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下,夜幕降临!晚上的杭城别有一番美景,灯火摇曳、霓虹闪烁,格外迷人。
楚轩在家里吃过晚饭后,他独自一个人来到了杭城最热闹的夜市——吴山夜市。
这时,楚轩掏出手机看了下时间,发现时间恰好19:00,喃喃自语道:“不迟不早,时间刚刚好,那家伙应该快到了吧?”
楚轩说的那家伙不是别人,正是黎灏阳,由于两人上午连赛三场,黎灏阳体力消耗巨大,身心疲惫,楚轩也不想乘人之危,于是乎两人经过商议,约定今晚7点在吴山夜市一决胜负。
在迎接新生文艺晚会上,两人上台表演的最终目的无非是取悦观众,如果观众不叫好,他们自娱自乐也没有意思,所以两人的这场文艺表演对决不是自个儿做评判,而是请观众做评判,谁的喝彩声最响,谁就代表班级出演文艺晚会节目。
在杭城所有夜市中,吴山夜市无疑是人流量最多的,故而两人商量了半天,最终把比赛场地定在了吴山夜市。
黎灏阳能歌善舞,而且还是不可多得的校园原创型歌手,楚轩承认自己在这一点上不如黎灏阳,不过文艺晚会表演的不仅仅是歌舞,还有小品、相声、杂技、魔术等节目,而楚轩对自己的魔术表演有绝对自信,因为魔术在人们心中蒙着一层神秘面纱,让人们忍不住想去窥探其中的奥秘,所以说楚轩占着先天之优,加之他有系统背包帮忙作弊,立于不败之地是理所当然的。
再则,现在的校园原创型歌手不像以前那般牛叉了,在如今这个年代,网络歌手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很多没有内涵的陈词滥调泛滥成灾,摇身一变成了当下最流行的歌曲,人们几乎被那一首首“神曲”洗脑了,如果黎灏阳的原创歌曲不能让大伙儿感到如沐春风,达到一鸣惊人之效,估摸着他只能石沉大海了。
“姐妹们快看,花美男啊!”
“美男在哪里?让我看看,哇,还真是花美男啊!”
“这个花美男好帅啊,就像从漫画里走出来的一样。”
“天哪,这简直就是上帝的杰作,真是帅死人不偿命。”
几个花痴女一惊一乍,在大庭广众之下发花痴,楚轩自作多情的以为几个花痴女谈论的对象是他,暗自感叹道:“唉,人长得太帅了就是没办法,走到哪里都是焦点,想低调都无法低调,看来我是注定了万众瞩目!”
随后,楚轩转头望向了几个花痴女,这倒不是楚轩想和几个花痴女擦出某些火花,而是他在网上看到一则消息说大多数花痴女都是恐龙妹,所以他想证实一下花痴女是否等于恐龙妹,毕竟好奇之心人皆有之。
下一秒,楚轩被打击了,原来他自作多情了,几个花痴恐龙妹目不转睛盯着流口水谈论的对象不是他,而是另有其人。
楚轩顺着几个花痴恐龙妹的目光望了过去,发现几个花痴恐龙妹口中的花美男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同班同学黎灏阳。
几个小时不见,黎灏阳换了一套干净衣服,风格与早上截然不同,他的上身穿着一件红色的嘻哈圆领短袖T恤,手上戴着一双黑色皮质的超薄半指手套,下面穿着一条浅蓝色的破烂油漆嘻哈牛仔裤,牛仔裤左侧挂着一条约有一米长的裤链,脚上则穿着一双白色板鞋。
此时,黎灏阳正在东张西望,楚轩不用问也知道黎灏阳正在焦急的等待自己。
下一秒,楚轩快步走到黎灏阳跟前,一脸歉意道:“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黎灏阳迅速瞟了周围的环境一眼,说道:“你不用不好意思,我也才刚刚到,这个地方我还是第一次来,总觉得自己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可不是么?黎灏阳出生富裕,又是黎家第四代中唯一一个带把子的,自然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所以他从来不愁吃喝,用的、穿的无一不是名牌,而夜市贩卖的东西没有品质保障,以廉价货居多,试问黎大少以前又怎么会来逛夜市呢?而且在黎灏阳的印象中,夜市是鱼龙混杂之地、三教九流之所,总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的黎灏阳自然不会屈尊纡贵了。
楚轩又上下打量了黎灏阳一番,方才两人距离比较远,楚轩还以为黎灏阳腰上挂着的裤链是合金或镀银的,没想到这厮的裤链是白金的。
丫丫的,黎灏阳这一条拇指粗的裤链少说也值七八百万,不得不说,这小子太招摇过市了,就算被抢也是活该,不过黎灏阳财敢露白,证明他不怕被抢。
楚轩也是一个不愁吃喝的主儿,他不会眼红黎灏阳,更不会对黎灏阳有仇富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