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过后,天刚刚亮起,通宵的人们纷纷走散,只剩零散的几人还在艰苦奋斗,而柜台的林枫顶着双熊猫眼兴奋的看着电脑,精神十足。
良久,他放开了鼠标狂笑:
“哈哈哈,我没做梦吧,这个世界其他方面和地球没啥区别,就是在娱乐方面有天差地别啊啊啊,而且我在对比的时候顺便回忆了下地球有印象的作品,我居然能记得清清楚楚,我要发达了,巨ru妹我好感谢你啊,哈哈哈!”
林枫笑得泪花都出来了,这个世界的娱乐圈多了许多林枫陌生的东西,也少了许多林枫熟悉的东西。多的林枫不在乎,少的那些对林枫确实无比重要,因为林枫只要把它们重现出来,至少一辈子的荣华富贵就有了!
林枫想到这困意顿消,他急需钱改变现在落魄的境况:“歌曲无疑来钱最快,一首好歌随便都能卖出几十万,可是我不会写曲谱,找个会的人也一时间难以找到可靠的人。所以歌曲暂时不会考虑。”
“剧本和动漫和歌曲一样也无本生意,可是我还是不会。”林枫把心里能想到的几项逐一思虑,郁闷的发现自己仅能够做的就是写小说,只要自己会写字就行了,然而这活儿小学生就能做到。
林枫郁闷了一会,想了想,打开文档,新建了个文档起名《盗墓笔记》。
这个世界没有盗墓笔记,甚至连鬼吹灯,诛仙等神书都没有,替代它们地位的是另外几本林枫不曾听闻的书。呵呵呵,林枫奸笑:“等到我的盗墓笔记,诛仙,鬼吹灯出来,你们这些书躲在墙角吃灰尘去吧。”
为什么先写盗墓笔记呢?林枫表示他对盗墓笔记印象深刻,不是因为其内容,而是因为它的粉丝,比如林枫认识的一个女同学。那女同学和他交流盗墓笔记说:“哎呀,真的好心疼无邪要等小哥十年,作者怎么能够这么狠心。”当时林枫无语了。
现在有机会让林枫来写盗墓笔记,林枫贱笑道:“哈哈,我要把焖油瓶改成女人,花名就叫冰山女好了,耽美什么的去死吧!”
林枫思考了会,想好了如何修正焖油瓶改成女后出现的一些剧情问题,就开始敲键盘。
七星鲁王第一章血尸
50年前,长沙镖子岭。四个土夫子正蹲在一个土丘上,所有人都不说话,直勾勾盯着地上的洛阳铲。
铲子里还带着刚从地下带出的土,奇怪的是,这一杯土正不停的向外渗着鲜红的ye体,就像刚刚在鲜血里蘸过一样。
林枫码得很顺畅,就好像脑子里正在看盗墓笔记,除了偶尔有客人来上机或买零食和打错字外,一直没有停歇,直到午时,林枫的肚子饿得咕咕叫,他才停下。林枫看了看字数统计,居然五万字,早上也就五六个小时,这么说林枫居然码字时速一万字!林枫自己也被自己的成就惊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