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情。’我说道,嗓子像被堵住了,声音自己听起来都沙哑而诡异。‘发生了一个意外。你的丈夫受伤了。’
“她长长地倒抽一口凉气,但没有惊叫,倒很奇怪地让我想起绸缎撕裂的声音。
“‘受伤?’
“她腾的一声站起来,转头看着卡特莱特,眼珠都快要瞪出来了。这一瞪在后者身上的效果也很可怖,他往椅背上一靠,脸白得像见了鬼一样。
“‘恐怕……是非常,非常重的伤。’我补了一句。
“我知道自己只能把真相告诉她,而且不能拖延,但我就是说不出口。
“‘他还,’她的嘴唇颤抖得太厉害,所以话都说不清,‘他还——有意识吗?’
“我看着她,一时没有作答。只要不必回答这个问题,要我拿出一千英镑都不在话下。
“‘没有了,应该没有意识了。’
“布朗森太太瞪着我的眼神,好像要直接看看我大脑里有些什么。
“‘他死了吗?’
“我知道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说出实情,赶快结束这场对话。
“‘是的,他们发现他的时候已经死了。’
“布朗森太太瘫倒在椅子中,大哭起来。
“‘我的天啊,’她喃喃地喊着,‘我的天啊。’
“医生的妻子走过来,搂住她;布朗森太太捂着脸前后晃着,哭得歇斯底里。卡特莱特还是一脸死灰,一动不动坐着,张大着嘴瞪着她。你会觉得这个人已经化成了石头。
“‘哦,亲爱的,亲爱的,’医生的妻子说道,‘你要坚强一些啊。’这时她转过来对我说,‘给她拿杯水,然后把哈里找来。’
“哈里就是她丈夫,当时正在打台球。我去了台球房把事情告诉了他。”
“‘喝什么狗屁的水啊,’他说,‘这时候她需要的是一杯白兰地。’
“我们把酒拿过去,强迫她喝下,她激烈的情绪也一点点衰减下去了。几分钟之后,医生的妻子已经可以扶着她去卫生间洗了一把脸。我已经想好了接下来该怎么办。首先,卡特莱特已经崩溃了,派不上什么大用场。对他来说这个意外太骇人了,这也好理解,布朗森是他最好的朋友,而且对他有莫大的恩惠。
“‘老兄,看起来你也得来两口白兰地啊。”我跟他说。
“他努力定了定神。
“‘我被吓到了,你可以想象,’他说,‘我……我没……’他说不下去,就像是心神已经飘走了;他的脸色还是苍白得可怕。卡特莱特取出一盒烟,又掏出火柴,但手太抖了,根本划不着。
“‘好的,给我一杯白兰地。’
“‘伙计。’我朝仆人喊了一声,然后转过来对卡特莱特说:‘我要问你,你现在有办法带布朗森夫人回家吧。’
“‘哦,可以。’他回答。
“‘那就好。医生和我会带一些警察跟着苦力到发现遗体的地方。’
“‘你会把他带回家里吗?’
“‘我觉得最好还是直接送到太平间。’医生说道,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我还得检查一次遗体。’
“布朗森太太回来的时候,她的平静程度让我大为惊讶,我把我的建议跟她说了。医生的妻子心地善良,提出陪她回家,并且在布朗森家过夜,但布朗森太太坚决不接受。她说她一点问题也没有,但医生的妻子还在坚持——你知道有些人看到别人遇上麻烦,会多么毅然决然地要把自己的善意强加给对方——这时布朗森太太几乎是恶狠狠地对她说道:
“‘不用,不用,我只能一个人待着。真的只能一个人待着。另外,西奥反正也在家里。’
“他们上了马车,西奥拉起缰绳,就走了。医生和我随后也出发了,警长和苦力们跟在后面。我已经让我的马夫先去了警局,让他们派两个人到发现尸体的地方。很快我们赶上了布朗森夫人和卡特莱特。
“‘你们没事吧?’我朝他们喊道。
“‘没事。’他回答。
“有很长的一段路我和医生都没有说话;我们也都被深深地震惊了。另外我也有些担忧,因为不管用什么办法我总得找到杀人犯,我当时就明白这并不容易。
“‘你觉得是抢劫团伙吗?’医生最后问道。
“那完全是我当时的猜测。
“‘我觉得这一点疑问都没有,’我答道,‘他们知道他去卡布隆是去取钱的,所以就在回来的路上等着他。他本来就不应该从树林中一个人回来,所有人都知道他有一大袋钱在身上。
“‘他多年以来都是如此,’医生说,‘而且其他人也有不少是这么干的。’
“‘我知道。问题就在于,我们要怎么才能抓到那些杀人犯。’
“‘你觉得,有没有可能那两个号称发现他的苦力会跟这案子有关系?’
