的意思,本意却是很喜欢喝血,就像那些靠吸血为生的蚊子、水蛭那样。
还有西方传说中的恶魔,吸血鬼!
“原来,我变成了一个吸血鬼。”
看着被自己拿舌头舔的很干净的餐刀,陆宁就觉得四肢冰凉,有种想嚎啕大哭一场的冲动。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咋了嘛。
好好的一个人,咋就变成嗜血的吸血鬼了呢?
在看到鲜血时,无论他用多么大的毅力,都无法阻止去吸血。
可以前——最起码,在醒来后的这两个多月内,他为啥就没这种恶心的爱好?
别忘了,在英国彼得山,在布谷鸟连锁酒店时,他都曾经用陌刀把一个人的脑袋砍掉,那鲜血可是像喷泉一样攸地喷起的……那时候,他为啥没有这种渴望?
最多,不会像正常人那样,会恶心的呕吐,仍旧保持他淡淡然的贵族风范。
今晚距离斩杀本善有及才数十个小时,他咋就变成嗜血的吸血鬼了?
陆宁不解,很不解,更恐惧:相比起还没有找到自己能被干掉的命门时,他更怕变成一个吸血鬼。
“草!”
陆宁狂躁之下猛地抬脚,刚要把案几踹翻时,却又停住了。
他好像明白了什么:刚才,我脚底板被割伤,流过血。
“难道是这样?喝喝,以后,请叫我吸血鬼。”
看着自己的右脚,陆宁脸上慢慢浮上一抹诡异的笑意时,案几上的电话爆响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