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亮突然为自己感到几分悲哀。
一路上,柳家的排场,他算是真正见识到了。
穿金戴银,乃是暴发户干的事情。
你看柳白,浑身上下就一件月白色长袍,加上一双普通的布靴。
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内含的价值,却根本不是那些个暴发户能比的。
就说他的布靴吧。
表面上没什么稀奇的,长安城里的铺子中,一贯钱能买上四五双。
可实际上,除了表面那一点细麻布之外,内衬全是用蜀锦做的。
别人家,鞋垫子里填充的要么是乌拉草,要不是碎布头,而柳白的,则是兽皮!
普通兽皮也就罢了,顶多比丝绸贵一点有限。
可柳白用的,却是猪婆龙的皮!
而且,是脑瓜顶上最嫩的一块!
每头猪婆龙,也就是小孩巴掌大那么一块能用!
光是这块皮子的成本,起码就要上百贯!
要知道,猪婆龙生在南方,光运输就要花多少钱?
张亮心中哀叹。
人家一双鞋子,就比自己全身上下的行头都值钱。
想想自己,和高句丽人勾结,就为了那么十几万贯银子,估计还比不上柳白出来玩一趟的花销...
人和人,真是没法比...
张亮又犹豫了老半天,才脱了靴子,把脚伸进木盆里。
看着飘在木盆上,那厚厚的一层香料,他的心都在滴血。
这可都是好东西啊!
他感觉,等泡完脚之后,若是不把脚当鸡爪子啃了,都对不起这些香料。
程咬金被烫的呲牙咧嘴,也舍不得把脚抽回来,一个劲的倒吸气。
“老夫前半辈子算是白活了...”
他不禁感叹。
打了几十年的仗,还是头一次感到,行军竟然是一种乐趣!
早上一睁眼,就有人送来吃食。
今天是羊肉泡馍,明天是一大碗臊子面,每天都不重样。
老天爷!
谁家行军的时候,不是吃硬邦邦的干粮?
若是习惯了这种待遇,以后还怎么打仗?
中午休息的时间比较紧迫,不能安营扎寨。
往日都是随便找个草稞子凑合凑合,也就罢了。
可这一次,大军刚一停下来,就有柳家的人送来吊床。
往树上一捆,再往上一躺,盖着厚厚的西域毛毯,舒服的让人想长眠不醒。
晚上的时候,比在长安城里的待遇还好。
而一座半人高的暖炉,摆在帅帐中间,程咬金每天晚上都能热醒好几回!
冬天行军,寒冷是最大的问题。
现在,成了笑话!
程咬金看着自己被烫的红彤彤的脚,喃喃道:“老子是去高句丽打仗的吗?”
他甚至都有些怀疑,这一趟,纯粹就是去送柳白玩的...
两人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让李承乾心中格外的鄙夷。
他俯身,一边搓脚丫子,一边道:“一会儿咱们宵夜吃什么?”
话音刚落,李愔和李祐笑嘻嘻的跑进来,前边搬着烧烤架子,后边提着一大袋乱七八糟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