“‘不会,他们没这胆子。我认为如果是两个中国人,说不定能想出这种把戏来,但我不相信马来人会这么干。他们会先吓死的。当然我们会留意那两个苦力。他们要是突然有钱挥霍起来我们一定能注意到。’
“‘这对布朗森太太来说太糟糕了,’医生说,‘不管什么时候出这种事都很可怕,何况她还怀着孩子……’
“‘这我不知道啊。’我打断他道。
“‘是,不知为何她想要保密,我就一直觉得,这件事上她有些古怪。’
“这时我想起布朗森夫人和医生妻子之间那一小段对话,明白了为什么那位好心的太太这么担心布朗森夫人会过于劳累。
“‘她结婚这么多年了,突然有了孩子倒也不寻常。’
“‘有时候是这样的。不过这也出乎她的预料。一开始她来找我,我把这件事告诉她的时候,她昏过去了,然后开始哭。我还以为她会高兴得不得了呢。她说布朗森不喜欢孩子,一直对生育这件事很厌恶,然后非要我答应帮她保密,她会慢慢找机会让布朗森知道。’
“我想了一想。
“‘像布朗森这种那么开心、热情的家伙,你还以为他会一心只想要个孩子呢。’
“‘这种事都是很难说的。有些人就是特别自私,不想要这麻烦。’
“‘那么,后来她告诉丈夫之后布朗森什么反应?他难道没有喜出望外?’
“‘我觉得她可能还没有告诉他;虽然也等不了多久了。要么是我完全搞错,否则她应该还有五个月就要临盆了吧。’
“‘可怜的家伙,’我说,‘你知道吗,我有种感觉,要是布朗森知道的话会高兴坏了的。’
“接下来在马车上我们都没说话,到了去卡布隆那条近道从大路分岔的地方。过了一两分钟,警长和两个马来人乘着我的马车也到了。我们取了马车的前灯照路。我让医生的马夫留下看着马,并且关照他等警察来了,就让他们一直沿着小路往前找来。于是两个苦力就举着灯走在前面,我们在后面跟着。这条小道并不算小,至少通得过一辆小马车,大路还没修的时候,卡布隆和阿罗利匹斯之间就靠这条路线往来。脚踩着很坚实,适合行走,路面有些地方被沙子覆盖,可以清晰地看见自行车的车辙。自然是布朗森去卡布隆时留下的。
“我们排成一行走了大概二十分钟——这是我的估算,突然两个苦力尖叫一声,定在当场。眼前这一幕来得太突然,虽然他们一直心里做着准备,依然被吓了一跳。苦力手里的灯并不太亮,暗暗地照出布朗森横躺在道路中间;他从自行车上摔下来,就这样姿势怪异地落在地上。我被惊吓得说不出话来,医生在我看来也是一样。我们虽然不做声,但森林的嘈杂却震耳欲聋,那些讨厌的知了和牛蛙能把死人都吵醒。即使是在平时,夜晚森林的响声也有种诡谲;你觉得那个钟点该是万籁俱寂的,所以听到那种无休无止且又难觅踪迹的喧嚣,你会有种奇异的感觉,心里很不安宁。它会把你包围,让你无处可躲。但在那一晚,你得相信我,那样的声音真是让你惊恐。那个可怜的家伙躺在那里,死了,而森林中焦躁的生命根本不管它,只顾自己凶残地活着。
