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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安史之旅(二)(2 / 2)

异界之无上剑道 京展 更新时间 2019-10-31

“葫芦?”吕野王伸脚踢了一下刚才苏小玉放在他身边的那个玉色葫芦,“这破葫芦能值几文钱?卖了做路费都不够!”

“你别小看这葫芦,这可是我们吞云门历代相传的至宝——七宝葫芦。刚才全仗它吸取你的气息,你才得以保全小命,否则你以为你躲在后面有可能瞒过安禄山帐下的第一高手么?早被他拎出来杀了。”

“这么厉害?”吕野王被勾起了好奇心。

“厉害还不止这些呢!‘七宝’难道是白叫的么?它共有‘唯我独尊、天地二气、枪挑三军、起死回生、五谷不食、六道轮回’诸般妙用,岂是你这么一个混小子所能想到的。”

“不对呀,唯二三死五六,才六种用处啊,怎么又叫七宝?”

“靠!难道葫芦本身不算一宝啊?”苏小玉简直要被他气疯了。

“那快讲讲怎么个宝法?”

“‘唯我独尊’其实真正的名字应该叫做唯我肚尊,不是孤独的独,而是肚子的肚。”苏小玉为了诱惑吕野王答应送信,当下细心地向他解释起本门七宝葫芦的神奇来。

原来七宝葫芦果然是一件集天地精华的奇宝。只要在葫芦内注入清水,然后摇上那么几摇,清水立刻变成美酒,胜比酿酒大宗师。而且,摇得手法不同,摇出来的酒的妙用也不同,共计有苏小玉方才描述过的六种妙用。

第一种“唯我肚尊”。喝了这种酒后,会在肚子内凝结成一股混元气,可抗巨力打击,虽中而不伤内脏。可称绝世护体不死神功。喝了这酒,就是面对绝世高手也不怕,只要不被砍下脑袋,就可保证小命无虞。

第二种“天地二气”。喝了这种酒后,可以吸取天地之气化为己用,力大无穷。

第三种“枪挑三军”。这个三军并不是指真正的军队,而是指“娘子军”。喝了这种酒后,可让你在女人身上神勇无敌,一夜御女无数,真正得枪挑三军!

第四种“起死回生”。听名字就可以知道有多么神奇了。一句话,只要人死后尸体不冷,一口酒下去,立刻起死回生!

第五种“五谷不食”则可以让人喝了酒后,不吃不喝也不感觉到饥饿。

至于第六种“六道轮回”,失传已久,只是存在于吞云门的传说之中,便连苏小玉的师父也不清楚到底有什么神奇妙用。

“真的有这么神奇?”吕野王喜得一把抓过葫芦——真他**是个宝贝啊!要是有了他,那岂不是说老子从此打架无敌,干女人无敌,不吃不喝成神仙了么?

“我以历代吞云门祖师誓,决无半点虚言!只要你答应替我送信,我立刻传授你‘摇神六诀’!让你学会摇出五种神酒。”摇神六诀最后一诀失传已久,其实只剩下五诀,苏小玉倒真是毫不虚言。

“我答应你!”吕野王异常痛快。妈的,先把宝贝骗到手再说,我送不送信,你个死鬼能看到吗?

“不行!我信不过你,你先个誓!”苏小玉见吕野王答应得这么痛快,倒不敢这么轻易就相信他,毕竟,这不但关系到本门宝物,还关系到天下苍生,也不知道这小子可靠不可靠,还是让他先誓为妙。

可惜苏小玉实在是太小看吕野王了,吕野王从小到大最擅长的就是信口开河骗吃骗喝,誓对他来说简直还不如放个屁的感觉强烈点。吕野王立刻举手向天:“老子我对天誓,若是不替这为大姐送信,就罚我爹嗝屁娘嗝屁爹娘都嗝屁!行了吧?”

