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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回 醉金刚轻财尚义侠 痴女儿遗帕惹相思(2 / 2)

这也和今天许多大公司的弊端是一样的,至清则无鱼,那些坚不受贿的中层领导往往人缘不好,因为太干净了,让别人难做;而那些举报贪污的小喽罗往往下场惨淡,因为众人皆秽,容不下仗义直言者。甚至有些老板都不喜欢太正直的下属,因为拿不着你的把柄,也就不敢对你太拿捏颐指,气势凌人。

四十四回中,鲍二家的自尽,贾琏给了二百两银子发送,之后命林之孝将那二百两入在流水账上,分别添补开销过去。

身为主子如此明目张胆地贪污做假账不说,最让人触目惊心的是他还求着管家给自己帮忙。这是反过来让下级捏了上司的把柄,那么这管家自然也免不了贪贿瞒赃种种手段了。

贾府主仆上下沆瀣一气贪赃瞒骗,贾府又怎么能不倒不败呢?

以四十三、四十四两回遥映后面《欺幼主刁奴蓄险心》,更觉惊心。谁是刁奴呢?自然从赖大这首席管家算起,余者如并提的赖升、林之孝、单大良、吴新登等,也都是一般城府。以这些人在贾府的地位和影响力,可以起到的作用无异于翻云覆雨,凤姐力绌、探春远嫁后,谁还能震压众人?

因此探春说:“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

值得注意的是,十六回中凤姐放贷的事是着紧瞒着贾琏的,生怕他把“油锅里的钱捞出来花”。但到了七十二回《王熙凤恃强羞说病》的时候,已经当着贾琏的面公开谈论了:

凤姐忙道:“……旺儿家你听见,说了这事,你也忙忙的给我完了事来。说给你男人,外头所有的帐,一概赶今年年底下收了进来,少一个钱我也不依的。我的名声不好,再放一年,都要生吃了我呢。”旺儿媳妇笑道:“奶奶也太胆小了。谁敢议论奶奶,若收了时,公道说,我们倒还省些事,不大得罪人。”凤姐冷笑道:“我也是一场痴心白使了。我真个的还等钱作什么,不过为的是日用出的多,进的少。这屋里有的没的,我和你姑爷一月的月钱,再连上四个丫头的月钱,通共一二十两银子,还不够三五天的使用呢。若不是我千凑万挪的,早不知道到什么破窑里去了。如今倒落了一个放帐破落户的名儿。既这样,我就收了回来。我比谁不会花钱,咱们以后就坐着花,到多早晚是多早晚。”

如此明白地说出“放账”之事,可见已经力绌途穷,捉襟见肘,犯不着再瞒贾琏了。脂批在凤姐说她做了一个被人“夺锦”的梦后批示:“实家常触景闲梦必有之理,却是江淹才尽之兆也,可伤。”

凤姐才穷,贾府运尽矣,的确可伤!

怀才不遇的林红玉

(一)

《红楼梦》虽是一部情书,然而完整的爱情故事,除了宝玉情史之外,大概就只有三段,一是贾琏与尤二姐,二是柳湘莲与尤三姐,第三就是贾芸和小红了。其余的如张金哥与刘守备儿子,司棋与潘又安,甚至彩云、彩霞与贾环,不过是轻描淡写,有梗概而无细节,有片断而无始终。

而小红与贾芸却不同,从他们的邂逅、重逢、换帕、订情,以及两个人各自为事业前途的钻营、困顿、拔升,作者一一写来,纹丝不乱,只可惜未看到终局。

贾芸初遇小红是在宝玉的外书房绮霰斋,正等得不耐烦,只听门前娇声嫩语的一声“哥哥”,小红出场了。林之孝夫妻俱在贾府谋事,应该不只小红一个女儿,或者还有个儿子,作为家生子儿,也都只能是贾府的奴才,如李贵般担任宝玉的奴仆小厮之类,小红出来,大约就是为了寻自己的亲哥哥。

文中借贾芸之眼看去,写出“是一个十六七岁的丫头,生的倒也细巧干净。”那丫头听茗烟说了贾芸身份,“方知是本家的爷们,便不似先前那等回避,下死眼把贾芸钉了两眼。”又告诉道:“他(宝玉)今儿也没睡中觉,自然吃的晚饭早。晚上他又不下来。难道只是耍的二爷在这里等着挨饿不成!不如家去,明儿来是正经。便是回来有人带信,那都是不中用的。他不过口里应着,他倒给带呢!”