“尸体的面孔是朝下的。警长和苦力朝我看看,似乎在等命令。我那时还很年轻,大概心里也有点怕。虽然看不到脸,但我毫不怀疑那就是布朗森,又觉得自己职责所在,应该去把尸体翻过来,确认身份。每个人总归都有些怕的东西,你知道吗,我就一直对碰尸体特别恐惧。到现在我的确也碰过不少了,但还是或多或少觉得恶心。
“‘这的确就是布朗森。’我说。
“这时医生——天呐,医生那天也在真是我的运气——医生弯下腰,把那人的头转了过来。警长把灯光凑了过去。
“‘我的天呐,他一半脑袋被打没了啊。’我喊了一声。
“‘是的。’
“医生站了起来,挺直身子用路旁树上的叶子擦了擦手。
“‘他完全死了吗?’我问。
“‘哦,自然是死了,应该是中枪之后就没命了。不管枪手是谁,枪口一定离他很近。’
“‘他死了多久了,据你推算?’
“‘哦,难说,几个小时吧。’
“‘如果他是要六点回去打牌的话,那应该五点左右经过这里。’
“‘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医生说。
“‘是,不会有的,他是骑着车被击中的。’我盯着尸体看了一会儿,忍不住想到布朗森那么吵闹的一个人,短短几小时之前还是那么兴高采烈地活着。
“‘你不要忘了他身上本该带着苦力的工资。’医生说。
“‘没忘,我们还得查一下他身上。’
“‘把他翻过来吧?’
“‘等一下,先看一眼周围的地面。’
“我拿过一盏灯,尽量仔细地检查周围地面。他摔倒的地方,沙子上都是混乱的脚印,有我们的,也有苦力找到他的时候留下的。我往前走了几步,很清楚地看到他车轮的痕迹,之前显然骑得又直又稳。我沿着这条轨迹回到尸体的位置,或者说,在还差一点点的地方,看到车辙两侧他那双厚重的靴子留下的清晰的脚印,明显是他停下来,站在地上,然后又重新骑上了车,车轮剧烈地晃动了几下,然后就连人带车倒下了。
“‘我们查一下他的口袋吧。’我说。
“医生和警长把尸体翻了过来,一个苦力把自行车移开了。他们让布朗森面朝上平躺着。据我所知,他应该一些钱是纸钞,一些钱是银币,而银币就该装在一个袋子里,挂在车上;我扫了一眼车子,总之袋子是肯定没有了。纸钞应该会放在皮夹里,厚厚的一大叠。他全身上下我都摸了一遍,但什么也没有;我还把口袋全抽了出来,全是空的,除了一处例外,就是裤子右边的口袋,里面只有一点点零钱。
“‘他一向都带怀表吗?’医生问。
“‘是,他当然会带着怀表了。’
“我记得他平常表链都会穿过外套翻领上的扣眼,而怀表、几个印章还有别的东西都会放在胸前的口袋里,现在表和表链都不见了。
“‘这样一来,真没什么疑问了是吧?’我说。
“事实很清楚,他是被一群知道他身上有钱的劫匪攻击了。他们杀了布朗森之后把他的东西扫了个精光。我突然想起他那些脚印证明了他曾停下来过。我完全能想象当时的情形,他们其中一人找个理由把他拦了下来,正当他要重新出发之时,另一人从身后的森林里钻出来,把两根枪管的子弹打在他脑袋上。
“‘总之,’我跟医生说,‘现在把他们抓住是我的职责了。实话跟你说,我可是很乐意把这帮人送上绞刑架。’
