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烛红帐,新被暖香。陆霖小心掀了盖头,新嫁娘清秀的眉眼染着醉人的酡红,想着杏芳还未及笄,不禁笑了笑。见小姑娘因此更为局促不安,陆霖执了她的手,目光温柔。从小做农活而略显粗糙的手,远远称不上是柔荑。但是无妨,他要的是能为他洗手做羹汤的姑娘,不是只知躲在闺中绣花读书的千金花瓶,他能娶到杏芳,可谓是人生之幸。
思及此,他浅笑,温声细语道:“你可知人生四大幸事?”
杏芳此前从未读过书,可打小与陆霖嬉耍,吟诗作对是断断不会,字还是识得几个。陆霖这问题,好些读书人都不知晓,杏芳也只能涨红着脸摇头。
“人生四幸事,乃是: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陆霖难得露出了促狭的笑,眯了眼,看起来有几分狡黠不羁的模样。杏芳知晓是何意,瞬间羞得无地自容,心中暗骂陆霖平时正儿八经,怎如今也学起地痞流氓调戏良家妇女的事儿了,这般不着调!
陆霖笑出声,拥了杏芳。
帐落,红烛爆花,光影摇曳。
陆霖轻轻拥住杏芳,闭着眼,低声喃喃着:“你嫁与我,来日我若是考了进士,你可是进士夫人了。杏芳这名,当作闺趣便是,我给你拟个表字。”杏芳只不做声,陆霖也没管,沉吟片刻,缓缓念出,“桃之。”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