既然是“下死眼钉了两眼”,可见心思;而书中说“贾芸听这丫头说话简便俏丽,待要问他的名字,因是宝玉房里的,又不便问”,分明也是有意的,而且一边走一边回头,“眼睛瞧那丫头还站在那里呢。”

一个回头,一个驻望,简直是一见钟情嘛。

这时候我们还并不知道小红的名字,只知生的“细巧干净”,“说话简便俏丽”,是宝玉房里的丫头。

中间插过一段贾芸谋职成功的职场戏后,又写宝玉回房喝茶,偏众人都不在屋里,正要自己动手,背后有人道:“二爷仔细烫了手,让我们来倒。”——又是一个先声夺人。

这是又一次的绝妙亮相,宝玉一面吃茶,一面打量,只见她“穿着几件半新不旧的衣裳,一头黑鬒鬒的头发,挽着个髻,容长脸面,细巧身材,十分俏丽干净。”——就此“在玉兄处挂了号”。

这丫头回了芸儿的话,使我们知道此丫鬟就是方才外书房的那丫环,并借宝玉之口问道:“你也是我这屋里的人么?”“你为什么不作那眼见的事?”

倘若二人有更多的时间相处,故事本来可以有进一步发展的。红玉长得漂亮,说话又灵巧,只要入了宝玉的眼,即使不能晋身为袭人、晴雯那样的一品大丫鬟,但成为芳官、四儿那样受宠的二等丫环总是可以的吧?

设想一下,如果宝玉问:“你叫什么名字啊?”小红说:“我叫小红,原名林红玉,因为重了二爷和林姑娘的玉,改名叫小红了。”宝玉会做何感想呢?林红玉,林黛玉,只有一字之差。这样一个秀外慧中的小丫环,这样奇特鲜明的出场,难道不会在宝玉心上留下极深的印象么?

可惜的是,两人刚讲了几句话,还未来得及问名姓,大丫头秋纹、碧痕提着水桶嘻嘻哈哈地回来了。小红忙去接水,却被二人夹枪带棒地好一阵抢白,左一句“没脸的下流东西”,右一句“你也拿镜子照照,配递茶递水不配!”真真骂得小红心也灰了。

在宝玉房中偌些日子,竟然连名字都不知道,此处颇让人有“白头宫女话玄宗”之叹,益发觉得怡红院仿佛小朝廷了。

正缠搅不清,老嬷嬷进来说起贾芸明日带人进来种花树的事,众丫鬟难得听见园里发生新鲜事,也都兴奋,紧着打听是谁带人进来,问东问西,仍是禁宫女子少见男人必有之态。惟有小红心里明白就是那位“廊上的二爷”,便存了念头,“心中一动”——这念头转得也是够快的,果然是“玉在椟中求善价”的不安分之人。

直到此时,书中方详细交代小红身世为人,“原是荣国府中世代的旧仆,他父母现在收管各处房田事务。”却并未说明就是林之孝夫妻。又说“这红玉虽然是个不谙事的丫头,却因他有三分容貌,心内着实妄想痴心的往上攀高,每每的要在宝玉面前现弄现弄。只是宝玉身边一干人,都是伶牙利爪的,那里插的下手去。”

我们知道,书中凡名中有玉者必不平凡,这小红大名林红玉,只与林黛玉一字之差,何等特别?