“当然接下来是展开讯问,不过布兰森太太能给出的线索我们之前都已经知道了。布朗森是早上十一点离开木屋的,会在卡布隆吃一顿简单的午餐,然后在五点到六点之间回来。他让妻子不用等他;他会把钱放进保险箱,直接去俱乐部。卡特莱特证实了这些安排。他和布朗森夫人两个人用了午餐,抽了一根烟之后出去射鸽子了。他是五点回来的,可能还要稍早一些,洗了个澡,换了衣服就去打网球了。他打猎的地方离布朗森遇难的地点并不远,但他并没有听到其他的枪声。这当然不说明什么,知了、牛蛙和森林里其他声音那么嘈杂,要听到枪响那一定得是非常近才行;另外,布朗森被杀的时候他大概已经回到家里了。我们查到了布朗森的路线。他先在俱乐部吃了饭,在银行快要关门的时候取了钱,又回到俱乐部喝了杯酒,然后才骑上自行车返程。他是乘渡轮过河的,开船的人记得很清楚,但也很肯定船上没有其他骑了自行车的乘客。这样看来,凶手并没有尾随他,而是早已埋伏好了。他沿着主路骑了几英里,接着就转到了直通他小木屋的那条近道上。
“‘似乎凶手很了解布朗森的习惯,于是他种植园里的劳工自然一下成了怀疑对象。他们每个人我们都查了——查得很仔细,但是没有丝毫线索能把他们与谋杀案牵连起来。实际上,他们中的绝大部分都让人信服地说明了自己当时的行踪,即使有几个无法说明的,在我看来也有这样那样的理由可以排除嫌疑。阿罗利匹斯的中国人里有几个行为不端的,我也去查了,但我总认为这次不是中国人干的;如果是中国人,我有种感觉他们会用的是左轮手枪而不是猎枪。不管如何,反正那个方向什么也查不到。于是我们悬赏一千英镑,给任何可以帮助我们找到凶手的人。我想,为公众做件好事的同时还能赚上一笔,这对很多人都是有吸引力的。不过我也知道告密的人怕惹来麻烦,一定先要确认安全,才会把知道的事情说出来,所以我也做好了等待的准备。这个奖金也让我的警员们都来了劲头,我知道他们会使尽浑身解数把罪犯绳之以法。在这样的案子里他们能做的其实比我要多。
“但怪就怪在,后来什么都没发生,这个悬赏好像谁都没兴趣。我把网又撒得宽了一些。那条大路边上还有几个小村子,我猜想那些作案之人会不会躲在里面。我见了几个村长,但一无所获。倒不是他们不肯说,我很确定他们什么都不知道。我还找了那些村子里一些坏家伙聊了聊,也完全找不到他们与命案有任何牵连。真是连线索的影子都没有。
“‘行啊,小伙子们,’我驾车回阿罗利匹斯的路上自言自语道,‘不着急,反正绞架的绳子一时半会儿还烂不了。’
“那些恶棍夺走的这笔钱并不是小数目,但钱只有花出来才是好东西。我觉得我对当地人的性格还是摸得准的,钱只要一到手里对他们始终就是诱惑。马来人喜欢挥霍,喜欢赌博;中国人也都是赌徒,迟早都会有人突然阔绰起来,这时候我就能找到钱的源头。只要问题提得恰当,我一定能把这家伙吓住,这时候只要我还算称职,就应该能轻松让他全部招供出来。
“现在唯一的任务就是坐下来,等着这一阵查案的热潮过去,让凶犯以为这件事已经被遗忘。这笔不义之财不用会越来越挠心,直到他再也按捺不住。我接下来就照常做我的工作,但时刻保持警惕,终有一天,或迟或早,时机会出现的。
