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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相思疑误有新知(1 / 2)

紫玉成烟 锦城 更新时间 2019-09-13

 归至客栈后墙有棵老树,我便是躲在那棵树上,窥望着自二楼窗头射出的一点烛光。

入夜的小镇,河水缓缓流淌,风过处,阵阵臭味扑鼻,比白天更为剧烈。二更以后,整个集镇进入了夜间休憩的静寂,唯一纸窗后透出亮光的便是这里。归至客栈想来别无第三个客人,这光影底下,是咏刚,还是那女子,抑或,是他们两个呢?

一阵咳嗽从无到有,从低微到剧烈,猝不及防的落入耳中,正是从那间窗后传出,夹杂着一个少女的惊呼:“大哥,又……又咳了!”

我飘身至窗下,听着那阵咳嗽久久不绝,那少女轻轻抽泣起来。

“别哭,我没事。”咏刚缓过一口气来。

“怎么没事,你怎么没事?”那少女哭道,“天天吐血,你哪来那么多血好吐?都是我害了你,大哥,大哥,我求求你……”

“别说了!”咏刚打断她将要出口的话,“我没事的,连你也不相信我么?我死不了的!”

我听到“连你也不相信我么”,心头一震,咏刚从来是平和稳重的,咏刚从来是善于引导和劝解别人的,曾几何时,他声音缠绕着了如许的凄凉孤愤。

少女嘤嘤哭着,似是怕咏刚恼,不再说话。嗽声渐缓,咏刚歉意说道:“对不起。我心情不好,言语失礼之处,你莫见怪。”

少女说道:“大哥可别这么说。只是你为救我才负的伤,万一、万一落得个什么病根,我……我如何是好?”

“我早说过了,不关你的事。”咏刚叹息,“我迟早要负这个伤,迟早得向世人证明我的无能。”

“不!”少女急道,“大哥,你人好,心好,见义勇为,侠肝义胆,天底下没人及得上你!”

咏刚淡淡道:“傻姑娘,你还小,待以后见到了其他的人,自然会知道这不过是一时幻象。”

我一时怔住,之后的几句话便没听清楚,猛然听得少女叫了起来:“不,大哥,不要走!”

窗纸上映出咏刚的身影,我急向房上屋顶掠去,少女叫道:“我便是不让你走!你这一去,又到天明……”

话音未落,两扇窗横向里打开,少女声音转急:“大哥,你若一走,我便去找文小姐!”

一刻沉默,咏刚苦笑:“这又是何苦?”

“你这样的身子,一夜夜熬着,哪里吃得消?大哥,你既是这么想她,何苦她来了,又折磨自己?”

咏刚淡淡地道:“你说到哪里去了。”

“大哥,我是个乡下女孩,什么也不懂,可你也不用哄我。你嘴里赶她走,心里想她想得要命。你夜夜去她住的那儿,又不敢走近,怕她发现,如此一夜又一夜,你的伤越来越重。”少女的声音,陡然变得绝望无助,“你拒绝那位贾公子给你疗伤,也不肯就医,我私心里指望,你和她断了以后,慢慢的解开心结,病也就好了。现在才明白,大哥,你……你没了她……根本是不想活了……”

沉默,令人窒息的沉默。良久,缓缓道得一句:“旧事如天远。”又是一阵绞彻心肺的咳嗽。

少女欲关窗,我伸手格住:“咏刚。”

两个人隔着窗台相望,痴痴欲绝。

他怔愕的面容,慢慢浮起不敢置信的狂喜,然后,试图装出怎么也装不象的冷淡,忙忙地遮挡胸前,那一大片被暗色血渍染红的衣襟。

“你……你……”他不知所措地说,似乎在努力着想说出伤人的话来,却是一字难以出口。

我噙着的眼泪难以制止的成串坠落:“你什么也不用说,我尊重你的选择。但在此之前,你总该先治好你的伤。”

我探住了他的手腕,一点一点,将他拉到身边。他楞楞的,没有任何抗拒,我于是搂住了他的腰。

夜风在鬓边掠过,传递着熟悉的气息。我在黑暗中凝视着他的眼睛,重重地咬住下唇,无限激悔撞击心头,他隐藏得并不是很好,为什么,我之前竟没有看出他的憔悴,他的失落,和他的哀伤?

“锦云。”他低低唤,迟疑地,又叫了一声,“锦云?我是在做梦吗?这是梦境,我快要死了,眼前种种幻象都成了真啦。”

“不是梦,不是幻象。”我轻声回答,“你没事的,我们去疗伤。咏刚,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我不会再离开你,不会再让你离开。”

他挣扎一下,止住脚步,转头把视线避开了我:“我不去清云。”

“谁说我们要回清云?”我含着泪,又恼他又气他,只是恨不出,这个外表温和内在却固执高傲的人啊,“简直、简直就象一头牛……”我在他耳边说了出来,忍不住笑了。

“赫连大夫,是我爹爹生前好友。前次我去拜访,他还曾经问过你来呢,我们去他那儿呀。”

“锦云,你……”一句话未完,他面上掠过一抹奇异的潮红,猛地回身。

我把他的手拉过来,掌心是触目的一口鲜红,我双目又湿:“怎么会这样的?你在哪里受的伤?”