书名叫《红楼梦》,贾宝玉的第一个住处是赤霞宫,这是他未下凡之前,四处游玩,遇见绛珠仙草之时的留连之处。“赤”即红,“绛”亦是红,而他在俗世里住的更是怡红院,卧室又名绛芸轩,且素有个爱红的毛病儿,可见“红”字对于宝玉之重要,不压于“玉”。

而小红分入怡红院,竟是在群芳迁入大观园之前的事——莫非林红玉才是怡红院的第一位主人?

宝玉第一次见到贾芸时,曾说“倒像我的儿子”,分明点出贾芸乃是自己的影射。他将住处题名“绛芸轩”当然不是说这里住着林红玉与芸二爷,那就只能暗藏林黛玉与宝二爷了。可见小红与贾芸乃是他二人的俗世化身。只因为宝玉黛玉的身份太高,故事不能往俗里写,情感不能尽兴,便都寄托在芸二爷与林红玉身上了,有点找替身的感觉。

所以宝玉第一次在门额上贴“绛芸轩”三个字时,请了黛玉与自己同看,而那字,则是黛玉的另一替身儿晴雯替他贴上去的。

(二)

小红既是黛玉替身,宝玉自见了她,自然留心。次日起来还特地往院里寻找,假装看花儿东张西望,好容易看见她坐在海棠花后出神,正自犹豫,碧痕偏来催他洗脸,只得进去。而袭人也就冲红玉招手,命她:“我们这里的喷壶还没有收拾了来呢,你到林姑娘那里去,把他们的借来使使。”

——真是阴差阳错,失之交臂。是有意,还是无缘?

很可能,昨天小红和宝玉私处的事,秋纹和碧痕已向袭人报告了。前文写宝玉想唤红玉来使唤,只怕袭人寒心,故而优柔寡断;而袭人对宝玉的心思了如指掌,看到他张望搜寻,又站在海棠花后望着红玉发呆,也就当即立断,双管齐下地一边令碧痕唤走宝玉,一边自己出来打发了小红,免得宝玉洗完脸再出来找她,自己又多一个强敌。

有个辅证:后文中小红借着一个为凤姐传话的机会,出色的才能终于得以显山露水。凤姐爱才,立刻决定将她收归旗下。而袭人对此分明是巴不得的,连面辞宝玉的机会也不给就把小红送走了,生怕“小爷罗嗦”,事情有变。当晚宝玉回来,袭人只轻飘飘地说了句:“二奶奶打发人叫了红玉去了。他原要等你来的,我想什么要紧,我就作了主,打发他去了。”

可怜直到这一刻,宝玉都还不知道红玉就是那天为自己倒茶的丫头。他们之间的一点点可能性,至此彻底成了不可能。

悲哉小红,“怀才不遇”已经很惨了,还要被人处处设防,简直一点机会也不给,一点希望也没有。正如小红自己所忖:“宝玉身边一干人,都是伶牙俐爪的,那里插的下手去。”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段表面上写的似乎只是怡红细事,无关黛玉,可是袭人一句“你到林姑娘那里去”,便把黛玉也给牵扯进来了,这是一处暗示法——因为嫌忌小红而想找个借口把她支开,心里第一个想到就是一直让她耿耿于怀的林姑娘,这是一种潜意识外化的表现。此处袭人阻碍了宝玉与红玉亲近,将来,她也有可能会制造宝玉同黛玉之间的障碍。

且说小红因去潇湘馆取喷壶,走上翠烟桥时,远远看见贾芸坐在山子石上看着人种树,待要过去,又不敢——为何要过去呢?分明想有进一步行动;为何又不敢呢?只为一则不知贾芸心意,二则也碍于规矩礼法——女儿家自重身份,心里就算藏着一只歇不住的鸟儿,脚下却还得稳稳的一步不能错,只得怅望一回,闷闷不乐地取了壶回来,无精打采,已是害相思的症状。