“卡特莱特把布朗森夫人带去了新加坡。布朗森曾经供职的公司问他是否愿意接手布朗森的工作,不过他对此提议有所抵触,这也很合乎情理。于是公司派了另外一个人过去,并表示卡特莱特可以填补那个人留下的空缺。这个空出来的职位就是管理另一个种植园,也就是卡特莱特现在住的地方。他第一时间就搬了过去。四个月之后,奥利芙出生在新加坡,又过了几个月,离布朗森被杀还不到一年,卡特莱特就和布朗森夫人结婚了。我有点吃惊,但细想也只能承认这很顺理成章。命案之后,布朗森夫人很依赖卡特莱特,后者替她打点了一切;而她也一定觉得寂寞,觉得迷茫,而且卡特莱特后来的确表现得跟定海神针一样,我敢说布朗森夫人一定觉得十分感激;而从卡特莱特的角度来说,他一定很同情布朗森夫人;她当时的处境太可怕了,根本无处可去。所经历的一切成为他们之间的纽带。他们的结合理由太充分了,而且恐怕对他们双方也都是最好的选择。
“不过杀害布朗森的凶手似乎要逍遥法外了,因为我的计划没有奏效;当地所有人的开销都符合他们的收入,要是真有人一直把那笔巨资藏在了地板下面,那他的自制力真不是凡夫俗子。一年之后,以实际情形而言已经没有人想起这回事了。这个人真的如此谨慎,一点钱都不流出来?太不可思议了。我开始觉得这可能是几个流窜的中国人干的,立马就朝新加坡逃了,很难再抓到。最后我就放弃了。后来再想想,这是符合常理的,这种犯罪——抢劫之类的——一般都不太容易抓到嫌疑人,真要被抓到了也是他自己不小心。而激情犯罪或者蓄意报复就不一样了,你可以查出谁有这个动机。
“失败了整天唉声叹气也没用,我只好告诉自己要理性一些,尽量把整件事放下。没人喜欢输,但我的确输了,也只好装作若无其事。这个时候,我们抓到一个中国人,他要把布朗森的怀表给当了。
“我跟你说过,布朗森的表和表链都被拿走了,当然布朗森夫人也给了我们一个颇为精准的描述。那是一块半猎用表,有金属外层护盖,本森[10]出的。还有一条金链子,三四个印章和一个放硬币的钱袋。那个当铺老板是个聪明人,一看到那块表就认了出来。他想了个理由让中国人等在那里,通知了警察。他们逮捕了中国人,立马就送到我跟前。我见到他就像见到了失散多年的兄弟。我一辈子还没有这么高兴见到谁。不是我对罪犯有什么感情,你知道,我其实也挺同情他们,在这个游戏里面A和老K都握在警方手里,不过每次抓到这些人我还是会觉得一丝爽快,就像桥牌里一步妙招成功了。终于要真相大白,因为就算不是这个中国人自己行的凶,我们也很确定可以通过他找到杀人犯。我对他眉开眼笑的。
“我让他解释这块表他是如何得来的。他说他从一个不认识的人那里买来的。一听就知道是瞎编。我简单解释了一下当时的情形,告诉他我们会判他谋杀。当然我只是吓唬他,而这个中国人果然被吓到了。他说这块表是他捡来的。
“‘捡来的?’我说。‘你倒是想得出。哪里捡的?’
