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下雨,县接待办带了一帮人来店里吃饭,点了好几桌飞禽走兽,在他们看来可能觉得山珍野味都是好东西,不过在整天吃这些的我看来,真的好lo
我和陌晨的关系很好,从小就好,好到能喝同一杯饮料,睡同一个屋。
按常理老板和老板娘每天都应该会等客人都吃完了把所有的台面都收拾好了才回县里住,然后留我在店里过夜看店的,但是今天到了六点多老板就带着老板娘和他的小儿子开车回县里了,可能是家里有急事,临走时老板指着正在喝酒的几桌跟我说,他们是县接待办带来的,那是接待办主任,接着指向一个中年男人(其实这人认得,又不是第一次来),然后说,等会他们会签单,只要每桌一千五以上,你开多少都行。这里所谓的签单就是这伙人的主要负责人会在收据上签字,不用买单,过后老板拿着签了字的收据去找他们单位的财务拿钱就行了。
这时候雨也基本停了,在我和老板说话的时候我就见陌晨踩着她的小自行车来到店门口了,现在正和往常一样,趴在吧台上喝茶嗑瓜子。其实陌晨基本每天都会来店里,但是来了也只不过是喝闲茶,和我扯闲篇,只要老板、老板娘或其他店员在,就算店里很忙的时候她也一般不插手帮忙的,只有我单独一个人在的时候她才会帮一会儿。
老板跟我交待完就走了,我回到吧台,陌晨见我过来,笑了笑,给我也倒了杯茶,我笑着和她说,等会别急着回啊,现在店里就剩我一个人了,还有三桌没散呢,接着我往外指了指,她笑着说“好啊!”
我和陌晨在吧台那里一直等,期间我上了两回厕所,等到了七点多的时候他们好像有点要走的意思了,过了一会接待办的主任招招手示意我过去,我过去后他让我算多少钱,我拿着点菜单装模作样的算了一会,其实也就是算一下纸巾和消毒餐具的钱,完了加上一千五就完事了,反正老板说一千五以上就行,我也懒得多要了,反正要多了也到不了我这,算完后我把总数报给他,刚说完他旁边坐的一个胖子就说了,多写二百,就当给你买冰淇淋吃了,那时候我心想,吃你麻痹啊,你签单多写多少我也拿不到啊,不过这时候我也只能笑着说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