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开车来到市区的一家面馆,杜雯清戴着墨镜和口罩,遮住大半张脸。
林枫是很想带她去夜市吃的,可惜杜雯清太有名了。
万一弄得到时候堵塞交通就糟糕了。
所以,他选择带她去了一间在凡华娱乐公司附近的面馆。
以前林枫在凡华娱乐上班的时候,经常来这里吃,今晚故地重游一来是顺路,二来也是怀念这里的味道。
面馆的老板见到林枫来了打招呼,说他很久没来了,林枫只是说工作调动了,今天经过特意来吃碗面。
他跟老板要了一个角落的小包间。
热乎乎的面条很快上来了,上面还特意加了一份叉烧肉一个煎蛋。
林枫忙了一天,早就饥肠辘辘,等面上来他就开始夹起一大筷子吹了吹,然后吃进肚子里。
他吃了两口之后,发现杜雯清没动筷子,便问道:“怎么,这面不合胃口?”
杜雯清摇摇头,说:“有点烫。”
“只是有点烫?”林枫看着她。
“好吧,其实我不太习惯这个时间点吃这么油腻的东西,你知道的.....职业习惯。”杜雯清说道。
“也对,你们当明星的要保持身材,尤其是你,我听说娱乐圈里很多后辈都学习你的饮食习惯来保持身材。”
“什么后辈,说得我好像很老一样。”杜雯清微微蹙眉。
“好啦,你不吃的话,那我就叫老板拿出去送给别的客人了。”林枫说道。
“不,我吃。”杜雯清拿起筷子,挑起一小筷子的面条,吹了吹,然后吃进肚子里。
吃了第一口,就有第二口,第三口。
林枫也没说什么,他也开始专注自己面前这一碗面。
两人也没有说话,默默的吃面。
十分钟后,林枫和杜雯清各自把面前的面条吃完了。
林枫看着杜雯清面前那个就剩了一些汤的碗,有些惊讶。
杜雯清由于刚才吃了一大碗面,脸有些红,说道:“怎么,是不是为了我的食量而感到震惊,其实我还是挺能吃的,就是因为职业问题,我好像已经很久没这样吃过一顿饱饭了。”
林枫拿起一根牙签,叼进嘴里,所有所思地说了一句:“欲在人前显贵,就得在人后受罪。”
“你这话说得,倒是有那么点意思。我想成为大明星,我想很多人喜欢我,我就得漂漂亮亮的,我不能发胖,我出门必须好好打扮一番,因为会有狗仔队跟怕....这样的日子我已经过了十年了。”
杜雯清显得很轻松,她在林枫面前,可以毫不顾忌地袒露自己的心声。
她看着林枫问道:“那你呢,你是怎么走上这一条路的?”
“我?”
林枫想了想,说道:“一开始是为了钱,后来是真的喜欢这一份工作,帮助一个个有才华的人完成他们的梦想,通过培养明星,给更多的人带来精神上的快乐,还有我特别享受这种‘点石成金’的快乐,这份工作逐渐成为我生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试过抛下所有工作,尝试出国度假几天,结果第二天就受不了这种无所事事的感觉,买飞机票跑回国了。”
“噗呲~!”杜雯清听了有些忍俊不禁。
“我就是这样无趣的人,除了当经纪人好像一无是处。”
杜雯清摇摇头,说道:“我觉得挺好的,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专注的男人特别有魅力,你平时应该有不少女孩子喜欢吧?”
“魅力?我倒不觉得,在这一行做这个职业的确有很多女孩子投怀送抱,我有时候也分不清她们接近我看中的是我这个人,还是我能够给她们在工作中带来的便利,所以我从一开始就给自己定下规矩,那就是谈恋爱也好,结婚也好,不找圈内人。”
杜雯清看着林枫,不知道她此刻在想什么。
最后只能叹一口气。
两人各自沉默了一会儿。
林枫看了一下手表说道:“好了,时间不早了,早点回去吧。”
“我送你回去吧。”
“那就多谢了,我先去埋单。”林枫站起身出去埋单。
杜雯清则出去开车。
她将林枫送到汇明巷口,看着这个城中村,面露疑色,问道:“你就住在这个地方?”
“嗯。”林枫点点头,说道:“从我醒来那一刻起,我就住在这里,一直没有换过地方。”
听到此处,杜雯清有些意动,她表情有些不自然,欲言又止。