二十四回的小红害相思,和二十三回的黛玉思春,是紧接着的一幕,所以小红的行止,也可以说是黛玉俗世化身的一个表现。

后来因宝玉魇魔法,贾芸带着小厮们坐更看守,小红也同众丫鬟日夜守着宝玉,两人多有见面机会,可是当着众人,仍然不便往来,由此可见那小红虽然春心萌动,却不失大体,终究是端庄谨慎女儿家身份。

她看见贾芸手中的帕子很像自己丢的那条,想问又不好问,想丢又丢不下,心思渐重,终日懒洋洋的,也正如后文黛玉说的那句戏词儿:“每日家情思睡昏昏”。而这一回的题目,就叫作《蜂腰桥设言传心事潇湘馆春困发幽情》,前半句写红玉,后半句写黛玉。

作者生怕读者不留意,又特地借小丫头佳蕙之口劝红玉:“林姑娘生的弱,时常他吃药,你就和他要些来吃,也是一样。”——等于再次明明白白地告诉读者:写红玉,即是写黛玉,是一样的。

林红玉与芸二爷的故事,活脱就是林黛玉和宝二爷的一场翻版,或说投影,镜中花,水中月。

但是林红玉,可是比林黛玉大胆主动得多了。

(三)

小红的勇敢与出色之处在于,她虽然对宝玉死了心,却并没有对自己的前途放弃。

这时候的小红,已经开始打定主意要与贾芸交结了,只是差一个机会。及至这日因往宝钗处来取笔,路遇婆子说要带贾芸进来,她便故意在蜂腰桥上遥等——此处说“刚走至蜂腰桥门前,只见那边坠儿引着贾芸来了”——好一个精心设计的偶遇,既不说走,也不说不走,既没明写等,又实则在等。等到了,也故作无心,只和坠儿说话,却偷偷“把眼去一溜贾芸,四目恰相对时,红玉不觉脸红了,一扭身往蘅芜苑去了。”

——这一招欲擒故纵,故言又止,故迎还退,犹抱琵琶半遮面,着实玩得漂亮。不仅有春意,亦且有身份。

李渔在《闲情偶记》中曾有一段记录,说有大富人家选妾,众女子林立,其人命“抬起头来”,一女子应声抬头,瞪大了眼睛让人看,是为不知羞耻;另一女子抬了一下头,又立刻低下,是为小家子气;第三个女子央之再三方将眼角一溜,徐徐抬起头来,眼帘却垂下了,瞬即又眼风一转,头向后俯,是为媚态,为会看。

会看的人,得“媚眼如丝”,眼睛似睁未睁,欲闭不闭,眼波流转,片刻不肯停定,却又偏偏不让你觉出她的灵活,她在看你;有个词叫作“抛媚眼”,就是说媚眼视人的动作应该是抛,是飞,是斜刺里穿出,而非直愣愣地看人,更不是眼珠乱转,而且不可以瞪大眼睛目光如炬地吓煞人,可就不叫媚眼儿啦。得像被烟迷了眼似地睁不开,有种迷蒙,迷离的感觉,有一种不确定性,所谓“烟视媚行”。

烟视媚行,是一种表情,更是一种态度。它代表着漫不经心,满不在乎。但是这“不经心”是刻意的,这“不在乎”也是用了心的。这就是女人的会看。

小红这一溜,瞬即脸红,接着扭身而去,无疑是一个“会看”的女子。

更有步骤有心机的是她的话。书中说她“只装作和坠儿说话”,却并没交代说什么,直到后文才补充,原来是小红曾见贾芸手上拿着块帕子像是自己丢失的,却不好问,于是此刻故意当着贾芸的面问坠儿,存心看对方接不接招。而那贾芸是有心之人,这一招自然接得无痕:

出了怡红院,贾芸见四顾无人,便把脚慢慢停着些走,口里一长一短和坠儿说话,先问他“几岁了?名字叫什么?你父母在那一行上?在宝叔房内几年了?一个月多少钱?共总宝叔房内有几个女孩子?”那坠儿见问,便一桩桩的都告诉他了。贾芸又道:“才刚那个与你说话的,他可是叫小红?”坠儿笑道:“他倒叫小红。你问他作什么?”贾芸道:“方才他问你什么手帕子,我倒拣了一块。”坠儿听了笑道:“他问了我好几遍,可有看见他的帕子。我有那么大工夫管这些事!今儿他又问我,他说我替他找着了,他还谢我呢。才在蘅芜苑门口说的,二爷也听见了,不是我撒谎。好二爷,你既拣了,给我罢。我看他拿什么谢我。”

原来上月贾芸进来种树之时,便拣了一块罗帕,便知是所在园内的人失落的,但不知是那一个人的,故不敢造次。今听见红玉问坠儿,便知是红玉的,心内不胜喜幸。又见坠儿追索,心中早得了主意,便向袖内将自己的一块取了出来,向坠儿笑道:“我给是给你,你若得了他的谢礼,不许瞒着我。”坠儿满口里答应了,接了手帕子,送出贾芸,回来找红玉,不在话下。

由此看来,贾芸早知这帕子是园中人的,却故意成日家拿在手上招摇,本来就是存心要寻找有缘人的。如今得知是红玉的,“心内不胜喜幸”,必定想着“天赐良缘”这一类的心事吧。于是借着坠儿还帕,却把自己的给了小红,一转一递,两人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互换了帕子,相当于订情信物了。

我们知道,宝玉赠给黛玉的礼物中,最具深意的也是几条旧帕子,黛玉还在上面题了三首诗,呕心沥血,是深切感情的第一次明白流露。

帕子在书中的地位,可谓重矣!此处再次点出,芸红二人,乃是宝黛的俗身化身。

而作者唯恐读者不知,故而写到这里仍然不足,二十七回中又插叙了一幕“宝钗扑蝶”的戏上来,让宝钗误打误撞来至滴翠亭上,恰听见坠儿与小红谈话——

宝钗在亭外听见说话,便煞住脚往里细听,只听说道:“你瞧瞧这手帕子,果然是你丢的那块,你就拿着;要不是,就还芸二爷去。”又有一人说话:“可不是我那块!拿来给我罢。”又听道:“你拿什么谢我呢?难道白寻了来不成。”又答道:“我既许了谢你,自然不哄你。”又听说道:“我寻了来给你,自然谢我;但只是拣的人,你就不拿什么谢他?”又回道:“你别胡说。他是个爷们家,拣了我的东西,自然该还的。我拿什么谢他呢?”又听说道:“你不谢他,我怎么回他呢?况且他再三再四的和我说了,若没谢的,不许我给你呢。”半晌,又听答道:“也罢,拿我这个给他,算谢他的罢。──你要告诉别人呢?须说个誓来。”又听说道:“我要告诉一个人,就长一个疔,日后不得好死!”又听说道:“嗳呀!咱们只顾说话,看有人来悄悄在外头听见。不如把这槅子都推开了,便是有人见咱们在这里,他们只当我们说顽话呢。若走到跟前,咱们也看的见,就别说了。”

故事写到这里,有头有尾,已经清楚交代了小红与贾芸的私相授受,暗订终身。于是小红的借代作用也就差不多结束了。故而后文紧接着便写她得到凤姐赏识,离开了怡红院。

直到小红辞别怡红院,宝玉都还不知道红玉就是那天为自己倒茶的丫头。小红的红丝,从宝玉这里是彻底断了。

但她是那么聪明,那么心高气傲,那么擅于把握机会,不但在事业上成功跳槽,在爱情上也瞬间移情,且从“狱神庙”批语看,是注定有所作为的。

贾芸虽非大富大贵,却毕竟是贾府嫡系,主子爷们儿。而且那小红识贾芸于未达之先,是慧眼识英雄的。《红楼梦》第一回里,甄家的丫头娇杏“只因一回顾,便为人上人”,做了贾雨村的夫人;而这小红,更比娇杏有才有貌,将来焉知不会“命运两济”,攀龙附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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