苏小玉点点头,爹娘都用上了,这誓得的确够狠。她那里知道,吕野王的爹娘早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嗝屁了。就算老天让他们再嗝屁一次,他也半点不会有感觉。

苏小玉当先凝聚精神,把“摇神六诀”郑重地传授给了吕野王。那七宝葫芦摇出来的酒样样惊天动地,口诀倒是简单得很,象什么“左三右三,九轻一重”,什么“摆若鳗行,进若蛭步”的,吕野王又是一向脑袋灵光,没费什么力气就记住了。

苏小玉见吕野王已经记熟了口诀,当下郑重地把从肚子里掏出来的血淋淋的密信递给他道:“虽然没有正式入门,但你既是本门至宝的继承人,也就可以算是我吞云门的弟子了。我吞云门世代忠义,你一定也要行侠仗义,为国为民,不可违背历代祖师的遗训,这封信干系重大,你这就起身送往京城刑部吧,否则,我死……死……死也不……”咣当一声,到底死了怎么样终究是没有机会说出口。靠,你死得倒真是时候。幸好老子已经学会了口诀。吕野王看看门外,天已经蒙蒙亮了。祠堂乃是吕家村人心中的胜地,要是现这里有了凶杀案,那自己肯定是说不清的麻烦,还是早早离开为妙。

就这么得到了一件宝贝,吕野王心中终究兴奋难平,在加上安禄山要叛乱说来也是一个足够让人震惊的消息,想来想去,他决定去找臭味相投的死党薛苟同商量一下。

薛苟同本来是一个算卦兼说书的,四处流窜骗钱,不知道看上了吕家村哪一点,流窜到这里后,竟在这里定居了下来。他也算四博古知今,在加上那条如簧之蛇,混口饭吃倒也不难。

“宝贝!宝贝!宝贝啊!”捧着血淋淋的密信,薛苟同兴奋得大喊大叫。“夜王,你他**这次真的是捡到宝贝了!”

“那封破信有什么宝?真正的宝贝在这里呢!”吕野王把七宝葫芦给薛苟同看。

哪知薛苟同对这个荧光湛湛的玉葫芦竟正眼也不瞧上一瞧,要知道这家伙平时可是连值一个铜板的东西都不放过的。

薛苟同捧着密信翻来覆去地看不够,要不是上面鲜血淋淋,他恨不得吧嗒吧嗒亲上两口。“吕少你不知道,无论金银玉石,绝对比不上这件宝贝!当今宰相杨国忠杨大人和安禄山不合已久,他向皇上奏过多次安禄山要谋反,苦于没有证据。现在我们有了这封密信在手,只要把他献给杨大人,从此加冠进爵,青云直上啊!”

“哦?这么大的好处?看来那个死鬼女人是给了我两件宝贝啊!”做官,嘿嘿嘿,一想到这两个字吕野王就兴奋。要真做了官,老子就捞他一千几百万,当然女人也是万万不能少的。吕野王甚至想好了自己做了大官要做的第一件事,那就是命令吕家村村民立刻拆掉吕家祠堂。

“不错,千真万确的宝贝!收拾一下,我们立刻上京!”能够踏入官场是薛苟同一辈子的梦想,现在梦想触手可及了,他连一刻也不愿意耽误。

“上京?京城可是个好地方,带着我!”一阵嗡嗡的声音从门口传进来。两人不用看也知道来的是谁,当然是他们的另一个死党——吕大春。

吕大春身体壮实无比,简直就象一座小山堵在了薛苟同家门口。

“带着你你能干什么?你这个笨蛋难道还会做官吗?”吕野王质问。

“妈的,做官谁不会?子曾经曰过:做官者,无非吃肉喝酒干女人也。”

“靠,这倒正说的你的专长,那就带你去了。”虽然读的书并不多,但吕野王也敢打赌子肯定没这么曰过,这么曰的是薛苟同倒有很大的可能。不过吕大春别的好处没有,一身蛮力肯定有用的着的地方,将来跟着自己做个狗腿子镇压百姓那是最方便不过了,何况他有没有脑子,听话。

大概薛苟同也是这么想的,他也不反对带着吕大春,几个人略一商议,草草收拾了一下就立刻踏上了去京城的路。

站在吕家村村口,吕野王面对着全村熟悉的景象,大感慨:“妈的,等老子衣锦还乡,一定要他们拆了祖宗祠堂!”

吕大春满脸疑惑地问:“你家祖宗不也在祠堂里供着吗?”

吕野王狠狠地敲了一下他的脑袋:“靠!老子既然达了还会让祖宗住在这种破地方,另盖座祠堂不就是了?”

“那我的祖宗……”一听吕野王要另盖祠堂,吕大春立刻媚笑着凑了上去,希望能给自己的祖宗也谋个免费的位置。

吕野王的回答干脆利落:“你的祖宗嘛——扔到街上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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