“他的回答出乎意料。他说他是在森林里捡的。我笑他,问他是不是像这样的手表森林里到处都是啊?他说他就在那条从卡布隆到阿罗利匹斯的小道上走着,看见有闪光的东西,走近就发现这块表了。这就怪了。他为什么要把捡手表的地点说在那里呢?要么他说的都是真的,要么这人诡诈透顶。我问他表链和印章在哪里,他马上拿了出来。他已经被我吓住了,脸色惨白,全身发抖。这是个腿都软了的、不起眼的家伙,要是我以为这算把凶手抓到,也就太糊涂了。不过他的惊恐也说明他还有事情没说。
“我问他是什么时候找到表的。
“‘昨天。’他说。
“我问他怎么会去那条从卡布隆到阿罗利匹斯的近道的。他说他之前一直在新加坡打工,因为父亲病了,就去了卡布隆,昨天来阿罗利匹斯也是为了工作。他父亲的一个朋友是个木匠,给了他一份活。然后他提供了新加坡他老板的名字,和当地那位木匠的名字。他说的这些听上去没有不合理的地方,而且太容易证实了,也不太可能是假的。当然,我也想到要是真如他所说,那这块表就在林子里躺了一年,一定破烂不堪;我想打开它,但失败了。当铺老板也在警局,就在隔壁房间。他恰好还懂一些修表的手艺,我让他进来检查一下;他打开的时候还吹了声口哨,表上是厚厚一层铁锈。
“‘这表没用了,’他摇着头说,‘它不会再走了。’
“我问他怀表怎么会变成这样的,没有给任何提示,他说一定是长期处在潮湿的环境中。我把抓到的中国人关进了监狱,为的是起一些警示作用,又派人去请他的雇主。等待的时候我努力想梳理些道理出来。我倾向于那个人没有说谎,他的恐惧可能只是捡到东西就去卖掉,感到愧疚罢了。即使很无辜的人落到了警察手里也会紧张;我也不知道警察有什么特别,大家在我们跟前总是不自在。不过要是真如他所言,是在那个地方找到的怀表,那么一定是有人扔在那儿的。这就有意思了。就算杀人犯觉得留着表太危险,一般也会把金盖子熔掉吧;对于当地人来说,这很容易办到。而且那表链的纹饰太过普通,他们也知道不太可能追查得到。全国上下多少首饰行里都有这样的链子。当然,也可能是他们钻到森林里去的时候太慌张,把这些东西掉了也不敢回去找。我觉得这个可能性也不大:马来人习惯把东西塞在纱笼里,而中国人的外套都是有口袋的。另外,一旦进了森林,他们就应该知道不用着急了,甚至可以在那里等着分赃。
“没过几分钟,我派人去找的那个木匠到了警局,证实了之前的那些供词。一个小时之后我也从卡布隆收到消息,警察见过了他的父亲,告诉他们这小孩来阿罗利匹斯是替木匠干活的。目前为止,那个囚犯所说的一切都似乎没有问题。我让人把他带上来,告诉他,我会去那个他号称发现怀表的地方,到时他要把确切的位置指出来。我把他和一个警察铐在一起,还带了另外两个人,其实没什么必要,因为这可怜虫吓得一直在发抖。我们的马车停在小道和大路相接的地方,下车往前走,离布朗森被杀相距不足五码的地方,中国人停了下来。
“‘就在这里。’他说。
“他指着森林,我们就跟着他往里走。大概走了十码,他指着两块大石间的缝隙,说就是在这里找到的。他能注意到那个地方只可能是万分的巧合,而且如果真的是在那里找到的,很显然是有人故意要把东西藏起来。”
盖兹停下来,朝我意味深长地看了看。
“换了你,当时会怎么想?”他问。
“我不知道。”我回答。
