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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4章 杀不死的自己(1 / 2)

 我也要给你生个孩子。

这句话,商御卿念叨了一个晚上,哪怕是睡着时,都不时的喃喃。

一个女人得有多么迷恋某个男人,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正常的女人要给男人生个孩子,应该是很简单的。

不简单的是那个‘也’字:我也要给你生个孩子。

一般来说,当女人对男人说出这句话时,就代表着男人已经跟别的女人,有了小孩,她只是爱死了男人,才用这种方式来抒发深沉的爱意。

确实不错,陆宁已经让卡秋莎怀孕了,还是双胞胎。

从来都不甘落人后的商御卿,当然得超这个目标努力了。

于是在把陆宁狠狠扑倒在炕上后,就是各种玩——一直玩到天都蒙蒙亮了,才昏沉沉的睡去。

好吧,看在她盼子心切的份上,陆宁就原谅了她的疯狂,得费老大力气,才没有喊出那句‘小淫、妇’来。

为了帮她实现梦想,陆先生也奉献了好多,总算才让她心满意足的睡着了。

他以为,在他全力以赴后,接下来总算该休息了吧?

噩运还没有结束——就在他吸了颗烟,准备入睡时,房门开了:穿着一袭黑纱睡袍的卡秋莎,就像午夜逃出地狱的幽灵那样,赤着一双白生生的小脚,悄无声息的走了进来。

你要干啥?

玩车轮战?

咱还能不能要点脸啊,这儿还躺着个小泼妇呢!

好吧,就算无视了商御卿这大电灯泡,可你已经怀孕两个多月了,这时候秀恩爱,可是对孕妇最危险的,懂不懂?

啥书?

我不认字!

你以为,你拿着一本某色狼著写的《孕期生活》,就能让我屈服在美色之下?

简直是开玩笑!

好吧,其实两口子之间,适当的开个小玩笑,偷偷摸摸的来点小情调,也不是不可以的,总之只要小心注意,应该还是能避免意外发生的。

唉,我屈服,可不是被美色击倒,而是实在受不了她怨妇般的跟我说:你明天就要走了,这是咱们儿子出生、甚至好多年后,最后一次拥有我了,所以我必须听你的。

我听了你的,满足了你的愿望。

但你,在小泼妇醒来后,为什么不羞愧的掩面疾奔,而是跟她一起——优秀的男人,总是这样命苦,有时候会遭到两个以上的女人蹂躏,惨无人道,不顾羞耻。

整整一个晚上,外加一个早上啊。

要不是我身体素质足够强悍,估计这会儿早就回归天国了,又怎么可能在悠悠醒来后,靠在炕头上盯着天花板发呆,回想那一刻的春色疯狂?

傍晚的夕阳,透过窗帘缝隙静静洒在白色的被单上,镀上了一层柔和的金泽,也让整个世界显得无比安宁。

没有一丝丝的动静,静到能听到阳光中灰尘在跳舞的声音。

空气中,弥漫着两个女人交杂在一起的体香,随着微弱的气流缓缓飘浮,久久舍不得散去。

连她们的体香,都这样如此的留恋陆宁,更何况她们的人?

陆宁慢慢吐出一口青烟后,又幸福的叹了口气。

他知道,那两个女人之所以‘不顾羞耻’的一起侍奉他,就是希望他再回到莫斯科。

只要他肯回去,那么天天都能享受‘两女共侍一夫’的艳福,再也不用理睬那些烦心事,就这样醉生梦死的活到老。

曾经有那么一刻,陆宁也真得心动了,差点就答应猫儿般的低低叫着,求他别走的卡秋莎,跟她们回俄罗斯。

他还是忍住了。

因为卡秋莎曾经跟他说,他在华夏还有一个叫水暗影的妻子,有个叫林舞儿的兄弟,一朵跟他有着相当复杂关系的彼岸花,还有一条叫毛驴的狗子——

除了她(它)们之外,还有很多以为他已经死了的人,都在渴望他能忽然出现。

有些男人,命中注定不该享受这种让人羡慕的稳定生活。

他就是个天生的劳碌命,如果企图改变自己的命运,那么他就可能死的很惨。

为了让自己能长命百岁——咳,陆宁决定必须得回去。

卡秋莎,知道的还是太少了。

除了宋楚词等几个人外,还有谁跟陆宁有着不一般的关系,她就不知道了。

更重要的是,卡秋莎竟然不知道陆宁的敌人是谁。

像陆宁这么优秀的男人,怎么可能会没有敌人呢?

哼哼,她肯定也对我隐瞒了很多,就是妄想用这种方式让我回去后吃足苦头,觉得还是呆在她身边最好,然后就会用最快的速度,出现在她面前,求包养。

看着袅袅散去的青烟,陆宁笑了,喃喃的自言自语道:“人生之所以有趣,那是因为明天充满了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假如能提前知道一切,那多没意思啊?”

看在卡秋莎还有小泼妇都很爱自己的份上,陆宁给她们找了个她们隐瞒自己的充分理由后,心里就舒服了很多,扔掉烟头下炕,晃着膀子走进了浴室内。

浴室内花香扑鼻,大大的浴缸内,放满了水。

水面上,飘满了玫瑰花瓣,还有三只白色的小塑料鸭子,静静的飘浮在水面上。

陆宁走过去,扶着浴缸慢慢蹲了下来,才发现三只鸭子上,都写着一个人名。

左边的鸭子身上,用汉文写的是商御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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