他脸色在这瞬间灰败不已,似乎从一时的迷梦中清醒回来,重新努力回到先前的漠然,延续他的无情:“锦云,你亲眼看到了,我多么没用。我只会拖累你,带累你受人耻笑,你何苦想不通,为我所累?”他看着我,一句话飞快的滑出口:“我,配不上你。”

我默然,扶他在路边坐下,把一股真气输入他体内,先把他把翻滚着的内息平定下来。

“我离开清云园,独自一人,也不知身往何方。”他慢吞吞的说,陷入回忆之中,“那时候心里苦恼,免不了醺酒沉醉,到处打架生事……可我那时候心里,还存着一个幻想,总以为一时波折,我和你还有相会之期。”

“现在不是又相见了么?”我柔声说。他在打什么主意呢,是说真话,还是在仅仅编一个故事,编造出与那少女相识相知的经过,从而让我再一次经受粉身碎骨万劫不复的伤痛?

“有一天,我在醉酒之际,被一阵吵嚷惊醒,原来是一对父女,因老父赌光了钱,那赌坊主定要拉女儿赔债。父女俩自是不肯,堵坊主仗势欺人,手下打手一拥而上,硬是把那老父生生打死……我看不下去,便带着一身酒意,去管这闲事。”

“嗯,这是行侠仗义,不是管闲事啊。”终于是说到那少女了,这少女没了父亲,他便要对她的一生负责么?我酸溜溜的不知是何滋味。

他无声的笑了笑:“行侠仗义?那也得看是什么人啊,我却是个什么东西?当真是不自量力。我驱逐那帮恶汉,为怕连累他人,说出姓名,忽然旁边有个人笑道:‘我道是谁,原来是文大小姐的心上人,在这里逞英雄强出头。’那人身着一袭大红袍,满脸虬须,身后背着一把奇形武器,也不知是几时出现的。

“他说了这话,当即撒下背后的武器,乃是一把巨型钢剪,一交上手,我便自知不是他的对手,不出数招,身上中了一掌,跟着肩上也着了一剪。那堵坊打手原未逃远,见状重又围上,趁乱欲抢那少女。那人跳出圈外,哈哈大笑道:‘老子是何等人物,焉能与这帮下三滥的小人围攻于你。辛咏刚,这一掌是个见面礼,你去告诉文锦云,老子火狐狸随后便来,和她算一算二十年前的旧帐!’”

“火狐狸……”我皱眉思索,这外号我从未听过,在江湖上也不见得有名,又是何人?给咏刚做个“见面礼”,又是何意?算二十年前的旧帐,料来必然又是我母亲的事端了。

“那人是何来历,我一概不知,他的武功,远远高过我,只怕也不低于你,你在全无防备之下,难保不吃亏,我这么一想,便欲赶往京都。但我身负重伤之余,百合执意与我一同上京……”

“可你上京,不曾来找我。”他一见了面,便忙忙地说,你走吧,我有了妻子,别再来纠缠,几曾言及一字有关仇家?

他苦涩地笑:“贾仲果然没有告诉你……也是,清云园何等神通广大,区区一个小盗,自然由清云为你暗中打发即可,何必那么大惊小怪让你知道?”

“嗯,你中途遇到贾仲,便要他来转告我,你自己,便狠心不再来见我?”我心中开始疼痛,猜到了几分缘由,贾仲是“金针圣手”谢帮主的独子,医术造诣不浅,他或是出于好意想出手为咏刚治伤,不料引发他自卑之意。

“不遇到他,我也已生了退缩之心。”他脸色变得煞白,慢慢地说,“这一路来,我的伤总也缠绵不好,每天吐血,起初只有一两次,到得后来,越发厉害。行到中途,我已知凭自己的力量,绝难医治。我……也就一天比一天犹豫,那个火狐狸,对我而言,或是绝难克服之人,可对于你,对于清云,又是甚么大不了的事了?清云分舵遍及天下,我只需随意把消息通知任一分舵,你便可得知,何必非要为了这一点小小的借口,赶至京中来见你?”