“那好,我告诉你我当时是怎么想的。我觉得如果怀表在那里,那钱说不定也在附近,至少值得搜查。当然了,在森林里找东西难度太大,俗话说的‘在草垛里找根针’与之相比,那简直容易得跟打牌、猜谜一般了。但我必须查一查。为了有更多的人手,我把那个中国人解了手铐,让他也干活。不但带着的三个警察都在找,连我自己也一起找了起来。我们排成一排——一共五个人——在布朗森被杀的地点前后五十码的范围内,沿着道路往森林中找了一百码,每一寸地方都没放过。我们会翻开落叶,会探进树丛,还有大石底下、树洞里,我们都会看。我知道这很愚蠢,因为成功的概率不会超过千分之一;唯一的希望就是凶手杀人之后心慌意乱,藏东西会仓促,会选择最明显、最先看到的隐蔽之处。那块表就是这样。我定下的范围也不大,只有一个原因,就是既然藏表的地点离道路如此之近,那么想丢掉这些赃物的人一定有些迫不及待。
“我们一直没有停止搜索。慢慢地我有些疲惫和恼怒。每个人都汗如雨下。我快渴死了,什么喝的都没有。最后我只能承认这是个失败的任务,至少那一天不能再继续了,这时那个中国人突然从喉咙深处大喊了一声——这年轻人一定眼神特别好,他蹲下身从一个虬结的树根下抽出一个又脏又烂的东西,散发着酸臭的气味。那是一个在雨里浸泡了一年的钱包,而且一直是蚂蚁、甲虫的食物,天知道还被什么东西咬过,总之又湿又恶心,但那的确就是个钱包,而且是布朗森的,里面有他从卡布隆取来的新加坡币,虽然只剩下一团没了形状的恶臭的纸浆。当然银币还没找到,而且我相信一定也藏在附近,但我已经不在意了。因为我已经有了一个重大的发现,那就是不管是谁杀了布朗森,他都没有从中赚到钱。
“你还记不记得,我说过当时注意到充气轮胎留下那条粗粗的线两侧,有布朗森的脚印,我说那是他停下来,大概在和谁说话?他体重不小,所以脚印很深;他不只是停车在松软的沙地上站了一下,又立马上车走了。他最起码站了一两分钟。我之前的解释是他在跟一个马来人或中国人聊天,但我越想越可疑。他凭什么要停下来聊天啊?布朗森正急着回家,虽然生性开朗,但和当地人也绝不会这样自来熟。他对那些人一直保持着分明的主仆关系。那些脚印一直让我很困惑。现在真相在我眼前闪过。不管谁杀了布朗森,他绝不是在抢劫,当时被害者会停下来聊天,是因为那个人一定是他的朋友。我一下子就知道了凶手是谁。”
我向来以为侦探小说是小说中极为有趣、巧妙的一类,也一直遗憾自己没有这方面的才华,但这样的小说我读了不少,而且谜底揭示之前我不能自己破案的情况是很难得的。我很早就猜到了盖兹的用意,但他最后说出来的时候我承认还是感到震惊。
“他见到的那个人是卡特莱特。卡特莱特正在射鸽子,布朗森停下来问他在玩什么,聊完天骑走的时候卡特莱特举枪把两枪管的子弹射进了他的脑袋。卡特莱特把钱和怀表拿走是为了伪装成团伙抢劫,匆匆把它们藏在森林里,然后在森林边缘沿小路走到了大路上,回到小屋,换上网球服,跟布朗森夫人驾马车去了俱乐部。
“我记得他那天网球打得多糟糕,而且我为了减轻对布朗森太太的打击,一开始说布朗森只是受伤,没有死的时候,我记得他整个人都塌了。要是布朗森只是受伤,就有可能说出实情。天呐,我可以想象他当时的心情。那个孩子是卡特莱特的。只要看看奥利芙就知道。就说啊,你不是也看出来了吗?医生说过,布朗森太太得知怀孕的时候极为不安,还要他保证不告诉布朗森。为什么呢?就因为布朗森一定知道他不可能是孩子的父亲。”
“你觉得布朗森夫人知不知道卡特莱特干了些什么?”我问。
“她一定知道。我回想她那一晚的表现,就对此坚信不疑。她的震惊,不是因为布朗森被杀,而是因为我说他只是受伤,后来我承认他被发现时就已经死了,她顿时嚎啕大哭,是一种释然。我了解那个女人。看看那个方下巴,你能说她不是强硬得跟块石头一样?她有钢铁般的心志。一定是她让卡特莱特这样做的。她计划好所有的细节,每一个步骤。他完全就在她的控制之下,就跟现在一样。”
“听你的意思,难道当时你和其他人完全没有怀疑他们两人之间有问题吗?”
“一点没有。一点没有。”
“要是他们彼此相爱,而且她又怀了孩子,一走了之不就行了吗?”
