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那唐僧的身世是法明和尚通过血书获得的,而且那法明和尚并没有让那唐僧从小出家的打算,为什么会是这样呢?表面原因有:‘幸喜次早刘洪忽有紧急公事远出,小姐暗思:“此子若待贼人回来,性命休矣!不如及早抛弃江中,听其生死。倘或皇天见怜,有人救得,收养此子,他日还得相逢”’而实际这些法明和尚无从知道,所有的信息来源于那份血书。虽然在文中吴承恩先生并没有记载血书上到底写了什么,但是猜想肯定包含以下的内容:我本殷温娇,丞相之女,抛绣球招亲而嫁于新科状元陈光蕊,赴任江州,不料途中家夫被稍水刘洪伙同贼人打死,奴家身怀有孕,未知男女,只得随同遂刘洪冒充命官赴任。怀胎十月,一朝分娩,唯恐刘洪谋害此子性命,故将其抛入江中,听其生死。倘或皇天见怜,有人救得,收养此子,他日还得相逢,以左脚缺失小指为记。温娇泪眼跪拜大恩!
试想一下那法明和尚看到这份血书会想到什么呢?想想会有以下几点:一是做好保密工作,内容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二是先将小家伙的命保住。三是计划好将来的事。
想好了这些事,法明和尚先是将血书一纸,汗衫一件放进小匣儿,然后藏到重梁之上。然后将小家伙托人抚养,为什么要托人抚养呢,看来是条件所限制,一是小家伙脚上有伤口,必须医治,二是新生儿刚出生,还没有喝上第一口奶,小家伙已经哭的没有丁点力气,刻不容缓,而这些寺院中都不具备条件,即使是当时已经有奶粉,寺里有奶牛,一个婴儿怎么照顾,大家都是外行。三是当不当和尚,出于自愿,小家伙现在最重要的事是保命,而不是决定他的宗教信仰自由,至于他以后有什么打算,还是等他长大了以后,有了自己的个人行为能力之后再说吧!那第四就是殷温娇还是盼望母子团聚的,因此法明和尚也在等待时机的到来。法明和尚就这样将唐僧托付给了山下的居士。让什么人托养,看来也没有少费功夫,一是要找还在哺乳期的,起码是家境不错的,能有个奶牛、奶羊什么的,二是要事先说明只是在那里托养,而不是给人家当儿子。三是要高调的到处转转,以此来证明这个是我捡来的,和我没有什么‘关系!’一点关系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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