他冷冷地说着,仿佛仅是在不留情面的撕开别人的弱点,任凭声音失落在风里:“有人对我说,我在做一个完全不真实的美梦,我还不肯相信。但渐渐的我明白,他们是对的。我根本一无是处,没武功,没智慧,更没力量,居然妄想……妄想获一个天底下最美的女子,最有才华的女子青眼……我是这样的没眼色,死皮赖脸找种种借口缠上你,跟着你,还美其名曰关心你。今天有人伤我一次,将来会有更多的人效仿,拿我来威胁你,伤害你。到那时天下皆晓,文大小姐的心上人,是个无用又惯会拖累之人,连你也成了笑话一个。即使你不嫌我,我却不能不嫌弃我自己!”

我怔怔地瞧着他,其实不用他亲口这么一句句讲出来,在听到他对百合说那句话,我便已猜到。

“因此你匆匆忙忙,与别人定了亲——”原想气他一气,说到一半,见他垂头颓然的模样,不忍心刺激他,改口道:“走吧。”

大离民间声望最著为南道北医,其中北医淳于极虽受皇家封诰,然长年行踪飘忽不定,因此只有世代御医的赫连世家才是宫廷向来倚重的权威泰斗。我父在时,与当时主持御医苑的赫连回春乃是忘年之交,如今赫连回春年过六旬,业已引退回家,由其子接任主持御医苑。

我们到赫连府上,未到四更天。赫连大夫破例趿鞋出见,为咏刚伸手搭脉,说道:“贤侄所受热毒掌伤时日不短,期间任由伤势发展,又经长途跋涉,如今绵延伤及腑脏,每日必咳血,少则七八次,多则十数次。”

赫连大夫全然不懂武功,只搭了搭脉,整个过程如同目见,我好生佩服,说道:“伯伯所言极是。他是在两月前被一自称‘火狐狸’之人打伤,其后因急于上京,不料逐日加重。晚辈急得没法,想来想去,唯有惊动伯伯妙手回春。”

赫连大夫呵呵大笑,道:“侄女客气了,清云谢帮主的医术超凡脱俗,老夫素所敬服。幸好她在期颐,老夫还能有效劳的机会,荣幸啊荣幸!”

这话牵扯到我和咏刚的公案,我微笑不语。我放心不下的是咏刚的伤,拖得这么久,能否痊愈,但见赫连大夫眉间毫无难色,略觉宽怀。赫连大夫一边开药方,一边笑道:“贤侄所中的掌力,之所以缠绵不愈主要在于那股热毒,先服三丸专治内热的绿绝丸,即可消掉热毒。但由于伤势拖得太久,肝、肺等部位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另外还有一付药剂,需得长期按时服食,养伤期间,尽量不要过于劳累。”

我喜道:“如此说来,伤势无碍了?”

赫连大夫笑道:“无碍无碍。贤侄女尽管放心,包在老夫身上,还你一个生龙活虎的小情人。”

我红着脸默认,笑看了咏刚一眼。

我们暂留客房,房中别无他人,咏刚叹道:“你这番情意,辛咏刚当真无法报答。”

语气生分已极,我心下有气,淡淡的道:“这点小事,何必挂在心上。‘念在辛家世代为文家忠心耿耿,念在辛咏刚半生心血’,我便是粉身碎骨,也不为过。”

那两句话他昨日白天亲口讲过,闻言微微一怔,苦笑道:“那是我故意说来气你的,你不要在意。”

窗纸上渐渐透出曙色,我不住寻思,如何打消他那个无计消除的心结,伸手出去握着他:“还记得十年前,有个孤苦伶仃的小姑娘,无人相伴,无人相怜,只和一个少年相依为命。岁月如飞,这个小姑娘和这个少年慢慢长大,小姑娘见到了外面形形色色的人,有比那少年武功高强的,有比他英俊的,也有比他家世好的,可小姑娘心里,只有他一个人。他人好,心好,侠肝义胆,见义勇为……或许,这些都并不重要,最重要的,他陪她一起走过黑暗,走过孤单,走过凄凉无助的苍茫岁月。在她心里,他永远是独一无二的,永远是天底下最好最好的人。”

他沉默的听着,脸上挂一个苦涩的笑容,这是他在客栈里对着那少女所说的话,我却知道,他是潜意识里对我的告白。

“你无需将那十年看得太重。”他叹息着说,“我是文家的护卫,我陪着你,守着你,那是我职责所在。是职责,不是付出,不值得你为之偿还一生那么久远的承诺。你——或许有你更值得珍藏的感情,你心中有着更为向往的自由,我倘以一念之私限制你,必将见你惆怅一生,悲伤一生。”

“你……”我忽然喉咙发紧,曾经模糊的瞬间一刹那于脑际清晰无比,“那天是你,对不对?那天,我和质潜在一起,我好象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那是你!”

他未否认。

“这么说,你误会我、误会我……”

他说道:“我不是误会,更非负气。锦云,你们原本就是青梅竹马,原本就是顺理成章,假如没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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