“他们怎么走?只有布朗森有钱;她身无分文,卡特莱特也是一样。而且卡特莱特没有工作。你觉得要是把这段风流韵事挂在他脖子上,他以后还能找到工作吗?他快要饿死的时候,布朗森接纳了他,他却偷了人家的妻子。就这样跑了必定走投无路。他们不能让世界知道真相,唯一的机会就是除掉布朗森。于是他们果然除掉了布朗森。”
“或许他们可以求布朗森放过他们。”
“是的,不过我觉得他们没有这样无耻。他对他们太好了,又是这么善良的一个家伙,我觉得他们没有勇气把真相告诉他。他们宁可让他死。”
我们沉默了片刻,回味着盖兹的话。
“既然这样,后来你是怎么做的?”我问。
“什么都没做。还能做什么呢?哪里有证据?就凭我们找到了怀表和钱包?说是凶手藏在那里,后来又不敢去找,也很说得通。说不定凶手拿走了银币已经很满意了。要说那些脚印,可能是布朗森停下来抽了根烟,或者是路上拦着一根树桩,他等着碰巧遇到的几个苦力把树桩挪开。一个道德上无可指摘的女子在丈夫去世后四个月生下的孩子,谁能证明那孩子不是他的?没有一个陪审团会判卡特莱特有罪的。我闭口不言,布朗森的谋杀案就这样被忘记了。”
“我想卡特莱特夫妇并没有忘记。”我说道。
“要是真忘了,我也不会意外。人类的记性都短得吓人,就我的职业经验来说,可以告诉你,当一个人确定他的罪行不会被知晓时,他的悔恨之意不见得就有多么沉重。”
我又想到下午见过的那两个人,一个是瘦瘦的、戴着金框眼镜的秃顶老头,一个是白头发的邋遢老太太,讲话直率,带着尖刻又温和的微笑。我几乎难以想象在遥远的过去他们曾被如此狂乱的激情所左右(除此之外还能如何解释),竟最后踏上这样一条路,让残忍、冷血的谋杀成了他们唯一的出口。
“既然知道是这样,和他们相处不会觉得不舒服吗?”我问盖兹。“虽然不想待人太过苛刻,但我也只能认为,他们不是什么好人吧。”
“这你就错了。他们是很好的人——可以说是这里最好的人了。卡特莱特夫人心地善良,也很会逗趣。我的工作是阻止犯罪,一旦罪行发生就抓住犯人;但我见过太多的罪犯了,知道总体上他们并不比其他人更坏。一个十分正直的人也可能因为情势所迫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被逮住,他就会受到惩罚,但这并不妨碍他还是原来那个正直的人。当然社会制定了法律,必然要惩罚那些违反它们的人,这没有问题,但一个人的行为未必就能体现他的本质。要是你也像我一样做过这么多年的警察,就会知道一个人做了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什么样的人。还好警察只管人们的所作所为,而不是所思所想;否则就完全不一样了,事情会变得难办得多。”
盖兹弹掉了方头雪茄的烟灰,朝我笑笑,还是他那种带着讥讽意味的干涩微笑,但并不让人觉得讨厌。
“这么说吧,有一份工作我是不要干的。”他说。
“什么工作?”我问。
“上帝的那份工作——末日审判,”盖兹说,“这事儿可别找我。”
[1]1927年首次出版,收录于1933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阿金》。
[2]TanahMerah,位于马来西亚东北角,马来语中本义“赤土”。
[3]FederatedMalayStates(1895—1946),大英帝国在马来半岛的殖民政体之一,由半岛上四个接受英国保护的马来王朝所组成。
[4]MiddleEast,与现在的用法略有差异,曾经西方地理学家用它来描述从波斯湾到东南亚一带的大致区域。
[5]原文sukas,具体指何种饮料不详。
[6]Ginpahit,即前文的红杜松子酒。此处是马来语中的称法,pahit本义为“苦”。
[7]Stengah,马来语“一半”,指用等量威士忌和苏打水混合成的饮料,流行于二十世纪初东南亚英国殖民者之中。
[8]Aden,也门共和国港市。
[9]Marlborough,即马尔伯勒公学(MarlboroughCollege),1843年创立的贵族寄宿学校。
[10]即1897年创立的英国制表品牌J.W.Benson,创始人JamesWilliamBenson,曾是皇室和皇家海军官方供表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